日记

5U文学网 > 作文 > 日记 > 文学作品中的人物作文600字,文学作品中的人物作文400字

文学作品中的人物作文600字,文学作品中的人物作文400字

| admin

写作文《我最喜欢水浒里的一个人物》600字

写作文《我最喜欢水浒里的一个人物》600字

评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林冲

第一次翻开《水浒传》这本书的时候,还是十几年前,繁体的字,竖版印刷的行,从右往左翻的页,那时自己还在上小学,什么也不懂,无意间从爷爷的书柜里找到这本书,随便翻了两页,立刻被一百零八将的一张张肖像画,还有那一个个豪气冲天的绰号吸引住了,于是半懂不懂地翻下去,读起来很费劲,我却无比喜欢,而且能把一百单八将的绰号姓名甚至兵器倒背如流。那时的我执著于钻研英雄的武功排行,所以在《三国》中对赵云的喜爱超过诸葛亮,在《隋唐》中对罗成的喜爱超过秦琼,而《水浒传》,毫无疑问更是在我心中树立起一个个高大的偶像。

而十几年后,一年前的今天,爷爷故去,自己在清理书柜中他的遗物时无意间重新翻开这本书,希望能找回一丝儿时的回忆,结果却是徒劳。当我再次捧起它时,心中已经没有了当年的兴奋与激动,取而代之的是难以言传的沮丧,这些所谓好汉们的面孔,在我的眼前变得模糊而扭曲:我看到宋江的猥琐卑鄙;我看到吴用的阴险诡谲;我看到李逵的嗜血暴戾;我看到武松的冷酷凶残……这些昔日的偶像,就这样变得陌生而支离破碎,与现在的自己渐行渐远。

幸好还有一张面孔,一张忧郁的、沧桑的面孔逐渐浮现,在众多模糊的面孔中慢慢清晰。这张面孔,虽然施耐庵告诉我们是“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和三国中的张飞如出一辙,我却觉得它应当是俊朗的,憔悴的,我更愿把它想象为渭水河畔、潼关阵前的锦烂乎马超的面孔。

风雪弥漫的深夜,一个形单影只的旅客,肩上一杆花枪挑着个酒葫芦,蹒跚地走向远方那片浩淼无边的芦花荡,远处熊熊火焰映衬著萧索的背影,他仰天长叹:“好大雪!”

这个人,就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沧州刺面配军,梁山泊马军五虎上将第二员,一百单八将第六位,天雄星豹子头林冲。

我知道我该为他写点什么了。翻遍整部水浒,这是个唯一的孤独者,也应该是《水浒传》中唯一的英雄,唯一拥有爱情的人。他宽厚,两个差人要谋害他,被鲁智深打翻后还替他们求情;他仁慈,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像李逵那样滥杀无辜;他正直,不肯向高俅献媚取宠;他处枣历纳处以大局为重,梁山泊几次重要的政治事件都是由他主持局面;他不乏谨慎精明,懂得在相互倾轧的官场中明哲保身。他也不像其他好汉那样冷血,对自己的妻子他无比深情。金圣叹曾说:“林冲自然是上上人物,写得只是太狠。看他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彻,都使人怕。这般人在世上,定做得事业来,然琢削元气也不少。”这是一个中肯的评语,唯一的疑问在于那个“狠”字,我想,这个字更多是指他身处绝境时爆发出的无尽潜能。

可惜他生活在一个是非颠倒的社会。他的种种高洁的品格,却一次次为他招来杀身之祸。他就像一只被放逐的牧羊犬,在天寒地冻中孤独地彷徨,不愿加入狼群,却又不能重返牧场。林冲是可悲的,这种可悲不仅在于他的痛苦、他的孤独,更在于这种痛苦与孤独除去鲁智深等寥寥数人外,几乎再没有人能与他共同分担。

当林冲回忆起自己在东京汴梁的生活时,会是一种怎样的心情,我不得而知,但我相信,那应当是他最美好的岁月:自己是八十万禁凳没军教头,武功高强,进可卫国,退亦可保家;地位虽然不算高,衣食无忧已经足够;何况还有一位如花似玉举案齐眉的夫人,即使用现在的眼光来看,能得到这其中哪怕一样,也已算不枉此生。但是当高衙内第一眼看到林冲娘子的时候,命运,神秘莫测的,也是冷酷无情的命运,便开始慢慢运转,像宇宙中的黑洞一样,把林冲渐渐吸向一个巨大的陷阱。

夺妻之恨,对无论那时还是现在的男人来讲,都是莫大的耻辱,他却硬是咽下了这口恶气,忍受了一切:痛苦、侮辱,还有冤屈。如果他是高俅之流,或许难保不会以牺牲妻子换得升官发财的机会,但他不是;如果他是李逵那样的流氓无产者,也许早就抄起刀子冲向太尉府去剁人,拼得鱼死网破,然而他也不是。所以他选择的是忍让这条中庸的道路。

这是最合理的选择。无论是对他来讲,还是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讲。

我曾和人聊起过林冲的忍让,很多人都认为他窝囊,我却没有这种感觉,相反倒是觉得,他的选择将是我们大多数人的选择。真处在他的位置上,换作其他人,不见得能有更好的举动:不到走投无路,谁能鼓起勇气和这个主流社会真正决裂?“反”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从此以后你将浪迹江湖,你将亡命天涯,你将不再拥有光明、温暖、幸福,你的心中将永远充塞著黑暗、寒冷、孤独,你将一天天在憎恨、恐惧与悲伤中度过。选择了和这个社会去对抗,也就意味着自己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我最喜欢的一个荧屏人物作文600字

 《水浒传》里的那眼如丹凤,眉似卧蚕的黑三郎,大家还记得他么?他就是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天魁星呼保义宋江。他为人仗义疏财,慷慨大度,又孝敬父亲,因专结交各路英雄豪杰而著称。他性格直率,凡事不卑不亢,宽巨集大量,尤其是喜欢帮助别人,所以人送绰号及时雨。

我喜欢宋江,是因为他的讲义气。在他还未上梁山时,就已经结交了众多好汉。凡是有人来到他庄里,宋江不管是谁,必将送他好些银两,并安排吃住,从不厌倦。别人有难,他必将支援,从不推脱,大义凛然,帮助别人排忧解难,并且因此而闻名山东和河北。他济人贫苦,赒人之急,扶人之困。好结交江湖上诸多好汉,所以有许多人都来投奔他。记得晁盖刚死的时候,宋江身带重孝,他为了结晁盖的最后一句遗言,煞费苦心。这对朋友的忠厚之心是非常难得的。

我喜爱宋江,是因为他的心胸宽广,为人正直。他不会因为一点小事而愁眉不展,别人得罪他的事儿,一般也不会放在心上,不会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而生气。记得他在京城,因阎婆惜不知羞耻的一而再再而三的招惹他,他一气之下竟杀了阎婆惜,就是因为他正直,不想做贼般勾当。

我佩服宋江的人品,佩服他的人格,但使我更加震惊而敬佩的则是:那一百零七个英雄好汉都能够服从他的命令,并且他能够把这么多人都管理的井井有条,没有内乱,没有反叛,而且被捕来的人都能听他的入伙。这让我很震惊。宋江的管理方面让我很钦佩。为什么那一百多人都会听他的呢?我想,这就是因为他的大度,他的机智,还有他管理方面独特的才能吧。还有他相信每一个人,信任别人,这也许是重要的一点。记得在大战高太尉军队的时候,高太尉被宋江捕到山上,可宋江却为了国家的利益,而相信了高太尉把他放了。就是因为宋江的爽朗性格,他的军队才得以做到万众一心,为后来的“替天行道”打下了铺垫。

虽然宋江箭法比不上小李广华荣,智慧比不上智多星吴用,武艺比不上玉麒麟卢俊义,但是,他的管理才能却是这一百零八个人中最厉害的,也是最受大家爱戴的。换句话说,宋江好比这一百单八将中的虎头,《水浒传》中因他而精彩!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讲义气、受人爱戴的天魁星呼保义宋江。

我最喜欢(佩服……)的一个水浒人物或故事

林冲有一个突出的性格特点:能忍,忍辱负重、忍气吞声、不敢反抗。一般的小说,要充分地理想化的写一个正面人物,往往一开始就要写他的优点。但是《水浒传》不一样,林冲在《水浒传》里边是个响当当的英雄,了不起,作者是热烈地歌颂他的。可是一出场就写他的弱点,写他性格里边的弱点,不好的一面,就是能忍,忍辱负重、忍气吞声。

“忍”之一:

一个八十万禁军教头,在光天化日之下,妻子被人家调戏,奇耻大辱,不能忍受的。所以他非常气愤地去了。“当时林冲扳将过来,扳着他的肩胛,却认得是本官高衙内,先自手软了”。“先自手软了”这五个字非常值得注意,这不是简单的、一般人物的动作神态的描写,而是一下子挖掘到人的内心世界。所以小说写林冲怒气未消,知道以后,扳过来,先自手软了。但是“怒气未消,一双眼睁著瞅那高衙内”。但是敢怒而不敢言,敢怒而不敢打,他忍下了这口气。小说在这里写得非常好,写出了人物内心的活动。

林冲与鲁智深此时的比较:鲁智深就不买账,鲁智深有一段话是响当当的,跟林冲形成鲜明的对比。他说“你却怕他本官太尉,洒家怕他甚”,“俺若撞见那撮鸟时,且教他吃洒家三百禅杖去了”。一个是忍辱怕事;一个是疾恶如仇。一个是自己受侮辱、受压迫不敢反抗;一个是看见自己的朋友受压迫,就不能忍受,这两个人的性格形成鲜明的对比。

“忍”之二:

接下来还是写林冲想苟安,忍。但想苟安也不能苟安,想忍也忍不下去。所以小说接着写高衙内又收买了陆谦,让陆谦把林冲的妻子骗到他家里面楼上。林冲得知后,“拿了一把解腕尖刀”,“径直奔到樊楼,前去找陆虞侯”。他拿起这个解腕尖刀不是去找高衙内,而是去找陆谦。也就说,林冲已经开始反抗了,但是他反抗的程度和范围有限。应该找高衙内,这里大概有两个意思。第一,还是怕高衙内,不敢惹他。前面说了,权且饶他这一次。这是第二次了,他又忍让了;第二,这是写林冲重义。就是说陆谦是林冲的结义兄弟,背信弃义,不讲义气的人林冲是最痛恨的。讲义气是林冲性格当中非常美好的东西,很宝贵的东西。这是他以后能够转变,而且转变以后革命性非常强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忍”之三:

林冲发配沧州以后,还是能忍,还是忍辱负重。小说这里写得非常精彩,他临走之前写了一封休书。这纸休书我觉得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写出林冲的善良,他替妻子考虑得很周到;另一方面也写出他能忍的性格,也天真幼稚。你以为写了一纸休书以后高衙内就不来了?照样来。所以这些地方,一方面写出他的善良,引起读者对他的同情,另一方面,引起读者对于罪恶势力的更加憎恨。

“忍”之四:

刺配沧州,有一个情节:押监他的两个差人董超、薛霸,一路上虐待他,用烫水让他洗脚,连读者都不能忍了,他还是“忍”,后来走到野猪林,就是董超、薛霸受高俅、高衙内之托付要杀害林冲的地方。到这个时候了,而林冲一点都没想到可能要杀他(武松到飞云浦就已想到差人要杀他),你要捆就捆吧。换成另外的人,像鲁智深也好、李逵也好,在这种情景下绝不会这样说。鲁智深救下了他,要杀两个公人,林冲极力阻挡。这时他还是忍,不想反抗。

“忍”之五:

到沧州牢营不久,他从李小二口中得知来了几个“尴尬人”,于是买了一把解腕尖刀,街上寻了几日不著,“心下且自慢了”,又“忍”过去了;

沧州牢营安排他到草料场,这是个阴谋,林冲浑然不知,还打算“待天晴到城中换个泥水匠修补”,“神明庇佑,改日来烧纸钱”。还以为给他一个好的差事,到那儿去过得比较安稳。最后火烧草料场,他在山神庙里面听见陆谦他们三个人说话,要把他的骨头拣回去到高俅那儿去领赏。这时林冲满腔怒火一下子爆发出来,开启山神庙的门出去把几个人杀了,然后造反上山,由此就实现了彻底地转变。

小结:林冲走的道路是非常艰苦,林冲走了一个很漫长的、很艰苦的道路。作者写林冲的转变,它是有很多伏笔,譬如说他和陆谦是好朋友、结义兄弟,但是后来陆谦害他了,那么他就曾经跟陆谦讲:“贤弟不知,男子汉空有一身本事,不遇明主,屈沉在小人之下,受这般腌臜的气”。也就说,就是他在统治阶级的压迫之下,满腔不平之气。这个满腔不平之气,就是林冲能够一步一步向前迈进,最后实现了思想转变,造反上山的基础。他虽然是一个八十万禁军教头,是个中级军官,但是他一出场就是被压迫的。所以虽然是统治阶级里边的人物,但是他所处的地位和广大被压迫的人民群众有相通之处,这是他能够转变的一个基础。林冲能忍,宽容了压迫他、侮辱他的人,但是他的对手可没有放过他。一计不成,又生一计。那个社会的黑暗势力、罪恶势力,不断地向他紧逼而来,所以他非常不满的胸中,有一腔不平之气的。

作文我最喜爱的英雄——水浒传里的一个人物

千古幽局一旦开,

天罡地煞出泉台。

自来无事多生事,

本为禳灾却惹灾。

社稷从今云扰扰,

兵戈到处闹垓核。

高俅奸佞虽堪恨,

洪信从今酿祸胎。

中国古代著名作家施耐庵所写的长篇古典小说《水浒传》想必大家人人皆知吧。《水浒传》以它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不仅如此,还深刻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 此外,《水浒传》中还写了地主恶霸的种种作恶行为,如郑屠霸占金翠莲,西门庆害死武大郎,毛太公勾结官府构陷猎户解珍、解宝。中国历史上发生过无数次的农民起义,中国的农民富有武装斗争的传统和经验,但用文学形式来歌颂农民战争,并且真实生动地作全面的艺术再现的,只有《水浒传》。怪不得金圣叹评论《水浒传》“无美不归绿林,无恶不归朝廷。”

我读《水浒传》,最喜爱天雄星豹子头林冲。他生性耿直,爱交好汉,武艺高强,惯使丈八蛇矛。在梁山泊英雄中排行第六,马军五虎将中第二员,初充太尉府八十万禁军教头。因他的妻子被高俅儿子高衙内调戏,自己又被高俅陷害,在发配沧州时,幸亏鲁智深在野猪林相救,才保住性命。被发配沧州牢城看守天王堂草料场时,又遭高俅心腹陆谦放火暗算。林冲杀了陆谦,冒着风雪连夜投奔梁山泊,为白衣秀士王伦不容。晁盖、吴用劫了生辰纲上山后,王伦不容这些英雄,林冲一气之下杀了王伦,把晁盖推上了梁山泊首领之位。林冲武艺高强,打了许多胜仗。在征讨江浙一带方腊率领的起义军胜利后,林冲得了中风,被迫留在杭州六和寺养病,由武松照顾,半年后病故。林冲虽武艺高强,但有时却懦弱隐忍。

《水浒传》的语言是以口语为基础,经过加工提炼而创造的文学语言。其语言特色是明快、洗炼、准确、生动。无论是作者的描述语言,还是作品人物的语言,许多地方都惟妙惟肖,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写景、状物、叙事、表情,极为灵动传神,让我赞不绝口。

《可可西里》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 作文 500字

日泰。他是可可西里圣洁的骑士,他是一个悲剧英雄,他有血有肉,他外表邋遢品质高洁,他为了维持巡山队会去违法卖皮子……他说过这么一句话“见过朝圣的人么,他们的手和脸脏得很,可他们的心特别的干净”

百科里精彩对白,对你有帮助:

你们最大的困难是什么

钱也没有,人也没有,枪也没有

我的弟兄们一年没工资了

县里不能解决经费问题吗

我们没有编制

队里的经费是不是特别的紧张

都是我们自己解决的

那,你们怎么处理缴获来的皮子?

大部分上缴

你们会不会也卖一部分皮子来解决经费问题?

(沉默)

你说我该怎么写这篇报导?

我一直认为我是一个好记者

我知道你是记者

这可可西里就你们记者保护着呗

我知道可以进监狱

我知道卖皮子是犯法的

但我现在不会考虑你现在说的这些

我只考虑可可西里

考虑我的兄弟们

见过朝圣的人么他们的手和脸脏得很可他们的心特别的干净

我卖过皮子

可我没办法

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个喜剧人物路飞 600字

对他的爱,已经不是一分两分,我爱他胜过爱《海贼》里的其他任何一个。

父亲是革命军首领——龙,爷爷是海军中将——英雄卡普,还有海贼王的儿子,最强白胡子海贼团二队队长——艾斯,做他的哥哥……这注定了他——蒙奇·D·路飞,不平凡的一生。

红发香克斯开启了路飞的海贼梦,为了救他而断废一臂,海贼王罗杰的草帽转手就给了他。和艾斯、萨沙一起做海贼梦,萨沙为了救他和艾斯而回家,却发现这不过是骗局,渴望自由的萨沙独自出海,乘坐的船却被天龙人击沉。17岁的路飞终于得以出海,也成为了小有名气的海贼,艾斯却为了救他被赤犬一拳打穿了身体,生命卡烧尽而亡。他觉得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不够强造成的,他总是需要别人的保护,更别提要保护别人。

路飞,海贼这个时代必定会有人死去,这不是你的错。既然他们回不来了,那你就像索隆一样吧,连带他们的份一起变强,强到名字响彻天堂!他们会知道的,会欣慰的!

路飞,我记得你为了救娜美而打败了阿龙,你拯救的不仅仅是她的生命,还有她的梦想;我记得你为了救阿拉巴斯坦而打败了克洛克达尔,让这个生命已经干涸龟裂的国家重获希望;我记得你为了救乔巴而打败了国王,让象征顽强的樱花在寒冬中绽放;我记得你为了挽救天空之民而打败了神爱涅尔,敲响了天上的黄金钟,让友谊与和平的钟声在天地间久久回荡;我记得你所做的一切全都是为了他人而不是自己;我记得你的梦想——成为海贼王!

我爱路飞的理性,面对梅丽号的无法陪伴,他选择了火葬而不是固执带其出海,给梅丽身为海上战士最后的尊严;面对罗宾的“背叛”,他选择了相信,从未动摇,豁出性命也要救其于水深火热。

我爱路飞的无私付出,面对娜美的奇病,即使自己全身冻伤也要背着她上雪山找医生;面对山治的大出血,他跑遍整条鱼人街,只为寻找匹配山治血型并愿意捐献的人。

我爱路飞的善良,任何非正义的战争他都不会袖手旁观,就算是陌生人他也会保护到生命的尽头;他会帮助每一个身陷困境的人,帮助他们重获新生。

我爱路飞大吵大闹,缠着山治要好迟的;我爱路飞瞪大眼睛掉了下巴和乔巴一起,听乌索普撒谎;我爱路飞把嘴咧到耳根,发自内心的大大笑容;我爱路飞的一切一切……

我想说:“路飞,我会爱你到永远。”但是什么是永远?我不可能活到永远,所以我不能爱你永远。然而,你的英容笑貌,你的梦想,你的经历都会深深刻入我的灵魂。如果可以,另一个世界的我也要时时思念你的大海,你的天空,你的容颜。

我一直相信,你是会成为海贼王的男人!

我一直相信,你会冲破云层,用你独特的光芒照亮更多被黑暗笼罩的人们,为人类赢得更光明的未来!

我最喜欢水浒的一个人,写一篇随笔,鲁智深 。

在水浒里,鲁智深是一个明亮的人。他走到哪里,总会带来一片明快、清朗,他处理问题总是那么直感,在他身上,你看不到踌躇、徘徊、忧郁、思虑、悲伤,与宋江不同,除了给佛跪拜,他再没有给谁下跪过,他的脊背是直的,没有什么力量能让他弯曲。金圣叹评鲁智深为一百单八将中上上人物,又道:“写鲁达为人处,一片热血直喷出来,令人读之深愧虚生世上,不曾为人出力。”

处人待事上,鲁智深很有分别。李忠和史进是他同时认识的,但一生与他们的三次相遇,在相交上就截然不同。第一次一出场,遇到李忠,听史进说是师父,就很敬重,“既是史大郎的师父,同和我去吃三杯”,李忠要迟一步,他还不愿意,将看客轰赶而去。但一看到掏钱的样子,就很看不起,“也是个不爽利的人”。就此,李忠被他看死了。第二次桃花山相遇,在李忠周通“现放著许多金银,却不送与俺,直等要去打劫得别人的送与洒家”时,鲁智深的行为并不过分,因为这样的人在他的心里实在是没有分量了,不值得敬重,那就“且叫这厮吃俺一惊”。而对同时相识的史进,却大不相同,在赤松林与史进再遇,两人连续互拜(剪拂),感慨不已,随后,兄弟一般,鲁智深将自己自拳打镇关西后的经历向自己的兄弟诉说一番。听说哥哥肚饥,史进马上把自己包裹里的食品拿出来给他吃,而且立即要去为哥哥扳赢了,“一发结果了那厮”。兄弟情分在字里行间不断表露出来。第三次相遇,是因呼延灼攻打,李忠周通向二龙山求救。鲁智深前来相助,并非是李忠周通的个人魅力使然,而是鲁智深从江湖义气着眼,不计较二人的悭吝。见到李忠,鲁智深不由得想到自己的好兄弟史进,觉得自己现在梁山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连李忠这样的人也跟来享福,史进还不知道在哪里,心里真是不得过,“常常思念他……无一日不放在心上”,于是出现鲁智深下梁山寻找史进的故事。站在少华山下,看不到史进,他就急,嫌朱武罗嗦,“有话便说,史家兄弟又不见,谁鸟耐烦到你山上去”。这话够重的,人家朱武是与你一样占山为王的,也好歹是史进的兄弟,就算你武功高些,也不至于这样无礼。从这一方面也看出鲁智深对史进的思念心切。他是一贯好酒的人,得知史进被拿,连酒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直提着禅杖,“不知哪里去了”。

写作文我最喜欢谁250

作文我最喜欢谁

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因为是妈妈把我带到世界上来的, 还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家。

妈妈平时工作很忙,但是却把我照顾得很好。 她要照顾我的吃穿,教我做人,还要做家务,有时候妈妈会忙到很晚才睡觉,真的非常的辛苦。妈妈抚养我长到这么大真的不容易,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我小时候经常生病,妈妈整夜整夜的照顾我。现在上学了,妈妈还要经常为我的学习担心,要陪我做作业,给我背书默字。我有时候很不听话,经常惹妈妈生气,我觉得非常对不起妈妈。但是妈妈不和我计较,还是那么的爱我。在我心情不好,在我哭得时候妈妈会安慰我,给我讲道理,让我能很快忘记不快乐的事情。妈妈为了我每天努力上班,下班也很晚。妈妈在我身上花了很多心思,也花了好多钱。

妈妈你放心,我现在会好好学习,考大学,长大后赚钱给妈妈用,买妈妈喜欢吃的东西孝敬妈妈。妈妈,是你给了我美好的生命。

我爱你,亲爱的妈妈!

我最喜欢的水浒传中的一个人物,为什么?500字左右

我最喜欢鲁智深(鲁达),因为他粗中有细,见义勇为。

鲁达本在渭州小种经略相公(种师中)手下当差,任经略府提辖。因为见郑屠欺侮金翠莲父女,三拳打死了镇关西。被官府追捕,逃到五台山文殊院落削发为僧,智真长老说偈赐名曰:“灵光一点,价值千金。佛法广大,赐名智深。”鲁智深忍受不住佛门清规,醉打山门,毁坏金身,被长老派往东京相国寺,临别赠四句偈言:“遇林而起,遇山而富。遇水而兴,遇江而止。”在东京相国寺看守菜园,因将偷菜的泼皮踢进了粪池,倒拔垂杨柳,威名远扬。鲁智深在野猪林救了林冲,高俅派人捉拿鲁智深,鲁智深在二龙山落草。后投奔水泊梁山,做了步兵头领。宋江攻打方腊,鲁智深一杖打翻并活捉方腊。回军途中,闻钱塘江潮信,圆寂于六和寺。

鲁达的性格最突出为拳打镇关西。他非常同情关心被当地恶霸镇关西欺侮的金家父女,在倾听完金氏父女的控诉后,主动向金氏父女赠送银两,亲自保护他们逃离虎口;等到金家父女逃离虎口后,他才来到镇关西肉铺前激怒郑屠,让其对自己动手,最终为民除害,这些表现了他扶危济困、济人济贫、疾恶如仇的优秀品质。

鲁达个性十足。且说后世为花和尚之评价“禅杖开启生死路,戒刀杀尽不平人,山门 醉打金身坏,俺是人间真菩提。”确实,称鲁智深真菩提不为过,只不过这个“真菩提”看起来凶了那么一点点,但也仅是看起来…… 一个五大三粗的和尚,背后还有纹身,不说见,想一想便端的吓人。但恰是人不可貌相的绝佳体现。在《鲁提辖拳打镇关西》里,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他仗义疏财,好抱打不平的良品。鲁智深大闹五台山》中,彰显了这个人物另一个可爱之处,那就是 不受礼教所束,按说出了家做了和尚,便应该守清规戒律,好生参禅,可是鲁达他不,他不参禅不说,甚至连清规戒律也不守,做了和尚照旧下山讨酒吃肉,在鲁达看来,大概做和尚和做提辖区别仅仅是一头乌发和几点结疤而已罢。 当然,可爱归可爱,可错还是犯了,打毁山前凉亭,锤烂菩萨和山门,还硬逼僧众吃狗肉。恩,这位花和尚,第二个特点也很明显了,就是酒风大大的不正。 不过那只是酒醉时候的事,酒醒了后还是知道自己闯了祸的,而且这个错也记了很久,很久,这就扯到后话了……不在我们题目讨论之内哦。 最后再引水浒原文稍微点评一下:“平生不修善果,只爱杀人放火。忽地顿开金绳,这里扯断玉锁。咦!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狂哉鲁智深,个性十足!

这就是我眼中的鲁智深。

《________在2018》(选择文学名著一人物,发挥想像)初中作文600字

我的书屋迹让我的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甘霖,哺育着我们这些幼苗;书就像大海,让我们尽情地遨游;书就像一盏明灯,照亮我们灿烂的明天。我很喜欢读书,每次都把买回来的书放在我的房间里。日积月累,我的房间也变成了一个小书房。小书房是我的知心好友,是我的充电房。她就是我的老师,教我明理,让我明智,助我成才!无论有事没事,无论心中有多少苦,我都会找小书房。找她倾诉,找她作伴。记得一个周末,我没事做就钻进了小书房,钻进小书房后,我随手拿起《鲁滨逊漂流记》这本名著就读了起来。我越快越着迷,心都被这本书中的故事情节所牵动。我为鲁宾逊不幸的遭遇而感到同情,又对鲁宾逊坚持不懈的精神姿宽局品质所产生了敬佩的感情。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要坚持不懈,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在做数学难题时也是如此。从那以后,每一次做到数学难题想退缩时,我都会想起鲁宾逊坚持不懈的精神。之后,我一定会直到把难题打败,我才肯罢休。就这样,一道道数学难题成了我的手下败将,我的数学成绩也由此而蒸蒸日上。小书房不仅是我的良师益友,还是我伤心时逗我开心的好伙伴。一次,我考试考得特别差。回来又被妈妈训了一顿,心中十分难过,眼泪就像一条瀑布,从眼眶中流了出来。这时,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小书房。我冲进小巧肢书房,趴在桌上号啕大哭。在不经意间,我发现了手边竟有一本《漫画partg》.我顺手拿起书看了起来。没看几页,我就由大哭变为大笑。小书房就是这样一位朋友,能在我伤心的时候把我逗得乐不可支。啊书房促我成长。小书房教会了我一个又一个做人的道理,让我懂得了一个又一个人生的真谛。

张爱玲人物描写作文

1. 关于张爱玲笔下的人物世界,2000字作文

《十八春》,是一个寒冷的冬夜。

围被高坐,翻书的手被冻僵。静谧里有无限的哀怨丝丝缕缕渗进心里来,淤住了,浓浓一团心酸,化不开。

几个平凡的众生男女,察敬世钧曼桢叔惠翠芝,一群随处可见的都市年青人。把那一点点并不离奇的痴爱怨情,缠来绞去地在一张翻不出去的网里演了那么多年,也就不年青了。

而同时翻天覆地的中国近代社会种种变事:九·一九、一二·八、抗战胜利、国民党接管、上海解放、支持东北,只是作了他们的背景,隐隐约约给他们的帮事刷上一笔动乱的底色。例如叔惠在解放区的生活,书中完全没有提及,他离开上海又回来,只像上台下台,舞台被固定在打磨掉一半时代气的南京上海。

让读者荡气回肠为之嗟叹的,只是乱世里这几个男女的故事,一点点的痴,一缕缕的怨,脆弱的爱,捂住面孔的无奈。 张爱玲前期的小说里,少有正常的感情,有的只是曹七巧压抑下的疯狂和白流苏细算分两婚姻当职业的漠然,《小艾》和《十八春》里算是有了,可是淡而稀薄:两人之间互相的猜疑,家庭的阻拦,机缘的擦肩而过,随便什么都可以毁掉这叫“爱”的软弱的东西。

而实际上它也的确被毁掉了。 与《沉香屑》式的洋场森斗传奇与簪缨世家不同,张爱玲在《十八春》里描绘的是都市街巷间那些最普通的人生。

许家在南京的房子:那种底下开铺面楼上住人的老式两层木楼,我们今天在南京三山街七条巷一带还能经常看到。读者也不会觉得曼桢是绝世佳人,她给人的印象,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上海小户人家的女儿:旧象牙色的肌肤,鹅蛋脸,永远沉住一洼微笑的黑的眼。

将来嫁了人也许会发胖,渐渐变得开了后门与弄堂菜贩扯着喉咙争青菜茭白价钱。这样的两个人,他们再爱都是平平淡淡的家常琐事,温和如一锅煤炉上炖着的细白小米粥,好莱坞的浓情电影模式不属于他们。

让人感动叹息的地方是他们爱情的悲剧性,得不到的才珍贵!那样平凡的感情,只有化为悲剧才会有赏鉴的价值。试想世钧与曼桢如果真的一帆风顺的结了婚,反而无趣。

婚前那一点薄弱的感情基础很快就在柴米油盐醋茶中消磨殆尽,秃顶汉与黄脸婆,永远为着无数的鸡毛蒜皮事件怄气,而一路平平安安过下去,过个三四十年,照旧是白头偕老,沦为无数普通家庭中一员。读者看至此,能不泄气么?(所以童话里王子和公主一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就赶快用“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结束。

至于是否真幸福,只有王子和公主自己晓得)张爱玲深谙大众心理,一支笔轻轻将他们隔开,让他们彼此对对方留住一点情,埋在心底藏起来,留作将来相见的余地。后来他们经历了那么多年那么多事,终于重逢,曼桢把两人分开后她的遭遇,掺着无限的苦的,讲给他听: “那时候一直想着有朝一日见到世钧,要把这些事情全告诉他,也曾经屡次在梦中告诉他过,做到那样的梦,每回都是哭醒了的,醒来还是呜呜咽咽地流眼泪。

现在她真的在这儿讲给他听了,却是用最平淡的口吻,因为已经是那么些年前的事了。” 世钧默默地听着。

“他们很久很久没有说话。这许多年来他们觉得困惑与痛苦的那些事情,现在终于知道了内中的真相,但是到了现在这时候,知道与不知道也没有多大分别了——不过——对于他们,还是有很大的分别,至少她现在知道,他那时候是一心一意爱着她的,他也知道她对他是一心一意的,就也感到一种凄凉的满足。”

老杜诗“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这里简直是人情的至高至纯境界了。

有时未免想到:许世钧简直应该感谢祝鸿才,因为鸿才代替他娶了曼桢回去,看着曼桢变得“完全无意于修饰,脸色黄黄的,老是带着几分病容,装束也不入时,见了人总是默默无言”、“眼睛里常常有一种呆笨的神气”。而却让世钧的脑海里永远保留着年青的曼桢的俏影。

翠芝当年对叔惠,有着夭折的粉红色少女的初恋。因为她不了解叔惠,只看见他面孔英俊谈吐潇洒,才会一直对叔惠念念不忘——至少是在心底。

十几年后叔惠回到上海,惊破了翠芝坐在凝固的时光里心事全无地做少奶奶的日子。翠芝蓦然发现自己原来也爱过,震惊的几乎失态。

明眼的读者看到这里马上会想起《金锁记》中七巧和季败春慎泽见面时那一幕的惊心动魄。然而曹七巧是自己用黄金的枷锁劈杀了自己的肉体自己的爱,而翠芝与叔惠之间却早已隔的无限远,白茫茫的一片大水,汉之广矣,谁可泳之? 只为着叔惠要来,翠芝又打地板又搬家俱,亲自出马去买洋酒火腿,几乎都不能控制自己。

连一边冷眼观的读者都暗叫她做的实在太露。奇怪做丈夫的世钧却反而浑然不觉——细西回过头来一想 ,你会觉得心间一冷:原来世钧从来不曾留意过翠芝,他们是同一张床上睡了十几年的异梦人。

书里写到他们的日子,满是疙疙瘩瘩的小噜苏,可是他们很难吵得起来。大概因为即使是吵架罢,也还是需要一点火星的。

而他们俩却是真正的相敬如冰。 书中处处有对人生无奈的讽刺与苦笑:人人想方设法去争夺眼前金苹果,费尽心手摘到手才发现全不如自己想像:许大少奶奶竟力拉拢小叔和娘家妹子,翠芝过门后倒与她成了对头;许太太偏心小生子,待到一起同住却又矛盾无穷:鸿才为了得到曼桢费了无限心机,后来却觉。

2. 张爱玲作文素材

张爱玲,一代才女,她一生既辉煌又寂寞,既精彩又冷清,既煊赫又悲凉。

她是那个时代,大上海开出的一朵奇葩,冷艳之中略带凄楚。张爱玲是大家闺秀,又是知识分子,更重要的是她是一个女人。

封建社会不赞成女孩读书,可见女人有了知识还是了得的。当权者傲,富贵人傲,女人傲,文人傲。

张爱玲只能是“傲”上添“傲”。所以她生来一副傲骨,三分才气,三分傲气。

对于文学来讲,文学与非文学以及文学之间的差异来自人与人的不同,她依然与众不同,孤傲清高。文学作品中的感觉和精神来自作者,张爱玲一生的经历一波三折,她笔下的人物或多或少有她自己的影子。

她自己写出了《金锁记》、《倾城之恋》,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到头来,自己却亲绎一曲缠绵悱恻、灵肉纠葛的倾城之恋。

这是宿命,还是偶然?张爱玲遇到了胡兰成,钟情于他,为这段恋情拼命地付出。张爱玲与胡兰成,一个是当时上海最富盛名的才女,一个是汪伪 *** 的要员;一个孤傲成性,一个风流倜傥。

她不介意胡兰成已婚,不管他汉奸的身份,不顾他的年龄可以做她的父亲。“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她丝毫不介意,胡兰成一个月回来在她那待几天然后回他的家,她在一封信中对胡兰成说:“我想过,你将来就是在我这里来来去去亦可以。”她丝毫不介意,胡兰成给她温暖之后,剩下的便是一个人的寂寞。

战后人民反日情绪高涨如昔,全力捕捉汉奸。胡兰成潜逃温州,因而结识新欢范秀美。

当张爱玲得悉胡兰成藏身之处,远去温州,去探望她的夫君。千里迢迢觅到他的时候,,胡兰成惊而不喜,甚至有怒。

对此他后来的解释是,夫妻难中相别,妻子寻踪探夫,本是令人感动的人情之常,但爱玲是超凡脱俗的,就不宜了。他对她的爱早已烧完了,就像一堆柴火,爱来时,情浓时,燃气熊熊烈火,恨不得烧了整个世界,轰轰烈烈爱一场,而爱过之后,情淡之时,变成一堆灰烬,再也没有任何 *** 与欲望。

于是,一切只剩下无言的冰封,相处的冷淡,相见的尴尬。纵使张爱玲才华横溢,声名在外,也没能力改变什么。

张爱玲真的是委屈的,她的心里只有这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的心里却装着几个女人,叫她怎么能不感伤?于是她离开温州的时候,胡兰成送她,天下着雨,真是天公应离情。这场雨,也冲刷了他们曾经的“倾城之恋”。

张爱玲已经知道,她这一生最美的爱情,已经走到了辛酸的尽头,再有没有挽回的余地了。有一次,胡兰成有机会途径上海,在危险之中,他在张爱玲处住了一夜。

他不但不忏悔自己的滥情,反倒指责张爱玲对一些生活细节处理不当。还问她对自己写小周的那篇《武汉记》印象如何,又提起自己与范秀美的事,张爱玲十分冷淡。

当夜,两人分室而居。第二天清晨,胡兰成去张爱玲的床前道别,俯身吻她,她伸出双手紧抱着他,泪水涟涟,哽咽中只叫了一句“兰成”,就再也说不出话来。

可见,对他情有多深!过了不久,她告诉胡兰成她自将萎谢了。曾经沧海难为水。

到底曾经爱过,而且是铭心刻骨的爱,哪怕虽有千般委屈,但委实难以放下,因而拖了一年半的时间才有最后的决断。爱情的酸甜苦辣是可以忍受的,因为毕竟还是情味,而无爱的苦涩却是无可奈何然而,凋谢的不只是张爱玲的心,她惊世骇俗的写作才华亦随之而逝。

往后的日子纵然漫长,她始终没再写出像《金锁记》般凄美的文章。在1945年出版的《文化汉奸罪恶史》中,张爱玲榜上有名,这多多少少拜胡兰成所赐。

张爱玲与胡兰成相识于1944年,分手在1947年,只有短短三年,却是张爱玲浓墨重彩的一笔。张爱玲,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悲天悯人,时时洞见芸芸众生“可笑”背后的“可怜”,但实际生活中却显得冷漠寡情;她通达人情世故,但她自己无论待人穿衣我行我素,独标孤高。

她在文章里同读者拉家常,但却始终保持着距离,不让外人窥测她的内心;她在四十年代的上海大红大紫,一时无二,然而几十年后,她在美国又深居浅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以至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 在我眼里,张爱玲,只是一个美丽如烟的女子,美丽的多元化,多样化,美丽的别具一格 今夜,读张爱玲 “每一只蝴蝶都是从前一朵花的精魂,是花的前世回来会见今生。”

我似乎看到张爱玲在一棵花树下,喃喃自语,我便被如此旷世奇女的一句话而热泪盈眶。也许她便是那朵花那只蝶,张扬的才女,逃不了世事变迁。

她的开场便注定有泪,才会有她温温的情怀。她的结局注定悲凉,才会有绝美的回眸。

她说:“我喜欢我四岁的时候怀疑一切的眼光”,童年最初的朦胧与不快便被这句话概括。贵族的血统,给她于无奈。

童年在她《私语》里呈现,是该和她一起欢喜,还是一起悲哀,我突然有了些许的茫然。一本《摩登红楼梦》把她从文字中带出来,是该为她的才情呼赞的,这样的奇女子。

要强如她,也在父亲再婚的前夜哭泣。她说:“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整个空气有点莫糊。”

她说:“有太阳的地方。

3. 张 爱 玲(写个作文赏析)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

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

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这是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最为脍炙人口的一段经典

有人觉得她的这两个比方打的过于通俗,不登大雅之堂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

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

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这是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最为脍炙人口的一段经典

有人觉得她的这两个比方打的过于通俗,不登大雅之堂

我却觉得要的正是这个效果。

“蚊子血”和“饭黏子”本来就是不屑一顾的东西,弃之亦不可惜

“明月光”和“朱砂痣”却是让人遐想的美好事物,理当视若珍宝。

人心善变,世事难料,万物皆有正反两面

同样的事物,喜欢的时候是真喜欢,厌恶的时候也是真厌恶

就看你怎么理解了。

张爱玲说过一个故事:

一个没出息的男人带着妻儿寄居在亲戚家,

每次亲戚一说不中听的话,他总象话剧男主角一样悲愤的说,走,我们走!

他老婆满怀希望的问他,阿拉走到哪里去呀?

“走,走到楼上去。”

可是,楼下亲戚一呼吃饭,一家老小又乖乖的走下来。。

我却觉得要的正是这个效果。

“蚊子血”和“饭黏子”本来就是不屑一顾的东西,弃之亦不可惜

“明月光”和“朱砂痣”却是让人遐想的美好事物,理当视若珍宝。

4. 写张爱玲的满分作文

陕西高考优秀作文:致张爱玲的一封信

陕西考生

爱玲:

你好!不知道你的容颜是否憔悴,不知道你是否依然柔情似水。

我想,时光的流逝掩饰不住你的才情,同样也洗不去你满面的愁容。爱玲,其实我懂得你的心,我知道你内心的无奈,我知道你也同样渴望着快乐的人生。可是你却对着生活说,人生有飞扬,你飞扬不起来;人生有热闹,你热闹不起来。你曾说,你可以逃离一切,但是你逃不出这生命的苍凉,苍凉是飞扬与热闹之中的安稳与真实。

爱玲,你不该用苍凉来填充你的人生,你更不该让你的人生总处于悲凉的低谷,你该去寻找生活中的飞扬与热闹,你应该去追求自己的快乐和幸福。爱玲,春秋辗转,流年似水。人生如浮萍,为浪潮所操纵,而浪潮又被狂风所裹挟……很多时候,我们是难以左右人生命运的,而重要的是态度。爱玲,如果你能从另一角度来看你的人生,或许你就没有那么多的无奈与烦恼了,今天你留给我们的也将会是一种别样的风情。

书叠青山,灯如红豆,春花秋月,几度春秋。

看过你的《倾城之恋》,我才真正读懂了你。你的情感里有一种带着啼血的悲哀与苍凉。爱玲,也许你的人生有几多不幸,几多悲哀,但你知道吗?苦难也是一笔弥足珍贵的财富呀,正因如此,你的文字里才有一种世人无法体验的哀怨。这样去想,你就会发现生活原本也是多情和美丽的。伤感和无奈对你来说,又算得了什么。

爱玲,顺境中的笑脸是容易被遗忘的,逆境中的笑脸才让人刻骨铭心。我更希望看到你在逆境中那坚强的笑脸。

爱玲,我真诚地祝福你的人生能够快乐,祝福你的生活充满幸福。因为你幸福,我就快乐;因为你多情,我才如此地崇拜你;因为你是才女,我才从你的大智大慧的文字里读出了你的睿智,你的孤独,你的浪漫,你的惆怅……

爱玲,虽然我们处于不同的时代,我甚或不能全部地读懂你,但我想真诚地告诉你,不管你在人间还是在阴间,我都希望你永远的快乐和幸福。

一个希望你快乐的人

2004年6月7日

5. 我心目中的英雄作文 张爱玲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值得敬佩,而又仰慕的人。那就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

我刚刚咿呀学语的时候,在我的心中爸爸就是一个英雄。因为爸爸可以杀鸡、杀鱼、可以把蹲在路边的大狼狗赶走,还可以用自己的力气把一大块木头劈成两半,当我晚上恶梦醒来时,只要看见爸爸在我身旁时,恐惧的心理就会消失。所以,在我幼小的心里爸爸是一个英雄。

当我上小学的时候,在我童年的心中老师是一个英雄。因为,老师什么都懂,什么都会。老师教我文化知识,教我自然科学,教我怎样做人,告诉我做人的道理。我就像一张透明的白纸,是老师在这张白纸上给我描出多彩斑斓的图案。

当我走进初中学习生活时,我对英雄又有了新的认识,那就是那些学习中的佼佼者成为我心中的英雄,这些佼佼者他们各个品学兼优,特别是那些家庭不富裕,学习环境差的学生。因为他们学习条件艰苦,父母不在身边,吃住都要靠自己照顾自己。而且他们学习非常努力,能吃苦,勤奋好学,学习中有股韧劲,学习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他们不但学习好,而且,他们关心同学,关心班级,肯为同学做好事。在他们身闪耀着新一代青少年的风采。他们就是我心中的英雄。

随着时间的推移,时代的进步,我不断的成熟,也许我心中的英雄也在不断的改变面貌,但是我相信那些英勇无畏,不怕牺牲,为了集体或他人利益宁愿牺牲自己的一切的人的精神会永存我的心中。永远是我心中的英雄。

6. 写人(张爱玲)的散文600字数

童言无忌

从前人家过年,墙上贴着“抬头见喜”与“童言无忌”的红纸条子。这里我用“童言无忌”来做题目,并没有什么犯忌讳的话,急欲一吐为快,不过打算说说自己的事罢了。小学生下学回来,兴奋地叙述他的见闻,先生如何侗心,王德保如何迟到,和他合坐一张板凳的同学如何被扣一分因为不整洁,说个无了无休,大人虽懒于搭碴,也由着他说。我小时候大约感到了这种现象之悲哀,从此对于自说自话有了一种禁忌。直到现在,和人谈话,如果是人家说我听,我总是愉快的。如果是我说人家听,那我过后思量,总觉得十分不安,伯人家嫌烦了。当真憋了一肚子的话没处说,惟有一个办法,走出去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然后写本自传,不怕没人理会。这原是幼稚的梦想,现在渐渐知道了,要做个举世瞩目的大人物,写个人手一册的自传,希望是很渺茫,还是随时随地把自己的事写点出来,免得压抑过甚,到年老的时候,一发不可复制,一定比谁都唠叨。然而通篇“我我我”的身边文学是要挨骂的。最近我在一中英文书上看到两句话,借来骂那种对于自己过份感到兴趣的作家,倒是非常恰当:“他们花费一辈子的时间瞪眼看自己的肚脐,并且想法子寻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兴趣的,叫人家也来瞪眼看。”我这算不算肚脐眼展览,我有点疑心,但也还是写了。

7. 写人(张爱玲)的散文600字数

童言无忌

从前人家过年,墙上贴着“抬头见喜”与“童言无忌”的红纸条子。这里我用“童言无忌”来做题目,并没有什么犯忌讳的话,急欲一吐为快,不过打算说说自己的事罢了。小学生下学回来,兴奋地叙述他的见闻,先生如何侗心,王德保如何迟到,和他合坐一张板凳的同学如何被扣一分因为不整洁,说个无了无休,大人虽懒于搭碴,也由着他说。我小时候大约感到了这种现象之悲哀,从此对于自说自话有了一种禁忌。直到现在,和人谈话,如果是人家说我听,我总是愉快的。如果是我说人家听,那我过后思量,总觉得十分不安,伯人家嫌烦了。当真憋了一肚子的话没处说,惟有一个办法,走出去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然后写本自传,不怕没人理会。这原是幼稚的梦想,现在渐渐知道了,要做个举世瞩目的大人物,写个人手一册的自传,希望是很渺茫,还是随时随地把自己的事写点出来,免得压抑过甚,到年老的时候,一发不可复制,一定比谁都唠叨。然而通篇“我我我”的身边文学是要挨骂的。最近我在一中英文书上看到两句话,借来骂那种对于自己过份感到兴趣的作家,倒是非常恰当:“他们花费一辈子的时间瞪眼看自己的肚脐,并且想法子寻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兴趣的,叫人家也来瞪眼看。”我这算不算肚脐眼展览,我有点疑心,但也还是写了。

8. 如何运用张爱玲写作文

不知到你是什么年纪的学生,如果是初中生的话可以从你读过的张爱玲的某部作品入手,写你为什么喜欢这篇文章,读了有什么所得,从她的文字、思想方面谈谈自己的见解,这基本就1000多字了。

如果你是高中生,那么你写的要有些深度了。你就需要定位一个基调,比如说是想写张爱玲的语言、思想、苍凉、还是对其作品的综合分析。然后用她的作品为论据来支撑自己的观点,进行阐述。这期间可以夹叙夹议,可以旁征博引用一系列的自己喜欢的作家作品与其对比突出自己所要表达的张的与众不同。

如果是大学生的话,你就要从张的所有作品中分析出有共性的东西,比如说从小资情调、女性主义、服饰研究人物的性格、作品苍凉的基调、张爱玲的婚恋观、爱情观、人物的形象塑造等方面来写。

希望可以帮到你。

9. 以张爱玲我心中的美神写一篇五百字作文

最美的一件事 世界,是由许许多多的我组成,而我是有许许多多的事组成,所以这个缤纷的世界是由大大小小的事组成. 有人说,若有才如林徽茵,骄傲如张爱玲,温婉如舒婷,此生不枉为女子也.为什么,我们就要像其他人,不可以做自己吗? 记得中学时代,学过一篇毕淑敏女士的文章《我很重要》,对于千千万万的人而言,我们是很平凡的一个,但是同时,我们也是世界,不可复制的标本. 一生中,或许最美的时刻,是在你的身边,特定的时间、地点、人物中发生的,也可能是你一直在努力地过程中. 如我,此时此刻,可以静静的坐在校园的东湖畔,构思我的习作,是不是地看着风掠过湖面,荡起了屡屡的波澜,听着悦耳的鸟叫蝉鸣,还有叶子在沙沙作响,绿荫下唯有我一人.我就觉得很幸福,比起现在坐在车间里,或者是办公室里的同龄人而言. 八年前的我,和同龄人一样,小学毕业后,升入了中学.三年中,身边的同学和朋友们,纷纷辍学,我不希望和他们一样,如果我选了哪一条路,那么我今后的人生,或许就会单调很多,错过很多.在我们那个落后的小山村里,女孩儿,一般只读到初中,我不想走上姐姐的老路,工作几年后,就嫁作他人妇,孩子、丈夫、家庭就是今后的一切. 庆幸的是,三年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县一中.从那时候起,我知道未来与梦想离我不远了,终于可以摆脱那个落后的社会给我带上的枷锁.我要读书,相信自己是可以的.三年的高中生活,一直坚持着“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原则。

10. 张爱玲散文集景物描写

玫瑰

我只想讲述那另一种玫瑰,在月轮之下

琥珀的马、人形和神的玫瑰

那不为人怀念的早晨和夜晚的星宿的玫瑰

有着云的身影和少女一样身段的

我的目光所及数十里方圆之内

草丛之上,尘土和泪水,野兽口中阴沉的玫瑰

这是雪地上五朵梦中的白鹿

所留下的足迹,在月光之下

像夜晚晦暗的阴谋,应着梦中的节拍

合二为一,又一分为二

或是历史书中一个久久不见的鬼魂

在遥远的空地上吐着鲜红的嘴唇

这些紫红色的星群,绚丽的镜像

曾在不多的几个人的一生中闪耀

魏尔伦的黄昏和一个叫做坡的欧洲人

在偏僻的康帕斯草原迷惑着花蕊的芳香

像是寒冷的空气中微小而发抖的殉难者

以及他们梦想中直通天庭的矮小的回廊

总会有许多事物将被留下,像海面上

泡沫的灯盏,昆虫一样蔽日的船舰

一百年的贵族之战,死亡用红笔

注销着我,我的姓氏和爵位

那就是我:一个梦想篡夺大英王位的大臣

在玫瑰色的早晨,命运给我佩戴了红色的花蕾

一定有许多只眼睛目睹过这全部的失败过程

是玫瑰,在原野的胸骨上祷告上苍

像黄昏之中消逝的花园

野马驰过天空,草木如灰

我聆听着迷雾之中花神轻微的合唱

摧毁我的是那过度的奢望和玫瑰中的月轮

1990-11

800字作文我最喜欢文学作品中的人物

要说《红楼梦》里丫环最漂亮的,还得是平儿,由于她被贾琏收了二房,所以地位也就不同于别的一般的丫环了,但她的出身低微这个事实却一生也抹不去,这也就决定了平儿在大观园中的地位不会太高。 平儿天资聪慧,可偏与王熙凤成主仆关系,则显得有点儿“小巫见大巫了”,不过在日常事务处理上,平儿可是帮了凤姐的大忙了,所以说王熙凤对平儿也挺好。 但虽说跟着王熙凤吃香的喝辣的,但也樱闭有不如意的地方,比如说平儿实际上去贾琏也有爱幕之镇伍情但是有王熙凤在,她也不敢太过于表露,而且由于凤姐婚久不孕,使她更加看管贾琏,不让他和别的女人相处太密切,当然,这一切都不是从表面上能看出来的。所以有时贾琏和平儿乘着王熙凤不在,偷偷亲热一番,被凤姐发现了,还要冷嘲热讽一番。 但是平儿还是比较善良的,当贾琏在外面沾花惹草,勾搭上尤二姐后,王熙凤假惺惺的去把尤二姐接回来,却在背地里使坏,使二姐已经成形的胎儿堕掉了,二姐也不堪忍耻辱而自缢身亡,在这期间,贾府里唯一对她好的便是平儿了,一直对他百般照顾,还把好死时将要交给贾琏的二百两银子一文不少的交给了贾琏。由此可见,平儿的心地是十分善良的。这样可爱的姑娘谁能不为之动心?? 平儿在贾御颂或府没落后出家为妮,一生遁入空门,从此与世俗无缘,唉,平地儿啊,可怜,可悲,可叹的平儿呀!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主人公人物评价作文600字左右

一个为了理想执着的勇敢坚强的人,他的不屈不挠无不让人敬佩的有志青年更是一个爱国的青年 ,人生之路上,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退缩,用一颗坚韧不拔的心去勇敢面对,雹中珍惜年轻时光,努力奋斗,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敢于战胜任何艰难困苦的刚毅性格 。

【评价二】

保尔,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热血青年。在战乱的时期,他没有选择逃避,而是选择了最有利的办法——抗战!在富人面前,他没有卑躬屈膝,他选择挺起胸膛,让别人知道——穷人不是好欺负的。贫贱不能移!在暴力面前,他没有低下他的头,他选择直面强暴,让别人知道——穷人也有尊严。威武不能屈!

有时,我好羡慕保尔他们两兄弟,无时无刻都是那么的团结,没有一点破绽。即使是与自己的利益相冲突或者是关系到自己的生命。但是,我就每那么幸福了,从小,我就和哥哥“战争”在中度过直到他到外面读书。可能那是增进感情的一种方法吧。保尔,生在一个温馨的家庭,交到了真挚的友谊,拥有此致不渝的爱情,也算是不枉此生了吧,但,你有没有想过,保尔为什么有这样的“成就”呢?我想,那是因为他的人格魅力,他拥有“钢”一般的意志、精神。

在保尔被瓦西里神甫赶出学校之前,他和神甫的冲突就不断的发生,不是因为上次妈妈求情,保尔一早就被人赶出校门了,自从那次以后,神甫就一直想找个机会赶保尔出去学校,好让自己痛快一翻。而今次正好是机会,谁也不能怪,怪的就怪自己和神甫结怨了吧,大家一起干这件事,谁也没有事除了保尔,这次应该是“公报私仇”吧,不然哪能轮到保尔选中呢,他一向都很倒霉的。就算是他倒霉吧,妈妈也总算帮他找了一份工作,暂时安身吧。谢廖沙也算有点人性,在这时候,还能去安慰一下保尔,也不失为一个死党吧。有了谢廖沙的安慰,保尔也安了心,放心去闯出属于他的世界。

在保尔用心工作的时候,一起工作的阿姨和同年人跟保尔也相处得很好,不过,晴天的日子总是短暂的,就在这时候,一起工作的一些工人就眼红了,觉得保尔是来抢他们饭碗的,就四处刁难保尔,好让保尔知难而退。这时候,力量的象征--阿尔焦姆出现了,他为了维护弟弟的利益,他那沙煲般大的拳头就落在那帮人身上了。最后,保尔的利益被维护了,但,阿尔焦姆却被控告伤人送进了监狱。如果说阿尔焦姆这样做值得吗?为什么?那是简单得不得了事了,就因为保尔是他的弟弟,两兄弟有困难的时候就应该挺出胸膛,告诉他,我们不是好欺负的!

在保尔被送进监狱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同年人,那是一个很漂亮的姑娘,她的每一处都深深地吸引着保尔。那个姑娘是被迫害送进监狱的,那些无耻的官兵迫害,他们想强暴她。但是,他们失败了,他们受到了姑娘的誓死反抗,最后她被送进来了。姑娘在和保尔交谈的时候,发现保尔是一个正人君子,她知道,如果过了今晚,她就会被那些可恶的官兵强暴,她宁愿把身体交给保尔也不愿被官兵玷污了她的身体。面对诱人的双唇、丰满的双乳保尔失去了力量,那是无法阻挡的诱惑,但是,当她靠近的时候,保尔没有失去理性,而是拒绝了她,保尔想到冬妮亚就无法接受别的一切,包括这诱惑。第二天,姑娘被送走了,她的眼里充满了水晶般的液体,既包含着失望又包含着绝望,那眼神使人难受,但是,保尔更不能背弃对冬妮亚的承诺,因为冬妮亚才是保尔的唯一。坐怀不乱,足以看出保尔对爱情的那种坚贞,这是值得让我们现代人借鉴的。

我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是多,只是看了几章,但是我已经知道,保尔将影响我的一生,他给我印象总是那么伟大伍肆桥,就像是一座人生的灯塔,腔猛照亮了我的人生,帮我拨开了人生的迷雾,引导着我的前行 。

我最喜爱的文学名著中的人物 作文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梅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禅枣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哗源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有人说这文章中最经典的场面是Scarlett O’Hara在战争后回到被毁的家园,在园中手握红土发誓,无论去偷去抢都不会让家人挨饿那段,因为那时她的眼神和表情真的特别震撼人。这样说我也不反对,因为这实在是一部太经典的片子,经典的场面太多,各人有各人的偏爱。我倒是情愿选择这个:以后,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什么是爱?什么是恨?爱和恨可以象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爱和恨也可能只需要一缕阳光就可以消融。珍惜拥有的人是幸福的,因为我们总是并不确切知道我们需要的到底是什么。太多的人只有在失去的时候,才知道去珍惜。

《飘》从写作艺术上来说,不愧于世界名著之一,小说极富于浪漫情调的构思,细腻生动的人物和场景的描写揭示出超乎作者主观愿望甚至与之相勃的内容。

读罢这部巨作我仍沉浸在小说中,似乎自己是女主人公思斯佳丽的一位朋友,了解她。记得莎士比亚曾说过"女人啊女人,华丽的金钻只会让你剩下势力的伤,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这句话近几年来我一直深深的印在心里,除了此话十分优美之外,更点出了贺芦拆一个人生的真谛。女孩温柔的天赋,独有的天真在当今这样的社会上在金钱权利的引诱下或许真的只剩下"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正如思嘉莱一样到最后才发现真爱就在身边。

我涉世不深,本没有任何理由来过早的谈人世间最纯洁的情感--爱情,但是看罢《飘》心中不免有些遐想,不管是通过新闻,访谈类节目,还是周遭发生的一些事情都让我对当今所谓"爱情"有自己的看法。梁祝似的两小无猜,单纯简单,还是《巴黎圣母院》中执着低调,或许只会在小说中才能真正演绎,爱情一词才能得到真正的诠释。

斯佳丽的悲剧应该让它结束,处于新时代的我们应该似《简?爱》中简?爱追求道德上的完善,坚持着个人的独立性,纵使在爱情与此发生冲突的时候也是如此。让爱变回它原来的面目,让女性恢复天真善良的秉性。

"获得了整个世界而失去了自己的灵魂。"我们要重拾灵魂,正如《飘》中所说"明天真正的自己会变好!”

228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