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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阿Q正传作文1000字

| 宇优

《阿Q正传》最初发表于《晨报副刊》,后收入《呐喊》。是鲁迅唯一的一部中篇小说。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高中阿Q正传作文1000字,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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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旧的事物将是逝去,一个新的事物又将诞生。

看完鲁迅的《阿Q正传》我一直在想鲁迅先生到底想表达一种什么样的思想呢?是对封建旧社会的,是对阿Q人格的否定,还是对阿Q用精神胜利法来逃避现实这一现象进行同情呢?也许三者都有吧!

今天,我想谈谈阿Q的“精神胜利法”到底应不应该有,当读完这篇文章后给人最深的感受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是赢的的“精神胜利法”了,在很多人看来一定觉得这个想法是要不得的,但是如果阿Q没有这种想法呢!我们可以来猜想一下,他是否能活得下去! 那个年代是被封建旧社会毒害的年代。

“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逃避现实,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来,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工作了,如果在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很惨的吧!

但是,阿Q为什么会觉得很好呢?那个时代的人,也没有对他提出什么质疑,就是因为在那个时代阿Q不用上学,老板也不要求你的精神思想怎么样,只要有力气干活就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的欺负和__,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就是这样他愈陷愈深,只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现在,我用__来概括我心目中的阿Q:一,可怜;阿Q连最基本的房子都没有,长期在土谷祠里落脚,阿Q也没有基本的人生权利,工作就是给别人做短工,割麦、舂米等一些体力活。

二,欠打;没事总是惹别人,自以为比别人强,比别人了不起。没事去惹正在抓虱子的王胡,没有别人抓的多,没有别人咬的响就骂王胡,可想而知,最后被王胡打的要死!不过,他最后还是用精神胜利法胜利了!

三,梦想;阿Q他有梦想吗?不敢说,他是真有,还只是一时冲动做的一些事情,但对于他努力的生活,敢于做梦,我就给了他这个词梦想,他捏了小尼姑的脸以后,便开始梦想自己应该有个女人,然后,就跑去对吴妈说想和她困觉,当然,他又被打了一顿,还因此失去了工作;他上了城,带回来许多衣服和小饰品也卖了不少钱!不是说他这样是有梦想,我想他进城一定还是想谋生的,所以,觉得他还是有梦想的!

在如今,我觉得有一点还是挺阿Q的,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有钱的人就像阿Q要任劳任怨,还要成为老板的出气筒,我认为这个社会还就是需要精神胜利法,要不然你就会觉得活的很累,会认为社会对自己很不公平!

从文章很明显的可以看出鲁迅先生是批判这种精神的,他希望人们能够勇敢的生活,而不是像阿Q那样遇见困难就躲!这也是鲁迅先生表达观点的独到之处用一个传记,用一个人们都不太记得的人来激发大家的思想…精神胜利法是不能占据人们思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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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最初发表于《晨报副刊》,后收入《呐喊》。是鲁迅唯一的一部中篇小说。鲁迅在谈到这篇小说的写作动机时曾经说过,主要是为了揭示“国人的灵魂。”(《阿Q正传·英文版序》)鲁迅在这篇小说中表现出来的改造“国民性”的思想;鲁迅对阿Q表现表现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

小说的中心人物是乡村流浪汉阿Q的。《阿Q正传》通过阿Q和他周围人的冷漠形象地揭示了中国农民的麻木和不觉悟,揭示了人性的弱点。也折射出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致命弱点。

阿Q是一个贫苦的流氓无产者的典型。

阿Q是个受压迫的农民。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无名无姓。有个姓氏却被赵太爷剥夺了。只能靠打短工为生活。——“别人舂米,他便舂米;别人插秧,他便插秧。”

阿Q性格的最主要的特征是“精神胜利法”。所谓的“精神胜利法“就是在现实中无法获得满足只好在精神上、在幻想中寻求自我安慰。小说中的《优胜记略》和《续优胜记略》都是他的这种精神胜利法的表现“行状”。归纳起来,精神胜利法的主要特征有:自欺欺人、自我安慰。阿Q只求在精神上战胜对方,既自尊自大,又自轻自贱,死要面子又欺软怕硬,麻木健忘而糊涂终生。比如,被人打了,就用“儿子打老子”来自我安慰;别人说他混得差,他就用“祖先比你阔”来搪塞。具有惊人的健忘症。前面被人打了,转身之间忘得一干二净。转嫁痛苦,耍无赖。畏强凌弱是他性格的重要特点之一。刚刚被强者假洋鬼子用“哭丧棒”打得鼻青脸肿,转眼之间就去欺辱小尼姑,强行摸小尼姑的头,还说“为什么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偷了别人家的萝卜,却要萝卜说话。等等。

但“精神胜利法”不是阿Q最根本的特征,他的根本性格是缺乏起码的自我意识和个性意识。

阿Q的身上还有封建的正统思想和传统意识。他认为,凡是革命都是与他作对,革命党捉住都要杀头。这体现了阿Q身上的保皇意识。他自己虽然经常受到别人的侮辱,但却以欺侮女人为乐。并且认为“女人是祸水”,自认为“男女之大防甚严”,超过了古今的圣贤。尽管到处流浪,还要传宗接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这种宗法家族思想的体现。

阿Q参加革命,其实对革命并不了解,一个把自由党变成了“柿油党”的流浪汉眼中的革命,是完全根据自己的本能来确定其含义的。在阿Q的眼中,革命就是古代戏曲中的场面——“银盔银甲。三尖两刃刀”;所谓的革命,就是抢得财产,把秀才家的宁式床搬来;就是抢得女人,把秀才老婆和女儿等女人抢来,享受他得三妻四妾式的帝王生活;就是仇杀,把秀才等杀掉,把王胡杀掉;就是欺压别人,让小D搬东西,搬不快就打。所以,阿Q的革命一旦成功将比失败让人更加可怕。

阿Q性格有着深刻的文化根源。它与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中国屡遭外国侵略的屈辱历史相联系。是那种虽然破落,但还自认为是天朝上国的鸵鸟精神的折射;它也是中国小农经济社会的产物。中国小生产者的保守落后、不觉悟等弱点使阿Q这样的农民更容易染上“精神胜利法”。同时,阿Q的性格还与传统的儒家文化尤其是道家和释家文化相连接。回避现实和不敢面对现实,是阿Q和传统的道家和释家文化的相通点。

《阿Q正传》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鲁迅写作这部小说的目的,就是要揭露“国民的劣根性”,因此,阿Q的性格就是现代中国国民性的象征。小说特通过阿Q身上的“精神胜利法”揭露了中国的民族劣根性,揭示了病态社会人们的病苦,“以引起疗救者的注意”。阿Q时代属于过去,但阿Q性格包含的内容并未绝迹,所以现在阿Q是现代中国国民的灵魂。鲁迅对阿Q性格的揭露,意在对整个旧社会的批判,对整个旧的意识形态的批判。这体现了鲁迅深刻的启蒙主义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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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我国历史上伟大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是新文化运动的倡导人和主要发起者之一。在他短暂而不平凡的四十五年中,他用一支笔,几张纸揭示了当时社会、国人政治的黑暗,是在那样一个时代中,在永夜的黑暗中点亮了人们希望与前进之路的希望之火。他身材虽矮小,但其精神却是如巨人般,撑起了中华民族的精神脊梁。

当我翻开了《鲁迅经典》时,便迫不及待地找到了《阿Q正传》这篇一直在我脑海中的文章。而当我看完后只觉得云里雾里,便又从头来看,看了三四遍,才略明白了一些东西。

其实《阿Q正传》无非是讲述了名叫阿Q的底层人民在辛亥革命前后,所经历的一些人和事,但是这文章却是从本质上批判了阿Q的精神胜利。

阿Q有一种精神胜利法,但与其说是精神胜利法,倒不如说是自欺欺人,如阿Q在被人打后便会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从而获得了一种精神上的优越感,而自己被打这一事实也便被淡化了,那时阿Q在心里便似真的高人一等一般。

其次阿Q又是自卑自贱的,如在被人打时可以轻易地自称为“豸”,这种称谓其实是超越了对方带给他的肉体上的屈辱感,这其实是一种阿Q自身精神上的悲哀。被封建思想奴役的人民都会有这种自卑自贱的心理。这是在那样一种特殊年代下,国人的悲哀。而正如阿Q在官堂受审时“膝关节立刻自然而然的宽松便跪了下去。”鲁迅用了这样一种极度自然而舒缓的语调抨击了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那,那深深刻在了中国广大农民的血液、脑海中,这是一种只能自救的病。

而当阿Q要去闹革命时,却被拒绝时,代表了辛亥革命并未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他们将最渴望被唤醒的人民群众拒之门外。更是在其中混进了假洋鬼子-赵秀才这种不想真正为革命出力,只是趁机捞一笔的人,正如他们在去洗劫尼姑庵时捎带拿走了一件古董香炉。

而当阿Q被快送上断头台时,便应是赵太爷一手安排,而赵太爷更是未庄上最有权威的人,因为要避讳他的姓,阿Q便无了名字,只叫“阿Q”罢了,而他也代表了中国那个时代的封建大地主。因此,他将要闹革命的阿Q送上了断头台,只为告诉人们:“凡革命者,必死无疑。”这其实是封建地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统治的一种手段。

但其实在我看来,阿Q与赵太爷其实皆指向了同一样事物——当时的统治者,暂且不提文中提到过阿Q与赵太爷其实是同根同源,皆为赵姓,且单一“赵”字便让人想起了:“赵”为中华百家姓之首,若此之“赵”隐映射中华,那其实阿Q便是直接指向了清政府的本质,如明明自身极为弱小,可是却自觉得是无比高贵,看不起乡下人,也看不起城里人,但其实这些人都比他强的。正如当初的清政府,一脸高昂,自称为“天朝”,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面前却也是如同婴儿般脆弱与无知。而阿Q在打不过时,便自动求饶,且还有优越感般,当时清政府便是如此,在两次鸦片战争中,清政府被打得一败涂地,却是自诩为武力极强,不用心操练海军,对于西方悄然崛起的西方势力不管不顾,依然活在过去“天下共主”的童话里。在甲午战争中却是一败涂地,而赵太爷这形象却是一种清政府对内的形象:欺压农民,反对革命,这些都是清政府对内的措施与手段。而当赵太爷最后讲阿Q送上刑场,其实也便意味着过去旧的制度被自身所杀死,不得不说这是一种讽刺。

而在文章中有一个只出现了几次的名字,却与阿Q很是相似的小D,其实我认为代表了一种希望,从文中不难看出小D比阿Q更能干,而且也是比阿Q更谦逊,作者应该是希望未来的人民将是小D这样蜕变的。

归根到底《阿Q正传》便是对于那样时代背景下的人们的一种映射,包含在辛亥革命中的各色人等,鞭挞了当时人们早已麻木不仁的灵魂,以一种较为幽默的形式,呈现给了读者,希望可以唤醒有能力却尚未做的人们,使中国获得进步。

读完《鲁迅全集》不得不为鲁迅先生深厚的文学功底与可以震惊天地的精神所震撼,这是一种世人皆睡我独醒的呐喊,更是用呐喊使人们不再沉睡,他的文字是那个时代最好的相机,也是一双希翼从精神上救助人们的精神之手,这种精神不仅是那样一个时代所需,更为现在的人们需要,甚至更加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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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读完了鲁迅的《阿Q正传》,因为中篇小说,并不长,所以腾出一点点课余时间就可以把它看完了。

初读《阿Q正传》往往会觉得很恶心的,其中的阿Q简直就是一个丑角,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子受屈辱却不反抗的。鲁迅先生塑造这样一个丑角,是用心良苦的,我不知道鲁迅先生是怀着怎样一种悲痛的心情写下这些文字的,看到国人病态的心理,虽然在走用文章来唤醒国人的道路,但从鲁迅的作品中总是透出光明未来还很遥远的悲凉。

看完全文,恐怕大家都会对阿Q印象深刻。阿Q是未庄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的地位是如此卑微,连姓名都没有,只能叫阿Q。阿Q没有家,只能在土榖祠住着,生活来源是靠帮大家做短工,他很勤劳,无论让他干什么都行。因为阿Q处在社会最底层,所以他必须忍受着有钱人的欺负和村里人的戏弄、侮辱。说到这里就提到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几乎每次挨打,他都会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以求得精神上的胜利,而当比他弱的人出现时,阿Q又常常用“恃强凌弱”来证明自己的力量。后来革命党要进城了,阿Q本以为革命党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过不去,于是对此深恶痛绝,但后来发现革命党是造举人老爷的反,他以为革命后就能要什么有什么了,所以就去革命了,他的革命行动却是去静修庵里胡闹。阿Q自始至终都处于一种野蛮的压迫剥削之下,自己也是愚昧麻木的,直到阿Q被送上刑场,他都不能真正觉悟。每当读到关于阿Q的情节的时候我都很恼火,真是愚昧麻木之至。

其实,不止是阿Q,小说中的其他人物也是作者的讽刺的对象。先说赵太爷父子吧,赵太爷一向瞧不起阿Q,连阿Q姓赵的权利都给剥夺了,赵太爷三妻四妾,但阿Q向吴妈示好时赵秀才就要用大竹杠打他,不仅这样,后来地保还来压榨了阿Q酒钱以及定了5个惨无人道的条件,把阿Q的身家剥夺得所剩无几。赵太爷还制造流言,使阿Q断了生计。听说阿Q那儿有便宜货,平时一向吝啬的他不惜打破不点灯的传统并且让秀才的妻子去找阿Q,听说阿Q没货了,他又换成原来的面孔。听说阿Q革命了,赵太爷居然也肯叫阿Q为“老Q”。当革命已成定局,赵秀才也把辫子盘起来,并且花了四块大洋买了个“银桃子”使自己成为革命党人。赵太爷父子骄横无理、狡诈、吝啬、投机,十足个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

王胡平时一再欺负阿Q,但当阿Q“中兴”归来时,还在举人老爷家帮过忙时,王胡肃然,当阿Q用王胡的脖子做讲杀革命党故事的道具时,王胡立刻害怕且再也不敢走近阿Q了。不止他们,几乎未庄的所有人见到阿Q“中兴”归来时都一改平日嘲笑他的习气,都对阿Q肃然起敬了。

假洋鬼子也是个典型的形象,他去上过洋学堂、还去了东洋,于是把辫子剪了,穿着西装,自以为很了不起,而当回国后发现没有辫子不利于自己做官时,又去弄了个假辫子来。他还是未庄第一个加入革命党的人,“已经留到一尺多长的辫子都拆开了披在肩背上”,他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封建与资本主义的扭曲结合体。

全文都是各色各样的丑角色,这也是我常常不忍心读鲁迅的作品的原因,我最近还看了纪念鲁迅诞辰一百周年的电影《阿Q正传》,活生生的阿Q让人觉得越发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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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一、以阿Q的精神境界,他是不会有这样的思想的。阿Q是个充满精神胜利的善于自欺欺人的麻木又糊涂的小百姓。以前且不说,就是在决定自己生死的画供时,尚且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懵懵懂懂地立志要画得圆,直到走向刑场,他也没能像窦娥一样觉醒,只是自欺欺人的高叫着“再过二十年又是一个”,连对这个害他至死的社会的最起码的痛恨都没有。阿Q太可悲、太可怜了。可悲又可怜的阿Q怎么会突然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对看客产生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呢?阿Q不也曾是一个看客吗?不要说阿Q,即使是能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有一定认识的比较清醒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能认识到看客内心的丑陋与阴暗呢?这段描写显然不符合阿Q思想的真实,是作者鲁迅写到这里再也忍无可忍,于是将笔锋一转,借阿Q的联想对看客极尽揭露与鞭挞,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代替了阿Q的思想,这显然是文学创作的大忌,在艺术上是失败的。二、即便阿Q有这样深刻的思想,即便这种联想的内容对于阿Q来说是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走向刑场就要被枪决的人,也决不会再在内心对看客表现出那样的痛彻骨髓的憎恨。他可能会痛恨冤枉自己的所谓革命党;可能依然记恨假洋鬼子不准自己革命以至于落到今天的结局;可能怕让王胡小D辈知道了笑话;也可能自欺欺人地想,未庄谁敢犯杀头的罪,我阿Q就敢了,于是就心满意足地走向死地;当然更可能什么都不想,而只是死前的恐惧。总之,无论如何,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他是不会单单联想到看客怎么样的。作者这样描写在艺术上也是失真的。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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