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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为审美艺术的情感性举例说明,文学艺术审美性的含义与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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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文学的审美性。

文学的意识形态性与文学的审美特性有机结合在一起,就产生“质变”,产生了作为文学的根本性质的“文学审美意识形态”。其具体内涵是,从性质上看,有集团倾向性又有人类共通性;从主体把握对象的方式上看,是认识又是情感;从目的功能上看,是无功利性的又是有功利性的;从文学反映生活的形式看,须假定性又须真实性。

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则是文学区别与其它意识形态的特性。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作为独特的思想系统,并非现在某些人所说的“纯审美主义”或“审美中心主义”。与文学情感表现论也不相同。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是有丰富的完整的内涵的,总的说它是一种复合结构。这大致可以从下面几点加以说明:

第一,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性质上看,既有集团倾向性又有人类共通性。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确表现出集团的、群体的倾向性,这是无须讳言的。这里所说的集团、群体,包括了阶级但又不止阶级。例如,工人、农民、商人、官吏、知识分子等,都是社会的不同集团与群体。不同集团、群体的作家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代表着不同的利益,这样他们必然会把他们的不同集团、群体的意识渗透到文学的审美描写中,从而表现出不同集团、群体的意识和思想感情的倾向性。如一个商业社会,老板与雇工的地位不同,他们之间也各有自己的利益,作家若是描写他们的生活和关系,那么作家的意识自然也会有一个倾向于谁的问题,如果在文学描写中表现出来,自然也就会有集团或群体的倾向性。

但是,无论属于哪个集团和群体的作家,其思想感情也不会总是被束缚在集团或群体的倾向上面。作家也是人,必然也会有人与人之间相通的人性,必然会有人人都有的生命意识,必然会关注人类共同的生存问题。如果体现在文学的审美描写中,那就必然会表现出人类普遍的共通的情感和愿望,从而超越一定的集团或群体的倾向性。例如描写男女之情、父子之情、母子之情、兄弟姐妹之情、朋友之情的作品,往往表现出人类普遍的感情。大量的描写山水花鸟的作品也往往表现出人类对大自然的热爱的普遍之情。这些道理是明显的,无须多讲。

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在一部作品的审美描写中,往往既含有某个集团和群体的意识,同时又渗透了人类共通的意识。就是说,某个集团或群体的意识与人类的共通的意识并不总是不相容的。特别是下层人民的意识,常常是与人类的普遍的意识相通的。下层人民的善良、美好的情感常常是人类共同的情感的表现。例如下面这首《菩萨蛮》:

枕前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水面秤锤浮,直待黄河彻底枯。

白日参辰现,北斗回南面。休即未能休,且待三更见日头。

这是下层人民的歌谣,但那种表达恋人对爱情的忠贞这种感情,则不但属于下层的百姓,而且也属于全人类的共同的美好感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集团倾向性和人类共通性的统一,是文学审美意识形态性的重要表现。

第二,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功能上看,它既是认识又是情感。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无疑包含了对社会的认识。这就决定了文学有认识的因素。即使是那些自称是“反理性”的作品,也包含了对现实的认识,只是其认识可能是虚幻的、谬误的而已。当然有的作品,其认识表现为对现实的批判解析,如西方批判现实主义作品,就表现为对资本主义世界的种种不合道义的弊端的评价与认识;有的作品则表现为对现实发展的预测和期待的认识,许多浪漫主义的作品都是如此。有的作品看似十分客观、冷静、精确,似乎作者完全不表达对现实的看法,其实不然。这些作品不过是“冷眼深情”,或者用鲁迅的话说“热到发冷的热情”,不包含对现实的认识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说文学的反映包含了认识,却又不能等同于哲学认识论上或科学上的认识。文学的认识总是以情感评价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文学的认识与作家情感态度完全交融在一起。例如,我们说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作品有很高的认识价值,它深刻揭示了他所生活的时代的法国社会发展的规律,但我们必须注意到,他的这种规律性的揭示,不是在发议论,不是在写论文,他是通过对法国社会的形形色色的人物及其命运的描写,通过各种社会场景和生活细节的描写,通过环境氛围的烘托,暗中透露出来的。或者说,作者把自己对社会现实的情感评价渗透在具体的艺术描写中,从而表达出自己对生活的看法和理解。在这里,认识与情感是完全结合在一起的。

那么,这样的认识与情感结合的形态,究竟是什么呢?黑格尔把它称为Pathos,朱光潜先生译为“情致”。黑格尔说:

情致是艺术的真正中心和适当领域,对于作品和对于观众来说,情致的表现都是效果的主要来源。情致所打动的是在每个人心里都回响着的弦子,每一个人都知道一种真正的情致所含蕴的价值和理性,而且容易把它认识出来。情致能感动人,因为它自在自为地是人类生存中的强大的力量。[2]

黑格尔的意思是,情致是两个方面的互相渗透,一方面是个体的心情,是具体感性的,是会感动人的,可另一方面是价值和理性,可以视为认识。但这两个方面完全结合在一起,不可分离。因此,对那些情致特别微妙深邃的作品,它的情致往往是无法简单地用语言传达出来的。俄国的批评家别林斯基在发挥黑格尔的“情致”说时也说:

艺术不容纳抽象的哲学思想,更不容纳理性的思想,它只容纳诗的思想,而这诗的思想—不是三段论法,不是教条,不是格言,而是活的激情,是热情……,因此,在抽象思想和诗的思想之间,区别是明显的:前者是理性的果实,后者是作为热情的爱情的果实。[3]

这应该是别林斯基在他的文学批评活动中把握到的真理性的东西。事实的确如此,文学的审美意识作为认识与情感的结合,它的形态是“诗的思想”。因此文学史上一些优秀作品的审美意识,就往往是难于说明的。例如《红楼梦》的意识是什么,常常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至今关于《红楼梦》的主题思想仍没有满意的“解味人”(曹雪芹:“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因为《红楼梦》的审美意识形态是十分丰富的,人们可以逐渐领会它,但无法用抽象的言辞来限定它。有人问歌德,他的《浮士德》的主题思想是什么,歌德不予回答,他认为人们不能将《浮士德》所写的复杂、丰富、灿烂的生活缩小起来,用一根细小的思想导线来加以说明。这些都说明文学作品的审美意识由于是情致,是认识与情感的交融,认识就像盐那样溶解于情感之水,无痕有味,所以是很难用抽象的词语来说明的。

第三,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目的功能上看,是无功利性又有功利性。文学是审美的,那么在一定意义上它就是游戏,就是娱乐,就是消闲,似乎没有什么实用目的,仔细一想,它似乎又有功利性,而且有深刻的社会功利性。就是说它是无功利的(Disinterested),但又是有功利的(Interested),是这两者的交织。

在文学活动中,无论创作还是欣赏,无论作者,还是读者,在创作和欣赏的瞬间一般都没有直接的功利目的性。如果一个作家正在描写一处美景,却在想入非非地动心思要“占有”这处美景,那么他的创作就会因这种“走神”而不能艺术地描写,使创作归于失败。一个正在剧场欣赏《奥赛罗》的男子,若因剧情的刺激而想起自己的妻子有外遇的苦恼,那么他就会因这一考虑而愤然离开剧场。在创作和欣赏的时刻,必须排除功利得失的考虑,才能进入文学的世界。法国启蒙时代的思想家狄德罗(Diderur 1713-1784)说:

你是否在你的朋友或情人刚死的时候就作哀悼诗呢?不会的。谁在这个当儿去发挥诗才,谁就会倒霉!只有当剧烈的痛苦已经过去,感受的极端灵敏程度有所下降,灾祸已经远离,只有到这个时候当事人才能够回想起他失去的幸福,才能够估量他蒙受的损失,记忆才和想象结合起来,去回味和放大过去的甜蜜的时光。也只有到这个时候才能控制自己,才能作出好文章。他说他伤心痛哭,其实当他用心安排他的诗句的声韵的时候,他顾不上流泪。如果眼睛还在流泪,笔就会从手里落下,当事人就会受感情的驱谴,写不下去。[4]

狄德罗的意思是,当朋友或情人刚死的时候,满心是得失利害的考虑,同时还要处理实际的丧事等,这个时候功利性最强,是不可能进行写作的。只有在与朋友或情人的死拉开了一段距离之后,功利得失的考虑大大减弱,这时候才能唤起记忆,才能发挥想象力,创作才有可能。这个说法是完全符合创作实际的。的确,只有在无功利的审美活动中,才会发现事物的美,才会发现诗情画意,从而进入文学的世界。丹麦文学史家勃兰兑斯(G.Brandes,1842-1927)举过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

我们观察一切事物,有三种方式—实际的、理论的和审美的。一个人若从实际的观点来看一座森林,他就问这森林是否有益于这地区的健康,或是森林主人怎样计算薪材的价值;一个植物学者从理论的观点来看,便要进行有关植物生命的科学研究;一个人若是除了森林的外观没有别的思想,从审美的或艺术的观点来看,就要问它作为风景的一部分其效果如何。[5]

商人关心的是金钱,所以他要算木材的价值;植物学家关心的是科学,所以他关心植物的生命;惟有艺术家是无功利的,这样他关心的是风景的美。正如康德所说那样:“那规定鉴赏判断的快感是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一个关于美的判断,只要夹杂着极少的利害感在里面,就会有偏爱,而不是纯粹的欣赏判断了”[6]康德的理论可能有片面性,但是就审美意识形态在直接性上是无功利的角度而言,他是对的。其实中国古代文论讲究文学创作和欣赏时的“虚静”说,也是审美无功利的理论。

但是,我们说文学审美意识在直接性上是无功利的,并不是说就绝对无功利了。实际上,无论是作家的创作还是读者的欣赏在无功利的背后都潜伏着功利性,在间接上看,创作是为人生的,为社会的,就是所谓的“无功利”实际上也是对人生、对社会的一种态度,更不必说,文学创作往往有很强的现实性的一面,或批判社会,或揭示人生的意义,或表达人民的愿望,或展望人类的理想等等,其功利性是很明显的。就是那些社会性比较淡的作品,也能陶冶人的性情,“陶冶性情”也是一种功利。所以鲁迅说:文学“给人的愉快与休息。是劳作和战斗前的准备”[7]鲁迅还说过,文学是“无用之用”。这意思就是说,文学意识的直接的无功利性正是为了实现间接的有功利性。

第四,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方式上看,是假定性但有是真实性。文学作为审美意识与科学意识是不同的。虽然艺术和科学都是人类所钟爱的两姐妹,都是创造,都是对真理的追求,但他们创造的成果是不同的。科学所承认的意识,是不允许虚构的,科学结论是实实在在的对客观规律的揭示。文学意识是审美意识,它虽然也追求真实,但它是在艺术假定性中所显露的真实。这里,科学与文学分道扬镳了。

文学虽然有不同的对现实的把握方式,有的作品运用了神话、传奇、荒诞、幻想等(如《西游记》)来反映生活,有的作品则“按照生活本来的面目”(如《红楼梦》)描写来再现生活,但不论把握方式有何不同,文学按其本性是假定性的。所谓假定性就是指文学的虚拟的性质。所以文学的真实是在假定性中透露出来的。可以说是“假中求真”。一方面,它是假定的,它不是生活本身,纯粹是子虚乌有;可另一方面,它又来自生活,它会使人联想起生活,使人感到比真的还真。文学作品所显示的审美意识就是这种假定与真实的统一体。

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可以说是与读者达成的一种默契。读者允许作者去假定去虚拟,他们却津津有味地去看作品中的故事,并为它欢喜或落泪,可并不认为它是实有其事。作者却也“宽宏大量”,允许读者不把他的作品中的故事当作事实看待,允许读者把他的作品当作“谎话”(或者如巴尔扎克所说的“庄严的谎话”)。正是在这种默契中,文学放心大胆走到了艺术假定的这一极。文学之所以不是生活本身的实录,不是科学论文,不是通讯报告,不是外交协议,不是电脑说明,不是私人日记……,就在于它的假定虚拟性质。或者说文学作为审美意识的前提,就是它不是事实的记录,是假定的虚构。如果谁违反了文学的假定性的前提,把文学变成事实经过的流水帐,那么文学就要变成非文学。俄国著名戏剧导演曾说明戏剧的假定性:

在生活中太阳从上边射来,在剧场里则是相反,是从下边射来的。在大自然中不存在均匀工整的线条,在剧场里却设置了各个景次,树木被排成笔直的间隔相同的行列。在生活中一个人无法把手伸到巨大石屋的二层楼,在舞台上却是可能的。在生活中房屋、石柱、墙壁等始终屹然不动,在剧场里却由于最轻微的风吹而抖动起来。在舞台上房间的设置始终不像生活中那样,整个房屋建筑也完全不同。例如,我们在生活中,从来没有看见到过几乎在所有剧本中作者们都这样指示的房间:在前景上左边和右边都有门;后墙中间又有门;在后景上左右两边都是窗户,你就试来建筑这样的房间看看……在生活中这简直不可能的,然而为了艺术的、假定的真实,这个问题并不重要,可以自由地加以解决。[8]

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在这里谈的是剧场的假定性问题,其实这个问题对所有的艺术都是相同的。著名画家毕加索也说过:

艺术是一种使我们达到真实的假想。但是真实永远不会在画布上实现,因为它所实现的是作品和现实之间发生的联系而已。[9]

毕加索是从艺术本性的角度来谈艺术的假定性的,实际上把生活转移到书本上去这本身就意味着一种假定。这两位艺术家的论点同样蓍适用于文学。文学的假定性不但表现在那些描神画鬼、神奇幻想的作品上面,就是那些以反映生活本来面貌的完全写实的作品里假定性也是不可或缺的。没有艺术的假定性,也就没有文学。

文学的审美意识是假定的,但也是真实的。就是说,这假定是具有真实性的。鲁迅说:

艺术的真实非即历史的真实,我们是听到过的,因为后者需有其事,而创作则可以缀合,抒写,只要逼真,不必实有其事也。然而他所据以缀合,抒写着,何一非社会上的存在,从这些目前的人,的事,加以推断,使之发展下去,这便好象豫言,因为后来此人,此事,确也正如所写。[10]

鲁迅这里所说的创作可以“缀合,抒写,只要逼真,不必实有其事也”,意思就是文学是假定的,但这假定如果“加以推断”,那么就像预言一样准确,这就是艺术的真实了。

这就说明假定性如果不同真实性结合,那就成为虚假的谎言,那就没有价值了。艺术真实性是文学意识的一个基本要求。那么什么是艺术真实性呢?

艺术真实性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作家在创造艺术真实时有认识又不止是认识。作家在创造艺术真实过程中,投入了全部的心理动作—感知、情感、想象、回忆、联想、理解等。因此艺术真实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既有理,又有情。简括地说,艺术真实性是指文学作品的艺术形象的合情合理的性质。

所谓“合理”,是指艺术形象应符合生活发展的逻辑,有了这种合理的逻辑,也就可以被读者理解,大家也就会觉得他真实。作家完全可以虚构,虚构是作家的权力,这是不容怀疑的。因此作家可以不写真人真事,关键是要写得合理,写得合乎逻辑。换句话说,一件生活中没有发生过的事情,由于作家揭示了它在假定情境中的内部发展逻辑,内在的联系,内在的规律性,也完全可以是真实的。对于艺术真实性来说,不在所写的人、事、景、物是否真实存在过,而在于所写的人、事、景、物是否展现了整体的必然的联系。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对真实性的看法,就很有意味。大家知道,稻香村是大观园的一景,若孤立起来看,那茅舍,那青篱,那土井,那菜园,都与真农舍十分相似,甚至可以说逼真极了。贾政看了此处后,说:“倒是此处有些道理”。但贾宝玉则不以为然。他说:“此处置一田庄,分明见得是人力穿凿扭捏而成。远无邻村,近不负郭,背山山无脉,临水水无源,高无隐寺之塔,下无通市之桥,峭然孤立,似非大观。争似先处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气,虽种竹引泉,亦不伤穿凿。古人云:‘天然图画’四字,正畏非其地而强为地,非其山而强为山,虽百般精巧而终不相宜。”贾宝玉的这段话是很有见地的。在他看来,“天然”不“天然”(即真实不真实),不在事物布局的逼真,而在符合不符合事物的内在联系。稻香村作为一个农舍,放在大观园中,与那些雕梁画栋、楼台庭榭连在一起是不自然的,因而是不合理的。倒是“怡红院”、“潇湘观”等与大观园的景观有一种内在的整体的联系,所以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气”。贾宝玉的话给我们这样的启发,对于文学,当然是可以假定和虚构的,但在假定和虚构的情境中,则不可人为地编造,不可“非其地而强为地,非其山而强为山”,要充分注意到事物之间的整体的天然的联系,即要“合理”,这样才能创造出艺术真实来。

“合理”是艺术真实性的客观方面,艺术真实性还有主观方面,因此除了“合理”之外,还有“合情”。按文学的审美要求,“合情”是更重要的。因为文学审美意识不是直接用道理说出,而是主要以情感作为中介,所以“合理”必须与“合情”结合在一起,才能达到艺术真实性。所谓“合情”就是指作品必须表现人们的真切的感受、真挚的感情和真诚的意向。真切的感受、真挚的感情和真诚的意向可以把假定的虚构的升华为真实的。

真切的感受是很重要的,它可以把看起来不真实的描写提升为艺术的真实。例如李白的诗句“黄河之水天上来”,如果按事实来考察,这个诗句所描写的是不真实的。因为黄河之水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天上只下雨,而不下“河”。但是大家都觉得李白这句诗很真实,原来李白在这里写的是自己的真切的感受:黄河之水从高原奔腾而来,水流湍急,巨浪涛天,一泻千里,使人觉得这河水从天而降。黄河的雄伟气魄被这诗句淋漓尽致描写出来了。一个并不符合事实的描写,由于写出了作者的真切的感受而变得真实了。在文学审美描写中,真挚的感情更为重要。真挚的感情可以把虚幻的提升为真实的。汤显祖的《牡丹亭》中的杜丽娘因痴情,生而死,死而复生,这在生活中是完全不可能的,但由于作者在描写中灌注了浓浓的感情,虚幻之笔竟然也成为可以接受的艺术真实。在文学审美描写中,作者的真诚的意向,也十分重要。一旦这个真诚的意向成为作品的艺术逻辑,成为作者与读者之间达成了默契,那么十分怪诞之笔,也可以令人信服。如鲁迅的小说《药》,在革命者夏瑜的坟上,凭空添了一个花环,若隐若现。表面看是不可理解的,不真实的。但是由于作家的真诚的意向(同情革命者),得到了读者的认同,于是怪诞的描写也成为真实的描写了。

通过以上说明,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具有艺术真实的品格。艺术真实性是客观的真理和主观的感情的统一,也就是艺术描写的合情合理性质。当然,在文学中,经常遇到的是情与理不一致,甚至发生矛盾,那么文学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应该牵情就理呢,还是应该牵理就情?一般来说,由于文学的意识的审美特性,十分重视感情的评价,如果遇到上面所说的情与理矛盾的情况,就应该牵理就情。上面所举的《牡丹亭》和《药》的例子就说明了这一点。

总而言之,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理论既着眼与文学的对象的审美特性,也重视把握生对象的审美方式,既重内容,也重形式。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不是所谓的“纯审美”论。

文学的情感性的表现是什么

一、文学语言具有形象性。

  这是最基本,最首要的特征。形象性是指所使用的语言能够把描写的对象具体生动可感的表现出来,使接收者产生可视可闻可触的形象性感受。

  文学语言的形象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将生活中有形有象的事物再现出来,如叙事性作品对人物语言、动作的描写等;二是将生活中无形无象的事物即思想情感形象化。如王朔称跳崖自杀为“尝尝自由落体的滋味,默默地躺在深山,血沃中华。” 如李煜在词作《虞美人》中:“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元代马致远的小令《天净沙?秋思》“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这首小令的前三句,每一句都是三个不同意义的词语的排列,但当它们被放在一起构成一首小令的时候,词语的孤立意义让位于丰富的合成意境,以一个“断肠人”的意象串联起咀嚼不尽的审美内涵。“枯藤”、“老树”、“昏鸦”、“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这些意象既使作者的哀愁具有具体的表现形式,又使作者的情感与环境的寂寞、荒凉形成了和谐统一的意境,而读者也通过这些意象窥探到了作者长年漂泊的哀愁。

二、文学语言的含蓄性,模糊性。

  凝练含蓄指语言言简意赅。凝练则精粹,含蓄则不浅露,一能当十,少能总多,能诱发创造性想象心理活动。这种方式,能以尽可能少的文字表达尽可能丰富的内容,使读者既感觉到充实饱满,又回味无穷。

  例如:“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作者并未明确的说明国破家亡后自己表现的悲伤。而是借物象花和鸟的情态来含蓄婉转的表达自己的深哀痛。又如,元稹的《行宫》:“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这首诗没有只言片语描述凄惨哀怨之情,但蕴含在字里行间的意境读来却让人倍感唏嘘。青春易逝,红颜憔悴,那种宫女的无穷的哀怨之情,对盛世衰败的落寞之情给人以无穷的韵味。

  模糊朦胧是相对于科学的精确性而言,是事物现象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在整体上的总和。科学概念的特征是二值逻辑判断,非此即彼,是非分明,而模糊性概念特征是多值逻辑判断,亦此亦彼,它反映事物的多因性、动态性。

  中国古代文论中所谓“无言之美"、“无声之美”,实质上指精神指向上的一种可以诱发千般想象的模糊与空白。例如 “红杏枝头春意闹。”一个“闹”字形象生动的表明了春天万物生机的景象。作者有意模糊的将人与植物融为一体,使主体的情感移入到客体之中,使读者如沐春风,感觉身临其境。

  语言尤其是文学语言之美在于“情在词外”、“意在言外”。妙笔全在无字处方为佳作,此处无声胜有声乃为妙曲,不在有形处、全在无形中才算名画。这正是模糊话语在文学作品中所起的作用,也是刘勰在《文心雕龙隐秀》中所指出的“义生文外,秘响旁通,伏采潜发”的艺术效果。任何一部作品都是写作主体(即作者)反映客观事物和对客观事物的主观评价,其中必然蕴含了作者的情感因素,而情感是人类思维中的最不确定,最难以捉摸的,也是最模糊的部分,这种思维的模糊性就必然会反映在作品的语言中,使文学作品的语言也具有模糊性。“见花好颜色,争笑东风,双脸上,晚妆同”是花间派词人欧阳炯用以描写女子貌美的诗句。这是作者当时所见所想,具有极强的主观性及时间性;客体(诗中女子)是谁?她究竟生得是哪般摸样?作者的写作过程又是怎样的?我们不是作者,也不在现场,一切都是模糊不清的,然而这种含蓄而且模糊的表达,读来却有精准语言难以比及的效果。

三、文学语言具有暗示性。

  模糊数学认为“一个系统的复杂性增大时,它的精确性必将减小。”反过来讲,语言越不精确,暗示性就越大,它的含量就越大。

  暗示性,关联心理语言学“内部语言”。所谓内部语言,不是默默不作声的自言自语,而是言语主体在将内心的动机、愿望转化为表述性的外部语言时的-种过渡言语形式。它使用的语汇不多,但意象十分丰富,它的语法结构不很完整,但意象十分强烈。

  例如,古代路旁置有亭子,供行旅停息休憩或饯别送行。如北周文学家庾信《哀江南赋》:“十里五里,长亭短亭。谓十里一长亭,五里一短亭。"“长亭"成为一个蕴含着依依惜别之情的意象,在古代送别诗词中不断出现。如柳永《雨霖铃》中"寒蝉凄切,对长亭晚"等。

  一般说来,古诗中的月亮是思乡的代名词。如李白《静夜思》: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特别是苏轼《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从良好的祝愿出发,写兄弟之情。意境豁达开朗,意味深长,用深邃无底而又美妙无空的自然境界体会人生。

四、文学语言具有情感性。

语言沁润着感情的液汁,所谓“言为心声”。语言学家索绪尔区别了语言与言语两个概念,语言是公众的,言语是个人的。

  语言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人类特有的、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思维工具,是一套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

  言语是人们对语言的使用,是说话(或写作)时使用的一套符号系统,这套符号系统就是“语言”;是说话(或写作)的动作,称为言语行为;是说出来(或写下来)的话语,称为言语作品。言语行为和言语作品合称为言语。

  文学语言的情感性是指,文学语言一定会表达作者情感,只是表达的程度有高有低,表达的方式有曲有直有隐有显,抒情性作品表情达意非常明显,而叙事性作品,只要认真体察,也能捕捉到作者情感活动的线索脉络。

五、文学语言具有内指性。

  文学语言作为“内指性”的话语,它指向作品本身的世界,它不必符合现实生活的逻辑。它不是传达第一世界(客观现实)的真实,而是传达第二世界(情感世界)的真实,它可以不尊重事实。

  例如"不知明镜里,何处染秋霜。"作者并不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头发为什么花白,而是借以反问的形式来引起读者的思考。作者直视客观世界中自己年老的事实,但又强烈的表达了自己主观的情感,表现自己对于年华易逝,容颜老去的无限感慨之情。

六、文学语言具有独创性。

  新鲜是多样的前提,有创造性才有多样性。语言的多样性是指从不同的角度、层次、特性出发,不仅能表现不同类事物,而且能表现同类事物的差异、同一事物的差异。

  “陌生化”就是力求运用新鲜的语言或奇异的语言,去破除这种自动化语言的壁垒,给读者带来新奇的阅读体验。“陌生化”并不只是为着新奇,而是通过新奇使人从对生活的漠然或麻木状态中惊醒过来,感奋起来。“陌生化”相对于“自动化”,自动化使语言失去新鲜感。如“春天来了,雁南飞了,草转绿了,百花盛开了”

  有这样两句话:“春天来了。”“被细雨淋湿的鸟鸣跌落在河面上,江水微涨。微风拂来,夹岸的柳枝被风剪成丝缕,舞成一片婀娜。”(董华翱《守望春天》)两句话表达了同一个意思,就是春天来了,这我们都能读懂,但似乎后者更容易抓住读者的心,因为它更容易引发我们诗意的联想和想象,获得一种美的感受。

举例说明文学审美属性的表现特点?

交织着载功利与功利,形象与理性,情感与认识等综合特性的话语活动.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它是以虚构的艺术形象创造性地表现人性心理和时代精神的审美意识形态.(反映对象,表现形式,艺术媒介,审美理想,实现功能)

于“审美意识形态论”具有三处代表性的阐发:其一,文学“是一种具有审美特质的社会意识形态”(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60页。)。此处“意识形态”被看做是“人类社会意识的外化形态”:“文学是人类意识活动的产物,即人类意识的外化、形态化,就这一点而言,它如同政治、哲学、科学、宗教、道德一样是一种意识形态”(注:童庆炳:《文学概论自学考试指导书》,武汉大学出版,1995年版11页。)。这里的“审美特质”在客体上表现为:面对客观事物的自然属性和价值系统,文学所撷取和反映的“必须而且只能是客体的审美价值”(注:童庆炳:《文学审美特征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版,29~30页。)。

其二,“所谓审美意识形态,就必然是审美与意识形态复杂的组合形式”(注: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65页。)。而这里的“意识形态”已与“人类意识的外在化形态”大相径庭:“意识形态是与经济基础相对的一种上层建筑形式,指上层建筑内部区别于政治、法律制度的话语活动,如哲学、伦理学、宗教、文学及其它艺术等。”(注: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65页。)此处也对审美作了正面阐释:“审美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指人与世界(社会和自然)形成一种非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关系状态。”(注: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65页。)

其三,“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文学又是人类的一种审美活动。文学的意识形态性与文学的审美特性有机结合在一起,就产生‘质变’,产生了作为文学的根本性质的‘文学审美意识形态’”(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80、72页。)作为文学属概念的意识形态又不是“话语活动”了,而回到了“人类意识的外化形态”上去了:“我们说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就是说社会生活本来是自然形态的东西,经过作家的艺术改造,变为观念形态的东西。”(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80、72页。)而审美也变成了人对事物的特殊精神活动过程:“审美是心理处于活跃状态的主体,在特定的心境时空中,在有历史文化渗透的条件下,对客体的美的关照、感悟、判断。”(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80、72页。)

以一部文学作品为例,谈谈文学审美性?

您好,以语文教材中的《散步》一文为例:

《散步》的人性美

1.《散步》探美三题(节录)(夏雨舟)

莫怀戚的《散步》是一篇玲珑剔透、秀美隽永、蕴藉丰富的精美散文,也是一曲用580字凝成的真善美的颂歌。读完这篇文章,有如接受了一次道德的洗礼。是不是可以这样说:读这篇文章的历程,是人的心灵在亲情、人性、生命这三点构成的轨迹上的一次愉悦而高尚的旅行。

《散步》一文的线条比较明晰:(1)“我”劝母亲散步;(2)全家一起散步;(3)选择大路小路的分歧;(4)“我”决定委屈儿子;(5)母亲却依从了孙子;(6)在不好走的地方,“我”和妻子分别背起母亲和儿子。

如此简单的事情,作者何以将它写得饶有兴味,发人深思呢 细味之,不外乎采用了尺水兴波,一波三折的写法,在波谷与波峰上折射出亲情、人性的亮丽之光。

文章开篇写“我们”一家去散步,母亲本不愿意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了觉得很累。”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于是,母亲信服地点点头。

本不愿出来的母亲何以又答应了呢 作者这样写的:“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听她的话一样。”

一个“慈母”,一个“孝子”,一个真诚的理解,一个绝对的信任,这种良性的因果循环正反映了古朴的伦理道德之美。

在散步遇到走大路还是走小路时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这个矛盾怎么解决呢 当然取决“我”了,此时,作者深感自己责任的重大: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拆散一家人又于心不忍。于是,“我”决定委屈儿子,原因是“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这个选择应该说是入情入理,体现了“我”爱幼更尊老的情感。

当“我”作出“走大路”的决定后,结果竟出人意料:“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忽然改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如果说“我”的决定易于理解的话,那么母亲的改变则有悖常情了。但正是这不合情理的地方,人的真诚善良却得到了充分的光照,这一家三代人的温和、谦让与体贴都融进了这深深的爱之中。这不正是以血缘构成的家庭最稳定、最能持久也是最为宝贵的东西吗

“有意思”的小路的确不平顺,不好走的地方“我”和妻子只好分别背起母亲和儿子,这一“背”实际上是背起生活的重担,架起了两代人之间的桥梁,含蓄地影射了“我”这一辈人赡养老人抚育儿女的重大使命。

文学审美性的表现是什么?请具体说明。

文学审美性是与现实社会生活密切缠绕的审美表现,主要表现在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等艺术活动。

文学审美性的表现不是审美与意识形态的简单相加,而是指在审美表现过程中审美与社会生活状况相互渗透,侵染的状况。

文学审美性即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质。

文学是一种具有审美特质的社会意识形态;这里的“审美特质”在客体上表现为:面对客观事物的自然属性和价值系统。

扩展资料:

艺术审美:

它与一般审美的不同,主要是由于它的审美对象不同。

它是以艺术作品作为审美的对象。一般审美是对现实美的观照,现实中的客观事物或现象,原不是作为人们的实践对象和认识对象而存在的。

艺术美则不同于现实美,它是作为审美对象而生产、而存在的。

艺术家创作艺术作品,其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们的艺术审美需求。

艺术必须具有美的品格,只有体现了真、善、美相统一的艺术作品,才能实现以审美功能为前提的各项社会功能。

”审美是心理处于活跃状态的主体,在特定的心境时空中,在有历史文化渗透的条件下,对客体的美的关照、感悟、判断。”(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80、72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质

文学的情感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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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对文学情感性特征的理解

VIP专享文档 2011-11-04 4页 用App免费查看

浅谈我对文学情感性特征的理解

08级汉语言(1)班 沈毅

摘要:科学成就了世界伟大的改变,但改变不了人生的基本事实。生命原本是简单纯净的,亘古不变的是我们人性深处质朴的一面,比如诚实善良,温柔敦厚,比如坚强勇敢,当然,还有真挚的爱。文学作为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它尝试着用语言建构现实世界这样的一种方式表达出我们内心深处对于人生的体验和思考,这种体验和思考,正是基于我们最普遍的人类情感。

关键字:文学 情感 人性 文学作品

正文:众所周知,情感性是文学审美的一个重要特征,在我国古代文献中,强调文学艺术的情感性的观点就像一条粗大的红线贯穿始终。在西方文艺理论史上,18世纪启蒙主义,感伤主义和19世纪浪漫主义也非常重视作品的情感性的表达。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我国的文论家就提出文学是基于普遍人性的,而人性,则是人类情感的源头。文学本质上是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形象性,情感性,虚拟性是文学的三个审美特征,如果说形象性是文学艺术的外在标志,那么情感性就是文学艺术的内在品格。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是应该包含着作者丰富的个人情感的,或者说包含着大多数人的情感。文学作品往往承担着这样一种任务,那就是启迪和教化读者。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就曾这样对艺术下过一个结论:“艺术是这样一种人类活动,一个人用某种外在的标志有意识的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而别人为这些感情所感染,也体验到这些感情。”文学属于艺术,艺术本身是如此,文学自然也是如此,作家通过自己的文学作品,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读者,而读者也通过阅读文学作品,体验到这些感情,与作家和更多的读者产生共鸣。

浅谈我对文学情感性特征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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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对文学情感性特征的理解

08级汉语言(1)班  沈毅

摘要:科学成就了世界伟大的改变,但改变不了人生的基本事实。生命原本是简单纯净的,亘古不变的是我们人性深处质朴的一面,比如诚实善良,温柔敦厚,比如坚强勇敢,当然,还有真挚的爱。文学作为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它尝试着用语言建构现实世界这样的一种方式表达出我们内心深处对于人生的体验和思考,这种体验和思考,正是基于我们最普遍的人类情感。

关键字:文学  情感    人性    文学作品 

正文:众所周知,情感性是文学审美的一个重要特征,在我国古代文献中,强调文学艺术的情感性的观点就像一条粗大的红线贯穿始终。在西方文艺理论史上,18世纪启蒙主义,感伤主义和19世纪浪漫主义也非常重视作品的情感性的表达。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我国的文论家就提出文学是基于普遍人性的,而人性,则是人类情感的源头。文学本质上是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形象性,情感性,虚拟性是文学的三个审美特征,如果说形象性是文学艺术的外在标志,那么情感性就是文学艺术的内在品格。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是应该包含着作者丰富的个人情感的,或者说包含着大多数人的情感。文学作品往往承担着这样一种任务,那就是启迪和教化读者。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就曾这样对艺术下过一个结论:“艺术是这样一种人类活动,一个人用某种外在的标志有意识的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而别人为这些感情所感染,也体验到这些感情。”文学属于艺术,艺术本身是如此,文学自然也是如此,作家通过自己的文学作品,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读者,而读者也通过阅读文学作品,体验到这些感情,与作家和更多的读者产生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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