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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文学作品谈谈文学审丑,文学不能反映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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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文学中关于“审丑”的认识

美是一种包含理性的感性形态,美的形态无比丰富,美是人类不可言说的妙。从古到今,无数美学家对美下过定义:或说美是形式的和谐(古典主义),或说美是完善(理性主义), 或说美是上帝的属性(新柏拉图派),或说美是愉快(经验主义),或说美是关系(启蒙主义),或说美是理念的感性呈现(德国古典美学),等等。我们大致可以用哲学的话来说: 美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自然的人化,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真和善的统一,是自由的形式。美的表现必然是感性形象的,美的对象具有形式和谐美感,美是一种对人类有益无 害的、积极肯定的价值属性,是一种最高的善,能满足我们人类精神积极的追求状态,这就是人类美好本质的对象化。由于美是一种感性存在,感性的存在是不可穷尽的,所以美是无 限丰富的。

从研究学习的方法来说,你想认识文学形象的审美性,你必须先了解什么是美,再认识什 么是审美,从而掌握审美性的含义。

审美的“审”,是观照→感悟→判断的意思,是审美主体运用审美注意、审美感知、审美经验、审美想像、审美情感、审美理解对审美对象进行的一种积极、自由、活跃的心理 文化活动。文学是人的一种审美活动,作家创作与读者欣赏作品都是一种审美活动。

审美性即审美的性质。中国古代文学家说“诗缘情”,文学有“滋味”、“气韵”、“空灵 ”、“意境”、“趣味”,和杜夫海纳说的“美感要素”是相通的,和柏拉图说“诗的迷狂”等一样,都是指文学具有审美性质。(二)文学审美、审丑的审美性

一般来说,童话是审美的,寓言是审丑的,比较这二者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认识文学的审美性质。审美的“美”是指现实生活、大自然和文学艺术中所呈现的美的对象,在这里需要精细 地分析。传统美学只承认审美的“美”是美好的对象,当美学、艺术学的研究拓展到面对大量“审丑”的对象时,一派认为审美的“美”不但有美,而且有丑,还有崇高、卑下、悲、喜等,因此审美既包括审美(美丽美好的美),也包括“审丑”、“审崇高”、“审卑下”、“审悲”、“审喜”等童庆炳主编:《文学概论》,73页,武汉,武汉大学 出版社,2000。。另一派主张:现代艺术把丑学提到了主导地位,美学已无法单独涵括感性的领域。感性的领域既包括美,也包括丑,美学与丑学合起来表现为完整的感 性学。传统西方哲学史上常见的观点是审丑只是审美的点缀,认为审美活动中已经包含了审丑,这是一种偏颇。审美就是“审美”,审丑应该另立一项“审丑。”栾栋:《感性学发微--美学与丑学的合题》,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什么是审丑呢?栾 栋认为:审丑是指从主客体统一的角度来看待人类的审丑活动。从主体的方面来说,所谓审 丑,是指个体对丑的判断、品评、鉴赏、批判、宽容、改造等各种能力的总和。从客体方面讲,审丑是指把握丑的本质及其形态在社会历史中的演变,其中包括作为客观对象的审丑活 动本身。

在阐述审美与审丑两个论题时,必须引入一个重要的概念:审美理想。传统 美学是以审美理想作为创造艺术形象的目的和规范,它大约包括两方面内涵:一是关于审美观念的东西;一是审美的范型模式方面的东西。所谓审美理想,是指人们在自己民族的 审美文 化氛围里形成的,由个人的审美体验和人格境界所肯定的关于美的观念尺度和范型模式。它一方面具有个人特色和民族特色,同时又具有全人类性质。“观念尺度”是人在下意识中设定的关于美的种种标准;“范型模式”则是合乎上述标准的感性形态,文学形象的艺术至境 形态如典型、意境、象征意象是这种审美理想“范型模式”的具体体现,例如雄浑、冲淡、典雅、清丽、含蓄等文学风格,李白、杜甫、王维、李商隐的诗,苏轼、辛弃疾的词 ,文学典型如诸葛亮、曹操、孙悟空、宝玉、黛玉、宝钗、凤姐等。审美理想影响和制约 着全民族乃至全人类的审美实践和艺术创作,成为文学形象的目的和规范。

在处理审美与审丑的复杂关系中,流行的观点是用审美理想来平衡二者的冲突。认为审美引 起美感,审丑引起厌恶感,审崇高引起赞叹,审卑下引起蔑视,审悲引起怜悯,审喜引起幽 默感。这种种不同的感受都是以情感、理解、想像、感知来评价审美对象,美感形式多种多样,但都统一在审美理想的目的下。大致是这样论述:

(1)当审美时,把生活中的美加以集中、夸张升华为理想的美,加工成体现审美理想的文学形象。如前述汪曾祺《受戒》中的小英子、明海及《红楼梦》中的少女形象等 。

(2)当审丑时,是以审美理想的观照来把生活中的丑转化为艺术美,转化为可以带来审美享受的文学形象。这种审美享受叫做“审丑快感”,从内容来说是对生活中具有否定意义的 事物的反映,从形式来说是对形象的色彩、线条、节奏、语言等的美的结构安排。丑之所以引起审美快感,是因为以美的理想主持对丑的裁决,苏联美学家斯托诺维奇指出:“丑的现 象本身不会令人高兴。同卑鄙的家伙交往很少有愉悦可言。但是痛斥他却是一种快乐呀! ……这是对丑的谴责,在美的理想之光照下使之目眩,让丑的劣迹在美的面前原形毕露。由 于美的理想主持对丑的裁决,难道这一切不产生特殊的愉悦和享受吗?”〔苏〕斯托 诺维奇:《审美价值的本质》,231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有人会问,难道现代派荒诞丑怪的艺术形象也体现着审美理想吗?回答是肯定的,不过这不 是正面的体现,而是让读者反思、引起同情,发现美的失落,它们表达的正是失去美的痛苦 和焦灼。这些情感是作家从审美理想的高度去审视生活的结果。卡夫卡《变形记》里大甲虫的形象,表达的是作家对人性异化的抗议;贝克特《等待戈多》揭示的是人类无望的生存处 境;尤涅斯库《秃头歌女》慨叹的是现代人际关系的隔膜。这些审丑形象折射了作家的审美理想。

(3)文学作品中常有一种被污辱被损害者的形象,他们的丑陋是强者之罪、社会之罪,作家是以令人触目惊心的形象呼唤人类的同情,呼唤人的求善向美之心。这些形象对社会丑陋 的批判是间接的,它的审美性也是间接的。

(4)现代艺术是审“丑”的艺术,但并非赤裸裸地展览丑恶现象,而是通过夸张、变形、象征的手法揭示社会人生丑恶、荒诞的本质,这是关注现象背后的“深度模式”,是对形而上观念哲理的阐释。这其实也是一种“审美的升华。对这个问题一般语焉不详,较好的解释是:丑比美更能揭示内在的真实,更能 激发深刻的美感,因为美过于动人、过于鲜艳、过于和谐、过多地炫耀其外部,而没有表现其内部的深刻的本质,读者看到美的形象时过分陶醉、过分顺利地享受表面的愉悦,所以忽略了对深刻底蕴的追究。丑的对象的外在形态对审美感官有阻拒性,但却引人追寻世界上最深邃的本质,所以审丑可以获得一种深刻底蕴的美感。罗丹还认为丑的对象比美的对象更能显露出它的“性格” ,这种“性格”有内在真实的力量美。

(5)审丑时用美的艺术形式去表现它,是艺术形式的生动、逼真、优美的表现,是“ 美的描绘”,这和“描绘美的”不同。这会引起读者一种厌恶与愉悦相混合的情感,即厌恶中有愉 悦,愉悦中有厌恶。由于形式征服了内容,丑转化为美,转化为一种真正的美感。

(6)以丑作为背景,用来衬托美的丽质。生活的特点本来就是美丑紧靠存在的,且二者总在比较和斗争中发展。雨果在《克伦威尔·序》中提出了艺术中著名的美丑对照的诗学原则 :“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丑怪藏在崇高的背后,美与丑并存,光明与黑暗相共。”更深刻的观点是:无论在喜剧或悲剧中,我们总是体验到痛感和快感的混合,美与丑等一切截然对立的东西都是同时存在而结合成一个最真实的整体被读者接受为完整的审 美经验。我们在莎士比亚的戏剧、但丁的《神曲》、歌德的《浮士德》等一切最伟大的作品中,经历的是人类生活和情感的全域,在伟大的喜剧作品里,我们不仅体验到一种对人类 的辛辣讽刺,也同时体验到一种同情感:接受人类生活的全部缺陷和弱点、愚蠢和恶习,所以伟大的喜剧同时也就是悲剧。我们从中更 为接近人生了,我们成为更真实的敏锐观察者,美感就是对各种形式的动态生命力的敏感 性。恩斯特·卡西尔:《人论》,190~192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上面是流行的关于审丑怎样表现了美感的观点,我们可以作为一个主流理论来接受。但这种解释并不能完全使人信服,尤其不能解释20世纪的文学艺术。晚近对“丑学”的研究有新的看法,下面作一个概括介绍,我们可以就此展开讨论研究。

现代主义艺术是擅长表现丑的绝妙艺术,表现美的艺术家与日俱减,丑学从美学中独立出来,艺术家要成功的一个诀窍,就是把丑表现到绝 妙。生活中处处充斥着束缚、压迫、尔虞我诈,“上帝死了”,存在是荒谬的,人性扭曲,灵魂出窍,理想被践踏得支离破碎,怀疑主义世界观盛行,美成了虚伪的化身,美在堕落, 美在流俗。于是艺术家在体验丑、苦心孤诣地挖掘丑。一个异化了的世界同样在文学艺术中充斥着:荒诞、苦闷、疯狂、绝望、淫欲、凶杀、梦魇;腐尸、污泥、毛发、鼻涕、粪便、 毛毛虫、工业废料、文化垃圾,浩浩荡荡地开进了昔日审美的殿堂。于是审丑文化方兴未艾,由审丑发展到歌颂丑、嗜丑。不少美学家认为将丑作为审美的对象,是造成艺术哲学 、美学、艺术学相混淆的原因之一,这是一种理论上失误。黑格尔说:“审美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它让对象保持自己的自由和无限,不把它作为有利于有限需要和意图的工具而起占 有欲和加以利用。所以美的对象既不显得受我们的压抑和逼迫,又不显得受其他外在事物的侵袭和征服。”审美主客体之间是平等的,精神上是深深依恋、慰藉、充实和壮大的。但审 丑的对象“丑”只是娱乐的对象,是满足好奇心和动物性欲望的对象,是痛斥、谴责 、取乐、认识、欣赏的对象,而不是审美的关系。所以丑不是审美对象,只是认识、娱乐的 对象。于是提出体验丑感、开掘丑的非理性沉潜意识、透视文明的消极层面,主张审美与审丑构成二元思维,合成美学、丑学两个独立的认识论,不必为解释“化丑为美”而牵强附会。参考:叶知秋:《审美与丑》,《文学评论》1993(2);栾栋:《感性学发微- -美学与丑学的合题》,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自古及今,写丑的文学大师代不乏人,中国古代的韩愈最善写丑,写丑物、丑行、丑语,后代诗家用奇、险、狠、重、硬、崛、狂、怪等字眼形容他的诗风。有人说他化丑为美,有人 说他以美的形式克服了丑,有人说他的嗜丑是失败的诗。西方文学中写丑的文学大师特别多,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小说都是丑的世界,现代派几乎就是丑的艺 术的天下。中国当代小说家中的残雪和莫言也是写丑的作家。总之,当代提出了美学之外的一门新学科“丑学”,要求人们重新思考一个理论问题:如何审丑?

美学概论:结合文学作品论述艺术中的丑及其审美价值。。

丑作为一个重要的审美范畴,其美学意义是多方面的:

首先,

丑时美的对立面,与美是相互依存有相互转化的。以丑衬美,可以使美更加突出;

其次,

世界的发展有待于丑的刺激,恩格斯说:“在黑格尔那里,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借以表现出来的形式”;

再次,

审丑历来是审美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无论是原始艺术,还是古典主义,或是现代主义艺术,都有表现奇丑怪异的杰作;

最后,

现实生活中的丑,经过艺术家的灵心点化,可以转化成为艺术中的美,即“化丑为美”。

例如:罗丹《老*》(欧米哀尔),年轻时非常美丽,但罗丹却将之雕刻成一个年老色衰、干瘪丑陋的“老*”。人们看到时,不禁惊呼“丑的如此精美”。欧米哀尔“肉体受着垂死的痛苦”,“发现自己活象一具尸体而感到恐惧”,罗丹在雕刻中深刻地揭示了这种丑,引起了人们心灵的震颤,从而不能不惊叹于他艺术表现的精美绝伦,不能不赞叹他艺术的美,因此,生活中的丑到了艺术中,不是变美了,而是暴露了它丑的真实面目,让人真实地认识它丑的本质。变美的不是丑本身,而是艺术。

什么是“审丑美学”?

审丑美学

1、审丑是对应审美而出现新词汇。有人把审丑看作是“审美疲劳”的产物,也有人认为审丑本身就是审美的一种表现形式。

2、在20世纪中国文学批评的概念家族中,“审丑”是一个新成员。人们用它来描述和批评80年代以来文学创作中出现的大面积写丑现象。

3、通用的《美学原理》一般这样界定“丑”:“丑”作为一个美学概念,与“美”相对,指人与客观事物在社会实践中历史地形成的一种否定性关系。

4、周来祥说:“明中叶随着资本主义萌芽,市民力量的抬头,近代启蒙思潮和浪漫主义的兴起,美与丑日益尖锐对立,丑逐渐为人们所重视。”

5、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丑的问题日益显赫起来,这在受西方现代主义影响的徐志摩说得更为强烈:‘我的思想是恶毒的,因为这个世界是恶毒的,为的灵魂是黑暗的,因为太阳已灭绝了光彩,我的声调是象坟堆里的夜枭,因为人间已经杀尽了一切的和谐。’既然是一个杀尽了和谐的时代,当然诗人就要唱出不和谐反和谐的歌,写出不和谐的丑的艺术。”

新时期文学创作对表现丑的热衷和文学批评中“审丑”概念的出现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

1、文革摧毁了人们曾经单纯而明亮的信仰,暴露了人性和政治的丑恶面;

2、西方现代主义文学艺术对丑的描写和表现,西方美学和文论中的审丑理论,都对中国文学创作和批评产生了不可避免的刺激和影响;

3、社会的世俗化使丑的表现获得了某种合法性和独立性,与“审美”相对立的“审丑”有时甚至是一些人反崇高或躲避崇高的一种方式。一方面,丑的描写是人的感性解放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丑的展览强烈刺激了人们的感官,它能满足人们的好奇心尤其是对畸趣的奇怪需要,因而能产生特殊的商业效果。

如何看待审丑现象

一、丑的本质及其艺术表现

德国哲学家比梅尔说:“只要意志是在强力状态中被经验的,这些艺术作品就吸引我们,产生令人愉悦的作用;而同时,这些艺术作品也是令人抑郁的,因为意志为了显示它的暴力,变成了残暴,无情地摧毁它的反抗者。”丑的本质是一方面唤起不愉快的,恐怖的感觉,另一方面又唤起一种力感,一种刺激的兴奋,即非理性意志的表现所唤起的审美愉悦,它既不是崇高中所转化出的理性的无限的胜利,也不是理性对非理性力量的克服,而是主体就生活在这种非理性的力量之中,不是排斥遮蔽它,而是把它召唤回来,变成自己的血肉与力量,这就是丑的魅力。

(一)从自然界中的丑到艺术中的美

关于美难有确切的定义。但是美之于人最有意义的应该是人文之美和艺术美。从美学的角度来说,美的内容时常受到具体事物或环境的制约而具有特殊性和有限性,但其内在精神却是无限的和自由的。早期的许多文学家和哲学家的思想中,美是一种近乎无缺陷的事物、现象和品质,是很少包括丑的。而十九世纪之后,文学、艺术中对自然丑的表现不断增多。自然丑到艺术美的转化需要通过一种手段才能实现,即艺术家的智慧和真挚的心灵。丑是一种缺陷,是客观存在的,但在艺术中更深入人心,使人们更好地认识自然美和艺术美。

(二)“真”是实现自然丑到艺术美的重要途径

“在艺者的眼中,一切都是美的,因为他的锐利的慧眼,注视到一切众生万物之核心,如能发现其品性,就是透过外形,触到它内在的‘真’。这‘真’,也即是‘美’。虔敬的研究罢,你一定会找到‘美’,因为你遇见了‘真’。”这是罗丹对美的理解和感受。人的情感、美感、意识观念和对事物的直觉这种对“真”的理解通过“自然的人化”实现艺术美的本质。自然丑是实现人性之美的重要素材,是实现艺术美精神意义的重要部分,而且更具性格。罗丹说:“且在自然中被认为丑的事物,较之被认为美的事物,呈露更多的特性。一个病态的紧张的面容,一个罪人的局促情态,或是破相,或是蒙垢的脸上,比着正则而健全的形象更容易显露它内在的真。既然只有性格的力量能成就艺术之美,故我们常见愈是在自然中丑的东西,在艺术上愈是美。艺术所认为丑的,只是绝无品格的事物,就是既无外表真,更无内心真的东西。” 因此,所谓美的事物所蕴含的表现力非常有限,有可能使艺术家被其自身的美所束缚而丧失主观的理解和愿望。而在对自然丑的刻画中,艺术家却能够倾注对表现对象的爱憎情感和对社会现实的理解,实现对艺术美的追求和情感的解放。这种转化过程也是艺术家辨证思考的过程,决定了艺术作品的精神问题。

二、丑的美学意义

丑的美学意义是多方面的。它的映衬,它的刺激,它的文学艺术的表现,它的巨大的艺术力量,无处不在。概括说来,它的意义表现为艺术观念上的以丑衬美、化丑为美和以丑为美的观点。

(一)以美为主,以丑衬美的审美意识,在中国古典美学中具有重要地位

映衬手法能产生一种对比效果,极大地突出事物的特征与鲜明性。葛洪在《抱朴子》中谈道:“不睹琼琨之熠烁,则不觉瓦砾之可贱;不窥虎豹之或蔚,则不知犬羊之质漫。”“锐锋产乎钝石,明火炽乎暗木,贵珠出乎贱蚌,美玉出乎丑璞”,指出了丑的存在是为了创造美,丑可以向美转化的现象。唐代刘禹锡的“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以死寂病态的丑来衬托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和自然的壮美。以丑衬美,属于映衬中的反衬,目的在于突出美。这种方法,符合对立因素相生相克、相反相成的辩证规律。

(二)化丑为美,即把现实丑转化为艺术美,是中国古代美丑观的重要观念

化丑为美,其效果是通过对丑恶现象的艺术加工引起审美快感。展示的不是现实中原封不动的丑,而是被赋予了艺术形象的对象,引起人们道德伦理的批判,给人以艺术享受和审美快感。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白居易的“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等都是以善的标准批判丑,以审美的标准欣赏艺术形式。丑的艺术力量在于“化丑为美”。现实生活中的丑,经过艺术家的灵心点化成为抨击丑的巨大的艺术力量,不同于一般的生活丑了,已具有美学意义的美了。

(三)以丑为美的观念,是中国古代审丑意识的极致

丑不仅是美的陪衬,还往往比美更能揭示本真,激发美感。如描写“枯藤老树昏鸦”的凄冷惨淡景象的词曲等等,无不充满着丑的因素而给人以审美的快感。《西游记》中的猪八戒,《阿Q正传》中以精神胜利来为自己解脱的阿Q,都获得一种关于丑的美感经验。

今天,随着人类自身历史存在的展开以及所形成的存在境域的不同,不能单纯用审“美”来界定审美活动,而是要放到人不同的存在性境域中来理解。但是,无论创作者还是接受者,都应该更好地把握丑的本质,不应单纯地追随审丑的潮流,把“审丑”变成“嗜丑”。而无论如何理解与阐释,丑的现象与人类社会生活相伴而生,已经走过久远漫长的历史岁月,并将继续陪同人类走向无限的未来。

浅谈文学的审丑属性

任何事物都是相对存在的,在丑的衬托下,美更显出夺目的光华。

艺术大师罗丹认为,丑的东西是最具有特征的。他说:“自然中认为丑的,往往要比那认为美的更显露出它的‘性格’。因为内在真实在愁苦的病容上,在皱蹙的秽恶的瘦脸上,在各种畸形与残缺上,比在正常健全的相貌上更加明显地呈现出来。在艺术中,只是那些没有性格的,就是说毫不显示外部的内在的真实的作品,才是丑的。”

文学上的丑能使人以审美的眼光欣赏它,原因在于它有转化为美的素质和认识价值。然而,创作中照搬生活中的实在的丑是不能获得成功的。作家对于丑的加工显然非常重要,现在让我们来看看生活中实在的丑是怎样变成文学上的“丑”的。

首先是一个选择问题,什么样的丑可以升华为美?这就需要作家有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化丑为美的一个规律,就是寻求自然的人格化和人的主观性格的对象化或物化。

客观事物的美丑是与人发生了关系才形成的。一个自然物,只有赋予了它生命气质才谈得上真实的美与丑。 对于内容亦即本质的丑应该怎样利用呢?

人的审美经验中有这样一个特性,即情感所钟,重神而不重形。作品所反映的事物,可以形不似,但不可神不似。往往是矛盾越多的形象越具有力量,形象及心灵皆无瑕疵的美是苍白的。

形神皆恶的丑如果不是作为衬托或揭示之用,也是没有进入文学殿堂的。作家对丑的加工不是为了掩盖或粉饰,恰恰相反,是为了突出它富于特征和本质的形态和气质,以利于向审美功能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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