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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文学作品读后感1500字,文学作品读后感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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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后感1500字

读《鲁迅杂文选》有感

鲁迅先生是个笔锋尖锐的文学家和思想家,在其大量的文学作品当中,读者时常感受其“痛心疾首”的言论,呼唤麻木不仁的愚昧国民能早日清醒。最直接讽刺当时落后封建的社会现状的莫过于鲁迅的杂文。《且介亭杂文》《华盖集》《热风》《坟》《二心集》《南腔北调集》《准风月谈》等杂文集均能体现鲁迅“哀国人不幸,怒国人不争”的思想。而《鲁迅杂文选》则把其中多部杂文集中的名篇收录其中,以一百余篇的别具一格的文章反映鲁迅民初时期的思想革命论调。

鲁迅的杂文自我中学就被收录到语文教材中,此番重温《鲁迅杂文选》,依然感受到隐藏在鲁迅笔锋下的一腔热血。在书中,我还发现鲁迅不仅仅是文学家和思想家,他还很会演讲,曾到上海、香港等地给知识分子分享个人见解。

鲁迅的杂文都贯穿着“哀”和“怒”两种基本精神,而笔调大多以讽刺为主。事实上,鲁迅为人幽默,洞察力强,谦虚待人。如书中《论“他妈的!”》《论睁了眼看》两文,观点敏感,语言辛辣,但更显示出作者的机智幽默,并且直穿“敌人”的“死穴”。《论“他妈的!”》一文中鲁迅把国人常说的脏话提升为“国骂”,然后引用俄国的类似情况来加以对比,指出发明这一句话的人物“确实算一个天才,然而是个卑劣的天才”。人们不能蔑弃扫荡我的余泽和旧荫,而硬要去做别人的祖宗,无论如何,总是卑劣的事。鲁迅指出:“中国人至今还有无数‘等’,还是倚仗祖宗。倘不改造,即永远有无声的或有声的‘国骂’。”这恰恰道出了文章的写作目的。

《论睁了眼看》一文,作者点出中国人丑陋的一面——懦弱,这也是其小说中经常反映的国人的一种劣根性。文中写道:“中国人的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就证明着国民性的怯弱,懒惰,而又巧滑。一天一天的满足着,即一天一天的堕落着,但却又觉得日见其光荣。”文章的题眼为“睁了眼看”,实际上讽刺的是我们缺乏勇气不敢正视前方。刚开始我以为作者又把政治拉上了,但看完全文才发现文章所批判的是中国文艺,尤其是封建性质的。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没有冲破一切传统思想和手法的闯将,中国是不会有真的新文艺的。

作为伟大的文学家和思想家,鲁迅大力提倡白话文而批判文言文,他认为中国文学在当时唯一的出路就是语言的变革。关于文艺如何发展,作者曾到香港、上海进行深刻而精彩的演讲。《无声的中国》是鲁迅于1927年2月16日在香港青年会讲。读罢其演说词,大受启发。里面说到当时提倡文学革命,其实就是文学革新,本该平和进行却有不少人反动。假如现在我们还说着古代的话,说着大家不明白的话,已经弄得像一盘散沙,痛痒不相关了。于是,鲁迅主张青年们“将中国变成一个有声的中国”,大胆地说话,勇敢地进行,推开古人将自己的真心的话发表出来。如此鲜明的观点在演讲中确实能扣人心弦,但以辩证的角度来看,我跟作者不同的是,古文不必全盘否定,它的存在也代表了过去的历史价值。所以,抱着古文而死掉,舍掉古文而生存这一说法我不敢苟同,但不得不佩服鲁先生坚定的立场。而尤其引起我共鸣的是,他提出我们要说些较真的话,发出较真的声音,只有真的声音,才能感动中国的人和世界的人。

刚才说到鲁迅关注中国文艺的道路,而在他于上海暨南大学发表的演讲《文艺与政治的歧途》当中,更是独到而尖锐地探讨政治如何“破坏”文艺的问题。政治想维系社会现状使文艺统一,文艺催促社会进化使他渐渐分离;文艺虽使社会分裂,但是社会这样才能进步起来。这既符合不能固步自封的道理,又吻合了马克思哲学的原理。作者强调文艺和人一样,不能安于现状,否则就是“挨打”。这种怒气,浸透在演说词里,丝丝入扣,“怒国人不争”,这就是鲁迅一贯的观点。

“文艺催促旧的渐渐消灭的也是革命(旧的消灭,新的才能产生),而文学家的命运并不因自己参加过革命而有一样改变,还是处处碰钉子”。中国碰钉子、碰壁的人太少,仅靠鲁迅一人去“碰”,还是不能碰出什么气势。但这个“碰”,意味着我们不乏先见者。

知识和强有力是冲突的,不能并立的;强有力不许人民有自由思想,因为这会使能力分散。《关于知识阶级》的演讲里,鲁迅的语气分明温和了,转而利用巧妙论证法道破知识阶级能否存在的问题。鲁迅自嘲:“有一班从外国留学回来,自称知识阶级,以为中国没有他们就要灭亡的,却不在我所论之内,像这样的知识阶级,我还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呢。”一巴掌拍向所谓的知识阶级,看来鲁迅的哀愁已达到悲壮的程度了。

因为中国人陋习不少,鲁迅认为这是个要不得的习惯。常言道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倘若“习惯”停留在不思进取的思想上,便要不得。《习惯与改革》一文,作者主张给“体质和精神都已硬化了的人民”进行一点改革。但改革就必须革新,而不是复古,这点与作者“摒弃古文”的思想是一致的。最终,此文同样成为讽刺封建愚昧的刀具,剖开停留在“习惯”或大喊未来而依旧怠慢的革新的事实。仅大叫未来的光明,其实也是欺骗怠慢的自己和怠慢听众的,至少我这么认为。

如此看来,鲁迅的杂文无不外乎是论述政治落后和文艺需要革新,只不过形式上稍有不同而已。对于一个弃医从文的意欲救治国人愚昧思想的文学大家,其一哀一怒的慨叹和激愤始终是万变不离其宗的。

就算说到家庭这个原本带着“和”的气息的概念,鲁迅先生并没有强调家庭对人的一种正面影响。活在当时的社会,民不聊生,处于抗战的前夕,家庭在中国来说是个可贵的概念。《家庭为中国之基本》里,作者还是老调子地讽刺现状,抨击社会,鞭策有良知的人。“家是我们的生处,也是我们的死所”这句结语恐怕是暗含不少读者的潜意识。在国人赌牌九,吸,吃喝玩乐嫖吹赌时,鲁迅并不能以一己之力改变些什么。他能做的,就是玩文字游戏,在《南腔北调集》里揭露部分丑陋的国人的面目,求的是他们能痛改前非,做个清醒的人。每一篇文章的内核都不外乎“先哀后怒”,结合社会,提倡改革。从这个角度看,鲁迅也称得上是半个革命家。

“文人学士究竟比不识字的奴才聪明,党国究竟比贾府高明,现状究竟比乾隆时候光明:三明主义”。读懂鲁迅的文字,不难,但要读透,恐怕不是件易事。每看此诸如形象的讽喻时,我都深受教育。的确,他的目光超出了他生活的那个时代,他是个前卫的先锋实验者。

哀国人不幸,就如鲁迅笔下的阿Q一样,窘迫潦倒,却无计可施。有时,不幸是自找的麻烦而非恶势力造成的,关键是心态问题,但作者最感悲哀的莫过于国人心态摆不正。他揭露了无数次丑,如《二丑艺术》一文里,鲁迅把国人的丑比喻成二花脸艺术——身份比小丑高,而性格比小丑坏。如此彻底的尖锐的讽刺,无非也是打自己人屁股,让自己人反省。

近来一部电影作品《孔子》引起轰动,倒不是电影多么优秀,而是电影开创中国电影业首例公关危机。面对狂潮般的争议声和是是非非,甚至再次出现世人对国学、孔子的重新审视和研究。孔子是文圣,但要还原在银幕上恐怕难上加难。几十年前就连鲁迅也讨论过孔子这一形象在大众心里其实“地位不高,甚至陌生”,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其实已被误读不少,鲁迅认为一般民众对于他是恭谨的但不亲密,因为太远了。倒有那么一些“愚民”,主张“复古”“尊孔”,而儒家思想作为古代文化,是否应全盘继承或抛弃,值得我们深思。鲁迅的文章恰好给了我们深思和反思的空间。

这注定鲁迅不会受多数人追捧。“毒辣”的文字可谓语不惊人死不休。可是中国又有多少个能像他一样说真心话写真心文的人呢?因此,《鲁迅杂文选》一书是那些追求革新的人的必看之书。感受当年的死寂,或许会看见死寂中乍现光芒。那是有良知有思想有智慧的人拯救新中国而发出的信号。

即使到现在,“哀国人不幸,怒国人不争”也是我们道德修养中甚是宝贵的一环。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00字范文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在1925年出版的一部短篇小说,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00字,希望大家喜欢!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00字篇一

读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便深刻的感觉到一部文学作品若想成为经典,只靠文字和技巧上的成就是不够的,它必然要在思想层面上具有一个符合它所诞生的那个时代中人们共同的精神面貌特征。《了不起的盖茨比》固然是这样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它的文字和写作技巧不再做深究,只是浅显的说一下自己的读后感。

这部小说既然叫《了不起的盖茨比》,那就来说说文中的盖茨比到底有什么“了不起”。通过对作品中个人物形象的分析来阐明其中的原因。

盖茨比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文明孕育出来的产儿。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元气未伤的美国进入了历史上一个空前繁荣的时代。“美国梦”像一个在半空游荡的色彩斑斓的大气球,使一代美国人眼花缭乱,神魂颠倒。菲茨杰拉德将这个绚丽的、更多是虚幻的时代命名为“爵士时代”。这个时代充斥着酒精和上流社会的纵情欢笑。人们眼中只有金钱和名位。生活在这个时代里的各位主人公们又是怎样的状态呢?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人物不多,论夫妻总共也才写了两队,汤姆,不坎农夫妇和威尔逊夫妇,正是从围绕这两个家庭错综复杂的关系中,菲茨杰拉德找到了他认为社会矛盾的根源问题所在,即人们的欲望。

小说故事的叙述人尼克‘卡罗威到东部去学债卷生意开始,他搬到纽约附近的长岛居住,面临海湾,而且与盖茨比为邻居。作者就是通过一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自述他的所见所闻,尽量使读者感到真实,客观和生动。

汤姆布坎农是“我”第一个向读者介绍的人物,他是巨富之子,社会名流,酷爱体育消遣,光是用来打马球的马匹就有一大群,他30多岁的年纪,却给人一种永远盛气凌人的印象,说起话来声大气粗。举止鲁莽。他行事果断,判断准确且手段凶狠,一旦有危害他的利益的人物出现,他会不择手段的加以打击,毫不留情,他是个凶猛的男人,并且很会花言巧语的骗取女人的欢心,同黛西做了三个月的新婚旅行之后却在一回来就和饭店的女佣人搞在一起,到了纽约又和车辆修理行的老板威尔逊的妻子发生了关系,到末发现自己的妻子和盖茨比有染,又极力做出家庭卫士的姿态说:“这年头人们开始对家庭生活和家庭制度嗤之以鼻,再下一步他们就抛弃一切,搞黑人白人通婚了。”指责的多振振有词,“一个酒徒色鬼尽然摇身一变就成了道学先生”。由他的种种行为可以清晰地看见这个男人丑恶的灵魂,他是当时社会中贪婪自私物欲深重的所谓上流社会的典型代表。

盖茨比从年轻时起就一心要追求“一个绚丽得无法形容的宇宙”。一旦爱上了“黄金女郎”,他的悲剧也就开始了。她成为他理想的化身,尽管黛西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他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那个虚无缥缈的爱情梦。

然而黛西远不如他的梦想——她被那个物欲横流到变态的社会腐蚀地太过丑陋,而盖茨比又被他那无比飘渺的梦蒙蔽了双眼,那个梦太过美好、太过虚幻,他也为此投入了太多的热情。因此黛西每一个丑陋的点都被他自欺欺人的蒙混过去,并且为这整段实现梦想的过程自行地添加各种虚幻而美丽的泡沫。因此,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和献身精神也超越了世俗的男欢女爱的恩怨。为了重温旧梦,他不惜投身纽约金钱世界的污泥浊水,但是他对财富本身和花天酒地的生活并无兴趣,出污泥而不染。他的灵魂在受难,但是他无怨无悔,从一而终。小说叙述者从一开头就表白从不轻易褒贬人物,却在和盖茨比诀别之前理直气壮地喊道:“他们是一帮混蛋,他们那一大帮子都放在一堆还比不上你。”所以,盖茨比是“了不起”的。

说到这部作品就不得不提起“美国梦”。查阅资料得知,“美国梦”起源于殖民时期,本杰明?富兰克林曾提出关于追求个人主义,通过自力更生获得幸福的信条。也就是说,任何人,不论他的出身、种族及宗教信仰如何,凭借勇气、勤奋及运气,都能获得成功。而之所以称其为“美国梦”,是因为哪些刚踏上“新大陆”的欧洲人,面对这片富饶的土地,相信他们的梦想可以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实现。而《了不起的盖茨比》却给狂热追求“美国梦”的人们泼了一盆冷水,在作者的笔下,它不过是人们对于物质不惜一切手段自私而冷酷地追求的一种依托。小说中尼克、盖茨比、汤姆和黛西都意图从中西部到东部去实现他们的梦想——对金钱、名誉、成功、刺激的追求。黛西不会嫁给一个一文不名的男人,她和汤姆的生活必须由豪华的房子、马球、旅游和每天盘算着如何打发时光构成;而盖茨比也只有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赚到大笔的钱,住进海滨别墅,过上一掷千金的生活之后,才感到自己有信心去追回黛西——他的“美国梦”。

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意识到他一生追求的“美国梦”的虚伪。那个社会状态下人们的变态。盖茨比渴望用金钱赢回黛西的感情,但却意识不到一个如黛西一般的拜金女子已无真挚感情可言。对金钱的膜拜已使当时社会的大多数人冷酷无情,盖茨比生前宾客盈门,死后却无人参加葬礼,这就是对当时社会风气最大的讽刺。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中却如此痴情或纯情,只能有悲剧性的结局。而正是因为盖茨不同于当时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还拥有自己纯真的梦想,所以这就是他真正“了不起”的地方所在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00字篇二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在1925年出版的一部短篇小说,二十世纪末,美国学术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傲然跻身当代经典行列。此小说的问世,奠定了菲氏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被誉为美国“爵士时代”的象征和”迷茫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

《了不起的盖茨比》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为背景,用第一人称“我”所看到经历到和感受到的一切构成整个故事。我,尼克,一个小小的穷职员因与大富翁盖茨比比邻而居,偶然间闯入了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在弥漫着欢歌和纵饮的气息中,惊讶地发现隐藏在盖茨比心中巨大的秘密。没有人知道盖茨比怎么成功的,没有人知道盖茨比如何发财的,甚至连盖茨比的长相都不甚明了,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盖茨比的名字和他所举办的宴会,夜夜笙歌下的盖茨比心中所追求的却是重复过去,追回往昔,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黛西。而黛西早已和百万富翁汤姆结婚,却婚姻不幸,丈夫外遇。当两人5年后再次相遇,盖茨比或许还是那个罗密欧,而黛西已不再是那个朱丽叶,当盖茨比固执的追求心之向往,但现实却以冷漠的姿态粉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作者以印象派的描述手法,用冷静又热烈的笔调,从第三者的角度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盖茨比,为我们勾勒了一副近乎完满且触手可及的美好梦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目睹人人艳羡的上流社会图卷的机会,然而又用毅然绝然的姿态无情的击碎了眼前魅惑人心的五光十色,故事的结尾,盖茨比葬礼的冷清与宴会的喧嚣,盖茨比热烈的执着与黛西冷漠的离去,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现实虽然打破了梦想,却也让活着的人看清了现实的虚伪与冷漠。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

盖茨比之所以了不起是因为他可以为了实现梦想而奋斗,是因为他成为百万富翁后还抱有最初的梦想,是因为他可以为了梦想付出生命,虽然这代价在第三者看来太沉重,太不值,人不在,梦已碎,白发人送黑发人,无论是一滴眼泪还是一声叹息在现实面前都显得那么虚弱不堪,愁之重,慨之多,奈何奈何奈若何!

整个故事的最后可以感受到作为旁观者的“我”,尼克的心灰意冷,在盖茨比死后,东部在他的心中变的鬼影憧憧,面目全非到超过了自己眼睛矫正的能力,所以他又回了老家。不管这是逃避现实还是重新出发,如同乌龟遭到攻击躲进壳里,还是如同螃蟹全副武装准备战斗,捍卫自己做人的原则和道德底线是永远不能退让的人生准则,当我们不愿同流合污又不能改变现实的时候,保持沉默已是维持尊严最后的保护伞。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究竟有多远?就如同人心与人心的距离那么远。

人心与人心的距离是多远?它可以很近也可以很远。试看我们当今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还剩下多少?80年代我们还在说学习雷锋好榜样,可惜他已经死了;90年代我们还在学习"当代保尔"张海迪,可惜如今她的国籍遭到质疑;进入21世纪,我们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可惜某些人只会把表戴在手上。看见有人拦车求助不能停,因为那可能是钓鱼;看见老人摔倒不能扶,因为那可能是碰瓷;看见地上有钱不能捡,因为就算不犯法那也可能是螳螂捕蝉,你看,我们的社会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价值取向也在渐渐扭曲,让富人带动穷人最后实现共同富裕的初衷在哪里?为什么整个社会都陷入了信任危机?为什么人心与人心之间的距离会如此遥远?

小说最后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向前划,逆水行舟,不停的倒退,回到往昔。(So、we、beat、on,boats、agaisnt、the、current,borne、back、ceaselessly、into、the、past。)我不知该如何诠释这句话,因为整本书的基调是如此悲惨与迷茫,然而我又不愿妥协在这令人窒息的结局中,难道我们奋力向前的结果就是梦想的破碎?还是说我们奋力向前的方向错误了?或者说梦想本身就太过天真?再退一步说,梦想有必要存在么?有必要坚持么?一个人能够在社会主流思想体系中保持独立而完整的自我吗?当一只玻璃杯中装满牛奶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牛奶”;当改装菜油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菜油”。只有当杯子空置时,人们才看到杯子,说“这是一只杯子”。同样,当我们心中装满成见、财富、权势的时候,就已经不是自己了;人往往热衷拥有很多,却往往难以真正的拥有自己。

自我的实现

从浪漫主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盖茨比为至爱而死;从社会伦理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小三插足婚姻家庭的伦理道德故事,从现实意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他讲述了一个百万富翁生前门庭若市死后无人问津世态炎凉的故事。若故事如此简单,那它就不能称之为经典。在整部小说中,盖茨比代表的是拥有梦想的暴发户,黛西就是盖茨比梦想的化身,汤姆代表利己的上流社会,乔丹是脱离不了上流社会的新时代女性的代表,汤姆的情妇代表的是爱慕虚荣的灰姑娘之梦,汤姆情妇的丈夫代表着失去理智充当刽子手的社会底层,而我,尼克只是一个壁上观的穷屌丝。故事的结局证明,盖茨比的梦想已远远超越了黛西本身,他所追求的只是一个过去的影子,或者说只是为了实现自我的满足,更积极地说是对自我实现的执着。

在这个世上,所有人都靠出卖自己来赚钱。有人出卖智慧,有人出卖时间,有人出卖劳力,有人出卖关系,有人出卖身体,有人出卖道德。你要赚一点钱,就必须出卖一点自己拥有的,所以“赚更多钱”和“活出自我”是截然相反的,偏向任何极端,都会让你生活烦恼,最舒服的生活,就是找到平衡点。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会遇到顺境也会有逆境,总会有人事物的出现来打破心中的平衡,可是这个世界也是中立的,所有发生的事没有一样是绝对正面的或负面的,端看我们如何诠释,把它化为正面或负面的经验力量,而我们的因应态度决定了它的意义是正面还是负面,所以决定人生是“杯具”还是“洗具”的关键是心境,而不是遭遇。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人生百态还在我的心中翻腾,雅典娜赐予人类智慧是为了让人类学会如何生活而不是互送“人参公鸡”,虽然,盖茨比最后被杀死了,但我仍不能轻易地总结道:他的人生是个悲剧。对我们许多人而言,盖茨比所拥有的社会财富,是我们常人一生都不一定能企及的梦想。或许他过早地到达人生顶峰是他死亡的诱因之一,但我们很多人都还在上坡的路上,没有会当凌绝顶,怎能一览众山小。

最后,期待年末李奥那多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上映。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00字篇三

上个假期,儿子给我推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读完之后很后悔现在才读这本书,但是一想到没有错过这本书,也就淡然了。

也许每个人都和盖茨比一样对于生活,爱情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幻想。即使现实把自己折磨得残破不堪,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理想的世界。年轻时的盖茨比和黛茜深深相爱,但是自己贫寒的家境和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然而他并没有被现实打败,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理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长相厮守。但是一个人即使非常的优秀,万分的努力,也不大可能短时间成功。盖茨比的地位和财富,在黛茜结婚五年后才取得,黛茜和汤姆结了婚,她没有等他。

五年后的盖茨比无疑是成功的,不过人都是不幸的,总是会有烦恼,成功者也不例外。他们鹤立鸡群,站在众人之上。有的由于没有对手会感到孤独,有的希望有人分享这份成功。盖茨比无疑是后者,他深爱着黛茜,没有她,这一切所谓的成功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他所幻想的美好世界中,黛茜是主角,其他的只是陪衬。来来往往的人在他豪堡中穿梭,盛宴的狂欢声与光彩夺目的灯光直到深夜才会慢慢褪去。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让黛茜看见,看见现在的他是多么的成功,如何的富有;看见现在的他有足够的金钱和地位满足她;看见现在的他是如何的爱她!最终在黛茜表弟尼克的帮助下,让黛茜看到了这一切,她所流露的激动与热泪也使盖茨比深深地感到黛茜也爱他。

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和情妇威尔逊夫人越轨之事不仅不讳莫如深,还搞得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黛茜很绝望,但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丈夫。

然而盖茨比的再次出现重新点亮了这个绝望女人的心,毫不掩饰的流露着对盖茨比的爱。这一切也让盖茨比无比坚信他心中的世界就在眼前,即使他不愿意相信黛茜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然而这一切全在尼克的眼里,他看见了黛茜已经不是盖茨比深爱的那个黛茜了,更不是他幻想世界中的黛茜。

汤姆的嫉妒成为了盖茨比悲剧的导火索,在盖茨比和黛茜的关系坦露之后,三人的激烈争论使得黛茜情绪激动异常。情急之下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夫人,驾车离去。然而盖茨比承担了这一切,在汤姆的诡计之下,威尔逊为报夫人的仇,在盖茨比的豪堡中响起了枪声。

然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豪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豪堡入死一般的沉寂。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似乎本来就与这座豪堡没什么关系。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美好人生”。这一切看在尼克眼里,他看见了盖茨比幻想的破灭;看见了理想世界和现实的差距;看见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看见了为物质所动的一切虚情假意;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这就是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一个活在美好幻想世界中的人,却深爱了一个物质女,并为其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盖茨比了不起不在坚守一份爱情,而在于在那样一个时代仍能坚守对未来,对一个”我们"的憧憬。谁说菲茨杰拉德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美国梦的覆灭?我看恰恰相反。盖茨比见到黛西那一瞬,慌乱中强自镇定,雨水顺脸颊滑落,愈加分明的棱角却不掩深情。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故事的真实。文中的另一个主人公黛茜,精致美丽得像是个瓷娃娃。在我看来,黛茜是一个符号,是美丽和软弱的符号,也是金钱和情欲的符号。她是盖茨比的一个虚无的未来的主人,也是盖茨比在五年中抽象化了的梦,男人们取悦她,爱她,讨好她,盖茨比用最奢华的舞会吸引她,而她只是个被盖茨比多年来高估的一个神化了的女人,按照很多人的说法,她是一个人形的“美国梦”。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关于《儒林外史》读后感1500字

《儒林外史》是中国四大讽刺小说之一,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还是缘于它给了人一种真实的感觉。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关于《儒林外史》 读后感 1500字,欢迎借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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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儒林外史》的众多人物大都有真人真事的影子。但作者却又巧妙的把 故事 推向了前朝,避开了统制者残酷的文字狱,这是很有勇气的。并且对于这本书的主题闲斋老人的《儒林外史序》又讲的非常清楚:“其书以功名富贵为一篇之骨。

有心艳功名富贵而媚人下人者;有倚仗功名富贵而骄人闹人者;有假托无意功名富贵自以为高被人看破耻笑者;乃终以辞却功名富贵,品第最上一层为中流砥柱。”全书正是以反对科举和功名富贵为中心抨击当时的官僚制度,人伦关系以及整个社会风尚的,这是它独特的亮点。 还有这本书中作者的创作意图,人物形象都是清晰的,作者赞扬什么反对什么都用作品中的人物语言一一道了出来,一点也不做作。因为作者不喜欢做官所以在第一回“楔子”里就写了王冕母亲临死时劝说儿子的话:“做官怕不是荣宗耀祖的!我看见这些做官的都不得有什麽好收场;况你的性情高傲倘若弄出祸来反为不美,我儿可听我遗言,将来要娶妻生子,守着我的坟墓,不要出去做官我死了口眼也闭。”而匡超人的父亲临死时也有类似的遗言:“功名到底是身外之物,德行是要紧的。”这些都体现出作者的坦荡。

关于这本书的主旨是通过一个个的小故事讲述出来的:比如王冕弃官隐居,匡超人的背弃遗训混官场,周进对于仕途的情有独钟,范进中举等等。我比较佩服王冕的身处诱惑时表现出来的坚定。唾弃匡超人、周进、范进等人的不知廉耻。

王冕是个农民出身的放牛娃,他凭借聪明好学,不仅精通经史子集,还自学得到了画荷花的绝招,但从来没有迈进科举的轨道,从不被功名富贵所连累,凭借着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孝敬母亲自食其力,当他得知朝廷要他出来做官时,他却连夜逃到了会稽山隐居。因为他知道任何一个人,无论是什么出身,一旦身登官位就身不由己了。不能有自己的思想与活动,只能做一名没有灵魂的奴才了。他最终成了一个磊落潇洒的人。 匡超人是一个敦厚朴实的贫苦孩子出身,由于对于仕途的追求背弃了父亲的遗训,一心贪图功名不顾德行变成一个毒辣凉薄趋炎附势的统制者的打手,终生痛苦没了人样。六十多岁的周进,因为未曾进学不得不卑躬屈节,忍着新进学的梅三相公的嘲笑,还替前朝新中的王举人扫了一早晨的垃圾,到后来连教馆的职位也给丢了,只得给商人记账,还哭的死去活来最后商人给他捐了个监生,他竟没了尊严爬到地上给他们磕头说他们是在生父母做牛做马也要报答。要知道那时商人地位何等低下而周进不顾一切却恭维他们是多么可笑。还有范进,他是连考二十多次都不中的老童生,后来终于上榜了,发榜的那天家里连米都没了就抱着正下蛋的母鸡到集上去卖了,当他的知中举后拍手大笑欢喜的疯了,直到挨了丈人胡屠户的耳光才清醒过来,后来平步登天,还有许多人来奉承他,转眼间房屋田产、奴仆丫鬟什么都有了。

这里的许多故事讲述了清朝科举制度腐败、八股文考试弊端百出,可以请人代考,可以行贿,可以冒名顶替,书中也有这样的描写。当安东向升为安庆知府后,他到察院去考察童生时,看到那些童生有代笔的,有传考卷的,有丢纸团、扔砖头的,挤眉弄眼的,无所不为,甚至还有一个童生,借者出去方便的机会,走到土墙根前,竟把土墙挖了个洞,伸手要到外头去接文章。这样的环境能出什么样的人才官吏,又怎么能使清政府千秋万代呢,这里体现出了清灭亡的实质漏洞。 在这本书中作者笔下的人物无论是孝子还是逆子,无论是升官者还是罢官者,无论是翰林学士还是侍读,都写得形象逼真,美丑可见。这本书的语言也是很有艺术的,经常三言两语就使人物“穷形尽相”。没有艺术的语言便不是文学,文学应该是语言艺术的宝塔。它的任何部位都应闪烁着语言艺术的光泽,《儒林外传》全然达到了这一标准。这本书的艺术结构很独创,没有贯穿始终的事件,没有贯穿始终的人物,但却有贯穿始终的思想。用功名富贵引出不同的各类人物,借以否定了那时的科举社会制度,并且批判了政府。

《儒林外史》不仅有丰富的深刻的思想,还有卓越独特的艺术风格,通篇贯穿了“讽刺”艺术的技巧,它的讽刺艺术几乎达到了超及古人,后无来者的地步。所以我更加喜欢这本书,它的语言艺术、文学艺术都是堪称一流的。相信这本文学经典会一直传承下去!

《儒林外史》读后感1500字2

最近我读了《儒林外史》这本书,我颇为喜欢。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原因还是很多的!

《儒林外史》是中国四大讽刺小说之一,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还是缘于它给了人一种真实的感觉,在《儒林外史》的众多人物大都有真人真事的影子。但作者却又巧妙的把故事推向了前朝,避开了统制者残酷的文字狱,这是很有勇气的。并且对于这本书的主题闲斋老人的《儒林外史序》又讲的非常清楚:“其书以功名富贵为一篇之骨。有心艳功名富贵而媚人下人者;有倚仗功名富贵而骄人闹人者;有假托无意功名富贵自以为高被人看破耻笑者;乃终以辞却功名富贵,品第最上一层为中流砥柱。”全书正是以反对科举和功名富贵为中心抨击当时的官僚制度,人伦关系以及整个社会风尚的,这是它独特的亮点。

还有这本书中作者的创作意图,人物形象都是清晰的,作者赞扬什么反对什么都用作品中的人物语言一一道了出来,一点也不做作。因为作者不喜欢做官所以在第一回“楔子”里就写了王冕母亲临死时劝说儿子的话:“做官怕不是荣宗耀祖的!我看见这些做官的都不得有什麽好收场;况你的性情高傲倘若弄出祸来反为不美,我儿可听我遗言,将来要娶妻生子,守着我的坟墓,不要出去做官我死了口眼也闭。”而匡超人的父亲临死时也有类似的遗言:“功名到底是身外之物,德行是要紧的。”这些都体现出作者的坦荡。

关于这本书的主旨是通过一个个的小故事讲述出来的:比如王冕弃官隐居,匡超人的背弃遗训混官场,周进对于仕途的情有独钟,范进中举等等。我比较佩服王冕的身处诱惑时表现出来的坚定。唾弃匡超人、周进、范进等人的不知廉耻。

王冕是个农民出身的放牛娃,他凭借聪明好学,不仅精通经史子集,还自学得到了画荷花的绝招,但从来没有迈进科举的轨道,从不被功名富贵所连累,凭借着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孝敬母亲自食其力,当他得知朝廷要他出来做官时,他却连夜逃到了会稽山隐居。因为他知道任何一个人,无论是什么出身,一旦身登官位就身不由己了。不能有自己的思想与活动,只能做一名没有灵魂的奴才了。他最终成了一个磊落潇洒的人。

匡超人是一个敦厚朴实的贫苦孩子出身,由于对于仕途的追求背弃了父亲的遗训,一心贪图功名不顾德行变成一个毒辣凉薄趋炎附势的统制者的打手,终生痛苦没了人样。六十多岁的周进,因为未曾进学不得不卑躬屈节,忍着新进学的梅三相公的嘲笑,还替前朝新中的王举人扫了一早晨的垃圾,到后来连教馆的职位也给丢了,只得给商人记账,还哭的死去活来最后商人给他捐了个监生,他竟没了尊严爬到地上给他们磕头说他们是在生父母做牛做马也要报答。要知道那时商人地位何等低下而周进不顾一切却恭维他们是多么可笑。还有范进,他是连考二十多次都不中的老童生,后来终于上榜了,发榜的那天家里连米都没了就抱着正下蛋的母鸡到集上去卖了,当他的知中举后拍手大笑欢喜的疯了,直到挨了丈人胡屠户的耳光才清醒过来,后来平步登天,还有许多人来奉承他,转眼间房屋田产、奴仆丫鬟什么都有了。

这里的许多故事讲述了清朝科举制度腐败、八股文考试弊端百出,可以请人代考,可以行贿,可以冒名顶替,书中也有这样的描写。当安东向升为安庆知府后,他到察院去考察童生时,看到那些童生有代笔的,有传考卷的,有丢纸团、扔砖头的,挤眉弄眼的,无所不为,甚至还有一个童生,借者出去方便的机会,走到土墙根前,竟把土墙挖了个洞,伸手要到外头去接文章。这样的环境能出什么样的人才官吏,又怎么能使清政府千秋万代呢,这里体现出了清灭亡的实质漏洞。

在这本书中作者笔下的人物无论是孝子还是逆子,无论是升官者还是罢官者,无论是翰林学士还是侍读,都写得形象逼真,美丑可见。这本书的语言也是很有艺术的,经常三言两语就使人物“穷形尽相”。没有艺术的语言便不是文学,文学应该是语言艺术的宝塔。它的任何部位都应闪烁着语言艺术的光泽,《儒林外传》全然达到了这一标准。这本书的艺术结构很独创,没有贯穿始终的事件,没有贯穿始终的人物,但却有贯穿始终的思想。用功名富贵引出不同的各类人物,借以否定了那时的科举社会制度,并且批判了政府。

《儒林外史》不仅有丰富的深刻的思想,还有卓越独特的艺术风格,通篇贯穿了“讽刺”艺术的技巧,它的讽刺艺术几乎达到了超及古人,后无来者的地步。所以我更加喜欢这本书,它的语言艺术、文学艺术都是堪称一流的。相信这本文学经典会一直传承下去!

《儒林外史》读后感1500字3

《儒林外史》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堪称一流的长篇小说之一。该书对后世影响极大,许多著名作家如鲁迅、钱钟书等人对它作了很高的评价。名篇《孔乙己》、《围城》深受其影响。这个暑假我翻开了《儒林外史》,从头到尾细细地阅读了这本书,下面我谈谈自己阅读该书的粗略感想。

在结构上,这篇小说结构极有特色。全篇共有几百个人物,但没有一个中心人物。作者为了叙述的方便,采取了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的方式。但这种过渡却显得很自然,由于作者在书中注重了前后照应,所以使此书看起来虽有些散,但绝不凌乱。简单地说,吴敬梓采用了链条式的结构,作者注意了环节之间的联系。这种结构在小说中,尤其是在长篇小说中很少见。因为这种结构很难驾驭,而且常常会使小说出现一盘散沙的局面。而吴敬梓却利用的很好,这主要得益于小说高超的思想价值和审美价值。

在内容上,作者重点刻画了三类知识分子:迂儒、有闲文人和贤儒奇儒。透过他们,作者深刻地批判了封建科举制的虚伪与对知识分子身心的摧残和毒害。如迂儒,代表人物有周进、范进、王玉辉等人。这些人既是封建科举制度的受害者,却也是封建科举的维护者。老童生周进求功名直到60多岁仍未考上秀才,可是他从未有过丝毫的怀疑和反抗,相反还默默地承受周围人对他人格的侮辱和践踏。在这样的环境下,他的心灵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和扭曲。当他好不容易花钱和别人一起走进他一心向往却从未有机会走进的贡院时,他的被扭曲的心灵崩溃了,竟径直撞在号板上昏死过去,在别人用开水将他灌醒时,仍大哭不止。至于范进,平生遭遇比周进好不到哪儿去。吴敬梓对范进中举时荒.唐可笑的表现刻画得淋漓尽致,已经成了经典的篇章,为许多人所熟悉。迂腐透顶的儒生王玉辉,为了追求所谓的礼教的赞许,他竟同意女儿绝食殉夫。任凭亲家的反对与妻子的痛哭,他最终还是眼睁睁地看着女儿绝食而亡。虚幻与残酷的礼教不仅毁灭了他自己的理智,也毁灭了他的女儿。再如有闲文人,书中对此类文人刻画得最多。作者集中写了三群:湖州莺脰湖高士,杭州西湖斗方诗人,南京莫愁湖定梨园榜的名士。其中,湖州莺脰湖高士是最可笑的一群。这些人中,有的本是一些无能之士却自欺欺人地自称高士,还有的明明热衷功名却装作对其不屑一顾的虚伪之士。这些高士最终都暴露了自己庸俗可鄙的嘴脸。再如贤儒奇儒,贤儒以虞博士迟衡山等人为代表,贤儒们注重自身道德修养的完善,追思古代贤人与古礼,虞博士在赶路途中见穷苦夫妇相继过世,自己掏钱将其埋葬并为他们写祭文;奇儒以天长杜少卿为典型,他乐善好施,即使家财散尽仍不以为意。他轻视功名,拒绝别人给他送来的功名。他狂放不羁,常常携妻子外出踏青饮酒,不管他人闲言闲语。这些人才是民族优秀 文化 得以延续和发展的载体,才是整个民族的脊梁和希望。在小说中,他们为了改变庸俗的世风,企图通过仿照古礼来规范人们的言行,但最终只落得失败的下场,这一方面反映了作者认识的清醒与深刻,但另一方面又反映出作者对改造时世找不到思想的出路。

在思想上,作者通过对迂儒有闲文人以及贤儒奇儒的刻画,表达了对封建科举的嘲讽与鄙视。吴敬梓对迂儒的描写尤其成功,周进的悲苦、屈辱,范进的疯狂与虚伪,王玉辉的可憎与可怜在作者的笔下暴露得淋漓尽致。对于他们扭曲的心灵,作者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封建科举。小说开头王冕对科举的感叹已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一代文人有厄”道尽了多少荣辱兴衰。吴敬梓对封建科举制度的弊端看得很清楚,它对文人身心的摧残已通过一个个悲剧人物表现出来,由此对科举制的罪恶提出了强烈的控诉。作者对科举的控诉,对儒林(即知识分子)的揭露也是空前的。鲁迅由此佩服地说:“讽刺小说从《儒林外史》而后,就可谓之绝响。” 《儒林外史》的历史地位与意义由此可见一斑。

《儒林外史》读后感1500字4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是最后的成功。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

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余尝读吴文木之《儒林外史》,其书儒者之种.种,光怪陆离,众生百态,不一而足,或吝啬,或迂腐,或势利,或恬淡,或浑雅,比比皆是也。

吝啬者如严监生之属,迂腐者如马纯上之类,势利者则五河县人之流也,恬淡者如庄征君,浑雅者如虞博士,文木老人皆述之以笔,其历历者如在目矣。

另有如五十五回述盖宽及其邻翁于雨花台绝顶望江上舟船之往来,红日之西坠者,愚窃以为殆有谓也:其述江船之逡巡者,非谓时人之去而后人之来,寓述往追来之意者乎?而落日之谓非喻礼乐文章之颓废也欤?噫吁兮,聊聊数笔而一至如是之思者,此所谓文木之高妙也。

夫难平者事也,无尽者欲也,而皆出于人,是知世间善恶,皆自人出。夫人者无有穷而欲者无有尽,功名富贵,朝夕挂念,焉之此虚妄之物终为无益也?徒费尽心情,误尽流光,莫如啸傲林泉,梅妻鹤子,快然自足,极娱游于终日也。

且夫古之君子,温文尔雅,雍容敦厚,以正其身而推及人,行不言之教,助礼乐之闻,岂如文中之类,礼乐不行,教化不兴,惟知皓首穷经以为仕途,及仕则未知何谓仁义也,无论唐诗宋词文章辞赋也,而尽日所见惟黄白之物,所闻皆为官之道也。是以有泰伯祠群贤毕至,以复旧时礼乐之教化者,实文木之喟叹也。由是知之,八股之为害甚矣!

呜呼,圣道之不传也久矣,礼乐之不兴也亦久矣,而世人愚昧,不解名利之属终为虚妄,日追夜逐,靡有朝矣!夫庸知濯足沧浪,醉舞明月,伴药炉经卷,自礼空王之乐也欤?余既怅然,故虽有不才而敢不竭鄙诚以为此文者哉?

《儒林外史》读后感1500字5

这是一本很有意思的小说——《儒林外史》,这是一位清朝时名叫吴敬梓的写的一本讽刺当时官场的小说。我过去看得多的是国外名着,对中国的古典名着我总觉得难于看懂,所以兴趣缺乏。拿起这本书是因为妈妈给我讲的里面的一个故事,吝啬鬼严监生两根灯芯的故事,这可比写欧洲着名的吝啬鬼葛朗台还精辟,于是我就来了兴趣,看起这本书来,虽说里面的语言还是有一些搞不太清楚的是我也从中国的古典文学中找到了乐趣。

《儒林外史》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的长篇讽刺小说。它把锋芒射向社会,客观地、写实地写秀才举人、翰林院名士、市井细民。 由于吴敬梓具有高深的文学修养,又有丰富的社会阅历,所以才能把那个时代写深写透。他把民间口语加以提炼,以朴素、幽默、本色的语言,写科举的腐朽黑暗,腐儒以及假名士的庸俗可笑,贪官污吏的刻薄可鄙,无不恰到好处,谑而不苛。在艺术结构上,它没有贯穿到底的人物,而是分阶段地展开,鲁迅先生评为“如集诸碎锦,合为帖子,虽非巨幅,而时见珍异,因亦娱心,使人刮目矣。”

这部小说最让我不能释手的是作者对人物入木三分的刻画,妈妈曾用很简单的语言和我分析中国人和欧洲人的不同,如同中国的水墨山水和西洋人体油画一样,中国人讲究的是意境、神韵,非常含蓄;而欧洲人追求的是人体结构、色彩的丰富与层次,很直白。中国人的小说中对人物的描绘也是如此。

《儒林外史》我已看完大部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个人。第一位是小说开篇描写了浙江诸暨县的一个村子里有一个少年叫王冕,因家境贫寒,他从小替人放牛,聪明颖悟,勤奋好学,他画的荷花惟妙惟肖,呼之欲出,并且他博览群书,才华横溢。他不愿意接交朋友,更不愿意求取功名利禄。县令登门 拜访 ,他躲避不见,最后他逃往山中过起了隐姓埋名的生活。

第二位是一个考到五十多岁才中举的秀才范进,范进中举后的疯癫模样以及他岳父及乡邻在他中举前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这是大家所熟悉的,我这里要说的是范进中举后去拜访一位知县,范进所表现出来的伪善:“范进方才说道,‘先母见背,遵制丁忧。’汤知县大惊,忙叫换去了吉服。拱进后堂,摆上酒来。……知县安了席坐下,用的都是银镶杯箸。范进退前缩后的不举杯箸,知县不解其故。静斋笑道,‘世先生因遵制,想是不用这个杯箸。’知县忙叫换去。换了一个磁杯,一双象牙箸来,范进又不肯举动。静斋道,‘这个箸也不用。’随即换了一双白颜色竹子的来,方才罢了。知县疑惑:‘他居丧如此尽礼,倘或不用荤酒,却是不曾备办。’落后看见他在燕窝碗里拣了一个大虾圆子送在嘴里,方才放心。……”作者对范进和知县,一个描写其动作,一个描写其心理,将范进虚伪的人格嘲讽得淋漓尽致。

范进与王冕对比,一个淡泊名利,早已看透了当官的险恶;一个为了能出人头地,考到五十多岁才中举。彰显了不与官场同流合污的王冕人性的美好。

第三位就是我当初听妈妈讲的严监生,他爱财如命的守财奴形象早已深深刻入我的心中。整篇都在讲严监生的文章中,虽然一个关于“吝啬”的词都没写,但是文章中却处处隐藏着严监生的吝啬。他病得饮食不进,卧床不起,奄奄一息,还念念不忘田里要收早稻。他家中米烂粮仓,牛马成行,可在平时猪肉也舍不得买一斤。最令人拍手叫绝得是严监生死后的场景,他临死时还因为灯盏里多点了一根灯草,而迟迟不肯断气。虽然《欧也妮葛朗台》中也写了葛朗台临死时死死盯着金子,直到手中攥着金子后才断气。但是《儒林外史》似乎更胜一筹,一根灯草就令一个人迟迟不肯断气,此种情况真令人惊叹。这让我不得不感叹《儒林外史》真是一部讽刺世间为功名利禄而奋不顾生的人的经典绝作。

《儒林外史》虽然写的是明朝的科举、官场,但是它对于当今社会仍有其价值。社会在前进,但仍有不少人信奉“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一生都在追求名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历史就是明镜,而古典小说则是历史的缩影。读了《儒林外史》,我不仅为其写实的风格以及精妙的人物刻画所折服,从小说中体现出来的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也深深吸引了我。

我读《儒林外史》如同在观一幅中国水墨山水长轴,读得越深入越了解它的文字所表达内容的精辟,回味那一段动作描写或一段对话,仍是无穷的韵味,这正是中国古典文学的妙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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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后感1500字

篇一:红楼梦读后感1500字

光耀千古的文学巨著《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也是最奇特的一部小说。

我读红楼,感悟最深的大致可分为两点。 第一,有感于《红楼梦》的艺术魅力。《红楼梦》之所以能成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并不仅仅因为它在内容上的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更重要的因素还取决于它巨大的艺术魅力。从小说的人物看,它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有名有姓的人物就有近五百人,而能够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典型人物,至少也有数十人,例如林黛玉的尖酸刻薄,薛宝钗的温柔敦厚,贾宝玉的如傻似狂,王熙凤的诙谐幽默等,这些典型人物,各自都有自己独特而又鲜明的个性特征,早已成为人类艺术画廊中千古不朽的艺术典型,在银屏上盛演不衰。 从小说的情节结构上看,《红楼梦》改变了以往长篇小说情节和人物故事单线条发展的单调模式,创造了一个完整宏大而又浑然天成的网状艺术结构,四大家族及众多人物,情节结构安排巧妙,虽然多条线索齐头并进,互相联结,却又有条不紊,层次分明。

从小说的语言上看《红楼梦》,曹雪芹是公认的语言大师,他在继承中国古典文学语言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加以丰富的发展,使小说的叙述语言更加生动形象,准确洗练,具有高度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小说中的人物语言堪称经典,作者往往只用三言两语就能传神地勾画出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例如林黛玉进贾府那段,王熙凤说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儿,我今日才算看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似嫡亲的孙女儿似的,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嘴里心里放不下。只可怜我这妹妹这么命苦,怎么姑妈偏就去世了!她这几句话,不仅夸奖了林黛玉,而且赞扬了探春姐妹们,还博得了贾母的欢心,充分显示了王熙凤圆滑世故的特点。

除此之外,小说中的大量诗词歌曲根据人物的不同性格而作,更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第二,有感于《红楼梦》的主题,《红楼梦》是一部博大精深的文学巨著,关于它的主题,历来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诚如鲁迅所说的那样:“道学家看见淫,经学家看见易,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但我们细读原著,就会发现,作者所要展示的主题,其实就是人生有限,天地无情的痛苦和无奈,是留恋美好的人生而又对人生美中不足的哀惋与感叹:人生为何要生老病死、离合悲欢?

小说中通过不同人物之口,反复吟唱的这一旋律,正是作者历经世间荣辱后的人生感悟,也是《红楼梦》乃至历代文人所极力探索的永恒主题之一,例如,元春贵为皇妃,但却觉生活“终无意趣”;迎春误嫁中山狼,不久便被折磨至死;探春虽然“才自精明志自高”,但却“生于末世运偏消”,为了家族的利益被迫远嫁异域;惜春看破红尘,出家为尼,“独卧青灯古佛旁”史湘云虽然“英豪阔大宽宏量”,但最终却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的妙玉带发修行,结果“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其他诸如香菱、晴雯、尤二姐、尤三姐等等,乃至大观园“女儿国”中所有的女儿们,都无一不是以背剧结局而告终的,不过,曹雪芹的这种人生感悟是积极而非颓废的,他对人生乃至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怀有深深的眷恋之情。当人生与世间的真善美被无情地毁灭时,他才在怜惜悲悯中发出了无奈的感叹,综观全书,《红楼梦》主要在“天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这一既诗化又真实的理想世界中展开故事情节,以“无故寻愁觅恨”的贾宝玉为主人公,通过他的独特视角和亲身经历来感悟人生,探索自然,充分展示了青春少女及世间之美被毁灭的无情和无奈。

以上就是我对《红楼梦》的浅谈,自《红楼梦》诞生以来,就受到了普遍的赞赏和喜爱,红学各派各持己见,然而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红楼梦》巨大影响和无穷的艺术魅力!,然而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红楼梦》巨大影响和无穷的艺术魅力!

篇二:红楼梦读后感1500字

泪已干,花已枯。一切都被埋没,一切都已消逝。曾经的辉煌已不复存在,变成了落魄的废墟。生是死的灵魂,死是生的节操。在那个时代,注定了那样的命运。无论多少的盛世,终究会化为乌有。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惹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曹雪芹先生对晴雯的态度可以由这首词看出来,曹雪芹先生认为她是霁月在天,她的人品很是难得,光明磊落,她会寿夭是因为周围环境的黑暗,可见曹雪芹对她的基本态度还是肯定的。

但是我却要反过来说一说,因为曹雪芹先生写这部书时,常是照着本来的面貌还原生活,所以他即使偏向这个有傲骨的奴才,但在写作中仍是写出了她众多的毛病,其中当然也有很多是她致死的原因。

首先,很多书里为了表扬这个拥有反抗思想的奴才就会把她描写成一个先进的战士,其实呢?她真的有大家说的那么有思想吗?错,她充其量也就是和宝玉一样,一方面,她认识到这种看似舒适的生活其实就有着对她们这样人的压迫,但另一方面,她却是离不开这种生活的,她只能依附于这种生活,离开这种生活回到贫困的家中,她也就象刚开的剑兰送入猪窝一样,夭折了。

其次,她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奴才呢?当然不全是。虽然她身份低微,她是没有父母被卖入贾府的,但是她却被老太太收在身边,而且还可以将自己的哥哥也介绍进府,后来跟了宝玉,也是房里数一数二的大丫头,在贾府的金字塔结构中,这种大丫头其实就是仅次于主子的二主子。什么是奴才呢? 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怡红院,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可以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相比大小,互相争斗就是可悲,在有一回中,晴雯处罚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时,先掐先打还拿簪子戳,最后就一句话把她赶出去,还让别人无可辩驳,这中间,小丫头有错,但是晴雯也确实是有倚势压人的嫌疑,而且那狠辣的态度,也很有凤姐遗风。

第三,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 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因为她时时在注意!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

第四,晴雯的志向,晴雯能有什么志向呢?她反抗性再强,她能知道反抗什么吗?她茫然的斗争着,其实都不知道斗争什么,她期望得到的是什么呢?平等?怎样的平等?她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贵乡中的女孩,也算是娇生惯养的了,她离开这个富贵锦绣地,她能做什么?她的苦恼有很大程度上是不知道该怨什么该争取什么,她明白自己身份卑微,是无法和宝玉站在同一高度的,但是她却想能那样,她的最高目标,也不过就是可以成为小姐与宝玉谈个平等的恋爱。她的悲剧就是因为希望的比得到的多,她的心太高,所以永远无法和袭人一样随遇而安,于是总是痛苦着。

第五,晴雯的人际关系,晴雯为什么会落得那个下场的,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她极度失败的人际关系,她不能得到上级的垂亲,这很正常,即使现在一般人也是不喜欢这种倔强人的;她也没法得到下级的好感,她喜欢仗势欺人,她看不起比她更卑微的人,凡事都要占先,所以一但事发,一群人就将她告倒,最后落个被扫地出门的下场。这点在我看来真的不如袭人,袭人远比她有交际的手段。

浅谈几句,觉得还是辞不能达意啊。

篇三:红楼梦读后感1500字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篇四:红楼梦读后感1500字

《红楼梦》中写了一大群青春年少的女子,作品充满了青春的笑和泪、爱和怨、酒和诗。史湘云作为众芳中的一员,被喻为海棠的象征,她有着林黛玉的聪颖和真挚,却没有她的忧郁和褊狭;她有着薛宝钗的才思和醇厚,却不像她那样冷漠和矫情;她有王熙凤的泼辣和爽利,却没有她的残忍和贪婪,她是一个内外兼修的美女。

一、貌美

湘云因其姿容潇洒、高雅脱俗深得众人喜爱。《红楼梦》中并无对史湘云相貌的正面描摹,但是却从侧面写她和宝玉面貌仿佛。三十一回中宝钗提到:“他在这里住着,把宝兄弟的袍子穿上,靴子也穿上,额子也勒上,猛一瞧倒像是宝兄弟,就是多两个坠子。他站在那椅子后边,哄的老太太只是叫‘宝玉,你过来,仔细那上头挂的灯穗子,招下灰来,迷了眼。’”宝玉的面貌书中是描写过的:“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曹雪芹描写的宝玉的外貌,真可谓美极,湘云和他相像,女儿的俊秀之外,也兼有男儿的俊朗。

二、才情美

湘云才思敏捷,是个才华横溢的女诗人。她热衷于创办诗社,在诗歌评论中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群芳宴史湘云掣得海棠花签,签上的诗句是“只恐夜深花睡去”,这是苏轼咏海棠的名句。吟咏白海棠,史湘云来迟了,在别人几乎已将意思说尽的情况下,她竟一连弄了两首,且新颖别致,另有意趣,赢得了众人的赞叹和激赏,被评为压卷之作。大观园的最后一次诗会,她的柳絮词,写得妩媚清鲜,黛玉看后笑道:“好得很,又新鲜,又有趣儿。”湘云诗兴到来时,热情洋溢,忘乎所以,被谑称为“诗疯子”。芦雪庵联诗,她一边是忙忙的吃菜,句如连珠,诗如泉涌,力战黛玉、宝钗、宝琴三杰。林黛玉是大观园中公认的最有诗人气度和才赋的少女了,作者写她多次赞赏湘云的诗,可见湘云的诗才的确是出众的。此外,第三十一回,湘云与丫环翠缕拾金麒麟论阴阳,与翠缕的一问一答中,可能看出:湘云较之宝钗,黛玉才华出众,学识渊博,懂得周易之理,阴阳学说,诸子百家无所不知。兼有宝钗的才思,又有着黛玉的聪慧、少女的活力。

三、率真美

第一、她的笑。读过《红楼梦》的人,恐怕都不会忘记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王熙凤的出场,无独有偶,湘云的出场也是先声夺人的,她是和着笑声出场的。湘云是大观园女儿国里笑得最多一个少女,她常是“大说大笑”,“拍手笑”,“拿手帕子捂着嘴呵呵的笑”,有时笑得“撑不住,一口饭都喷了出来”,甚至笑得“连人带椅子歪倒了”……,她走到哪里,哪里的空气就活跃起来,就有了欢声笑语。

第二、她的说。这不是赞她说的妙,而是讲她说的直,快人快语。而最能说明她心直口快的事,发生在薛宝钗生日看完戏后,当大家猜出戏中小旦活像黛玉,都不敢说时,湘云笑道:“倒像林妹妹的模样儿。”脂砚斋评湘云“事无不可对人言”,可见口快口直是湘云豪爽性格的另一突出表现。史湘云的真率爽直,不只是说笑,在实际行动中也有不少表现。《红楼梦》前80回,写了史湘云两次酣眠,一次酣眠芍药茵,醉后睡姿优美动人;一次酣眠桃花被,睡得痴酣而无所顾忌。这些日常生活场景,看似平淡无奇,却把湘云豪放爽直的独特之美,通过生机盎然的意境,色彩协调的画面,动人心魄的人物仪态,表现得令人陶醉、神往。

第三、为人、为事。她很少或者说根本不会为自己打算什么,争取什么。即使后来劝说宝玉读书,遭到宝玉的责备之后,她以后再也没说过类似的话。并且对宝玉一如既往,毫无芥蒂。她就是这样一个胸无心机,不用心机的姑娘。湘云没有林黛玉的尖酸小性儿,也没有薛宝钗的世故精明。她是个直来直去,有话明讲,从不因口舌龃龉而耿耿于怀的爽快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史湘云与奴婢之间特别亲密的关系,无论对平儿、袭人或者香菱、翠缕,她都一视同仁,从来不“拿小姐的款”。湘云思想性格不与封建传统一致的一面,是她人品美的体现,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史湘云的身世是凄凄切切的,但她没有黛玉的自卑心理,也不像黛玉那样自怨自艾,悲天悯人,用眼泪和叹息来折磨自己,她总是以乐观、旷达、宽宏量忘却自己的不幸和不快,那种寄人篱下的生活,并没有改变她那豪情率真的可爱性格,更没有扼杀她生活的热情和活力。爱说爱笑,敢作敢为,率真和豪爽,这是史湘云性格难能可贵的一点。

总之,人品美、才情美、性格美表现在独具特色的湘云身上,正是二百年来绝大多数读者深深喜爱、热烈赞叹这一艺术形象的主要原因。

中外名著:《哈姆雷特》读后感1500字

【篇一】哈姆雷特读后感1500字

做真实的自己,择一颗不凡的心。题记

儿时,每每碰到两样或几样让人舍却不下的东西,我们都会伸出手指在他们之间来回点道:点兵点将点到谁手指停留在哪里,它就会被我荣幸地选中。也不知道这是从谁人嘴里听来的口诀,最后我有了选择恐惧症一般,总让上帝来安排我的命运。

当哈姆雷特沉浸在丧父之痛中,曾一度发问:生存或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奋起,还是堕落。因为悲痛和郁闷,在他眼里,一切高洁的花卉全都枯死了,倒是杂草却在那里疯长。露台那一夜之后,仇恨的火焰终于燃烧在哈莫雷特的胸间。他选择了复仇,深爱他的和他深爱的奥菲莉娅死去,固执的波洛涅斯悲惨地死去,哈姆雷特或许会有片刻的不安,但为了他的复仇大业在我看来不免有些残忍的复仇大业无论如何这就是他的选择,摒弃了生存选择毁灭,视宫廷皇室为无物,这就是他选择的路,是伟大却令后人叹息的王子的决绝。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从小太内向,乖得像个女孩,街坊面前我常常一言不发。真是不够勇敢啊!怯懦或勇敢,在成长的道路上不断成为我的选择题,退缩,望着本该属于自己的机会远去,懊悔,对自己说,生活本该更精彩,于是努力选择坚持与勇敢。六岁开始选择学琴和书法,漫长的学习意味着远离了许多的游乐,烦躁过、哭过、想放弃过。可终于坚持着,当感觉那朵孕育已久的花骨朵慢慢绽放,人是幸福的。长大些许,老爸带我去游泳池练习。老爸希望我放手去干,水已淹没我的下巴,庆幸自己没有无助地扑腾,大口吞水。在老爸的指导下渐渐游动,翻转于浪间。在学会一项新技能时的惊喜着实让我振奋,但我更欣慰于自己在面对挑战时的沉着与勇敢。这一次,我需要果断而正确的选择并履行,我做到了。

人的一生中总是会面临很多选择,当我们要做出选择时就意味着要放弃,而放弃总是那么不舍,不论是美食、新衣、刺激魔幻的电脑画面。但放弃才能有更宝贵的所得,也许是更大的所得,至少是期望中的收获。舍得舍得,不舍何来得?当我点兵点将而获得自己内心中真正想要的那一件东西,随之而来的是满心欢愉,舍去的不快早已化作烟尘。点兵点将,也许我应该学会的是用一种自信去面对选择的能力,这一种生存的本能。

人生中的选择尽管多,可它是有限的!如果想令自己的人生充实、快乐,那么就应该好好地把握每一次选择。尽管人生譬如朝露,尽管要叹去日苦多,但积极的选择自己的命运,无疑是攀上人生高峰的一条捷径,是战胜自己的一种信念。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是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选择,抑或选择仰望天空,抑或选择脚踏实地,但无论是什么选择,我们都要让它成为我们的骄傲。我要做真实的自己,择一颗不凡的心,让我成为自己的希望,自己的骄傲

【篇二】哈姆雷特读后感1500字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中外名著:《傅雷家书》读后感1500字

【篇一】傅雷家书读后感1500字

花了将近一周零散的时间,读完了傅雷家书,感触很多,首先想说,很幸运自己可以在这个年纪,刚上大学的这个阶段读完这本书,我有着和刚出国时的傅聪相似的年纪,又是和那时的他一样,刚刚离开父母。看到傅雷在书中对傅聪说的话,仿若是自己的父母对自己说的一般。

在这本书里,我读到了两个字----爱与孝。

不得不说,傅雷写给傅聪的每一封信中,都包含了他对傅聪的爱。其实从小,傅聪就被傅雷严格地管教着,父母都是希望子女成才的,或许傅聪没有一个被父母宠着的童年,但傅雷对他严厉的爱,是他日后成才必不可少的。

在傅聪刚刚出国学习的那段日子里,相信他是很不适应的,毕竟第一次离父母这样远。但是傅雷给他写信,他以这种方式告诉傅聪,父母还是在你身边的,这会给傅聪那孤独的心莫大的慰藉,会让傅聪有一种与父母天涯若比邻之感吧。

在傅聪小有成就之际,傅雷如良师益友一般,告诉傅雷不能骄傲,好让傅聪明白要继续学习新的内容,提高自己,为他日后更大的成功做了很好的指引。虽然傅聪常常不回信,但是傅雷依旧孜孜不倦的给傅聪写信,在其中我们不难感受到父母对子女那深切而又默默的爱,只求为子女付出多一点,而不求有什么回报的爱。

在国内反右的时期,傅雷深受困扰,但是他为了不让傅聪担心,为了能让此时小有成就的傅聪更加专注于自己的学习,宁愿自己在心中默默地承受这份痛苦。

傅聪成家之初,傅雷还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为他的新婚生活指导,要知道,此时的傅雷,是受到国内反右斗争的巨大困扰的。一面要承受改造自己的巨大压力,一面要用心教导孩子,相信如果心中没有对傅雷满满的爱,是做不到的。

说到这里,不得不想到当前我们的教育方式,现在有很多父母,觉得自己的家庭环境好了以后,子女就可以坐享其成,不需要再吃很多苦了,也不需要被历练。从小父母便让他们过着优越安逸的生活,在此种环境下长大的小孩,想必早已被这种生活方式消磨了意志,早已失去了向上攀登的勇气,还常常有一种自我优越感,也难怪当下如此多的富二代了。反观傅雷的教育方式,虽然有优越的家庭条件,但是他从小还是严厉对待自己的孩子,无论是傅聪还是傅敏,从小都受到了正确的教育,养成了良好的习惯,也不难解释,为什么傅聪可以成为钢琴家,而傅敏可以在教育界小有成就了。

同样是对子女的爱,现在有些家长选择了用物质来表达,而傅雷选择了用他自己的精神来表达,而真正对子女有用,可以有益于子女日后发展,而不是仅仅是他们一时受用的,正是这承载在严厉教育中的爱了。这真正是一个让我们深思的问题,为何社会在进步,而有些人的教育方式,却在退步呢?

其次,我想说的是一个孝字。

读完整本书,觉得有一个会令我特别感慨的地方,傅聪给父母的回信,可能实在是太少了。特别是他刚刚出国的那段时间,从傅雷的信可以看出,傅聪时常是几个月都不回一次信的。在那个通讯不发达的年代,又与父母分隔如此之远,几个月不回信,换做是我,绝对是做不到的,父母对自己是如此关心,而傅聪却让父母担心,这是在我看来傅聪做得不好的地方。相信哪怕一封信中只是简简单单的几句话,也可以给父母莫大的慰藉吧。

傅雷与他的妻子走得是如此的突然,没有再给傅聪尽孝的机会,在我看来,日后傅聪自己想起这段年轻时的往事,也会后悔不已吧。我们现在也处于这样一个年龄段,我们正处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光,父母却正在一天天地老去,而我们与父母的距离,也越来越大了。父母仍然是关心我们的,或许只是我们感觉不到罢了。我觉得我们再没有时间,也应该不时抽出点时间给父母打个电话,哪怕是一两句嘘寒问暖的话,也会使父母感到欣慰吧。不要等父母不在了,才想到去尽孝,才想去关心父母。不要像傅聪一样,留下这种遗憾。

不得不说,一本好书永远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褪去它的色彩,在我看来,傅雷家书对我们当代的人也是如此重要,要是人人都看得懂傅雷家书,要是人人都能体会其中的感情,当下也不会有如此多的空巢老人了,也不会有如此多的不孝子女了,社会也不会如此地缺乏爱和温暖了。

很庆幸自己可以在这个年纪读到这本书,可以让我从傅雷的角度看到父母对自己的爱,可以让我知道更多自己该做的事。

【篇二】傅雷家书读后感1500字

《傅雷家书》这是读大学的时候老师给我们介绍的一本书,知道是一本好书,但是一直没有时间去看,去细细的品位,在放假的时候,终于逮到了时间,翻开了几年前买过来的书,细细地品位。

《傅雷家书》是一部很特殊的书。它是傅雷思想的折光,甚至可以说是傅雷毕生最重要的着作,因为《傅雷家书》是给他与儿子之间的书信,体现了作为爸爸的他对儿子苦心孤诣。《傅雷家书》地体现了傅雷的思想。是写在纸上的都是些家常话。他无拘无束,心里怎么想的,笔下就怎么写,用不着担心审查,也用不着担心批判。正因为这样,《傅雷家书》如山间潺潺清溪,如碧空中舒卷的白云,如海上自由翱翔的海鸥,如无瑕的白璧,如透明的结晶体。感情是那样的纯真,那样的挚朴。没有半点虚伪,用不着半点装腔做势。《傅雷家书》的意义,远远超过了傅雷家庭的范围。书中无处不体现了浓浓的父爱,或许每个父亲对他的孩子都疼爱有加,但在疼爱的同时,不忘对其进行音乐、美术、哲学、历史、文学乃至健康等等全方位教育的,纵使以如此之大的中国,能够达到此种地步的,未知能有几人,因为这确实需要充足的条件,父亲要学贯中西,儿子也要知书达理,而父子之间更要在相互尊重和爱护的基础上达成充分的默契。

首先,从形式方面看,《家书》让我了解了什么是细致入微,无微不至,严谨认真相信所有读过家书的读者对这些特点都深有感触吧。根据自己很少的经验,我觉得,之所以能够如此,很大程度因了书信这种表达、交流或写作方式。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有如此涉及广泛、自然舒畅的作品诞生。他不仅谈艺术学习,还谈生活、恋爱,谈做人,谈修养,甚至于儿子写错字,父亲也会郑重其事地指出并耐心分析、纠正。也正是这种方式而不是其他方式(如论文,译作),使得我们可以直截地清楚地感受到,着名文艺评论家、文学翻译家傅雷先生做人、做学问的细致、严谨、认真的态度和作风。如果说《傅雷家书》是一部‘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经典的教子篇,那么,我想首先而这种意义的应当是这种态度和作风。但绝不仅限于此,还有,傅雷先生由于自己的学识、思想而能将任何大事小事阐发出深刻但绝不艰涩的道理,从而给人以启发。当然,我不认为它仅仅是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教子篇,对于像我这样并非艺术学徒(狭义)的读者,这些家书仍不失其伟大。书中处处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时时给人深刻的开导。其中贯穿始终,我以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做人、修养以及学问的关系实为一体的思想。在我看来,这就是重视和强调一般修养的重要。在其他信中,这种思想都有出现,比如关于去博物馆、去森林等建议,便是希望通过这些方式提高一般修养,而不是一味练琴、搞音乐。对我的启发则是,读书只是修养途径之一,另外还应有其他。即使读书,也不应仅限某某学科。一般修养的建立和提高即要求文学艺术,科学、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诸领域都需阅读。因为,人生或生活绝不像大学学科分类那么规范齐整。各领域都只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一个侧面,要理解我们生活的世界以及我们自己,广泛阅读是有好处的。其实我早就受了毛泽东的影响而这么要求自己了。除此之外,其他比如,关于感情(*)和理智的关系,应当以理智控制感情;常以星际或宇宙的视野看待人生的一切事物,因而明白人的局限性等等,皆为真知灼见,无不闪耀着理性的灵光!以上便是一读《傅雷家书》后的一些感想。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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