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需要定义或边界吗,文学作品包括议论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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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品的定义
文学作品是作者透过意象,文章结构等的文学技巧,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通常是严肃的东西,一般网上的创作和漫画都达不到这个要求。文学作品是十分精致的,甚至于透过一生的努力也只能写得一篇,在文学史上有许多都是一诗的诗人,曹雪芹也花了十年才写下《红楼梦》,世界上许多作家尤其是专栏作家,写了一生也写不出文学作品来。文学作品是艺术品,是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的。
参考: 自己
文学作品是通过文字形式表现作者想表现的故事、感情或评论,一般作品体裁为散文、诗、词、辞赋、骈文、乐府、小说、戏剧等等。 文学是语言文字的艺术(文学是由语言文字组构而成的,开拓无言之境),往往是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以不同的形式(称作体裁)表现内心和再现一定时期,一定地域的社会生活. 由于出版和教育的进步以及社会的全面发展,已经失去其垄断地位成为大众文化的一支。产生了所谓的严肃文学和通俗文学或大众文学之分。 文学类别 按载体分为:口头文学、书面文学、网络文学三大类; 按时间分为:古代文学,近代文学,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他们的范围都是随着读者而不断迁移的; 按地域分为:外国文学,中国文学、中国台湾文学等; 按读者分为: 按年龄有儿童文学, *** 学等; 按读者群体及内容分为严肃文学和通俗文学或大众文学、民间文学、少数民族文学、宗教文学等; 按内容分为:史传文学、纪实文学等; 按体裁分为: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戏剧、等; 按创作理念分为:浪漫主义文学、现实主义文学等; [编辑] 文学理论 文学理论 西方文学理论 中国文学理论 文学作品的评论和研究 文学史:外国文学史和中国文学史 文学流派、文学思潮和文学社团 [编辑] 文学研究 文艺美学 文学艺术 社会主义新时期文学 文学思想史 文学批评 文学史 现代文学 近代文学 比较文学 舞蹈文学 红学 文学体裁 中国古代分为诗和文,文又分为韵文和散文,现代一般分为:诗歌、散文、小说、戏剧,并称为四大文学体裁;中国的抒情诗和散文(称为[古文])最早而比较发达。西方则分为诗歌与散文两个基本类型。叙事诗和戏剧成熟较早,此外小说比较发达。其他民族的文学 四大文学体裁 传统的诗是有韵律的文学作品。它通过诗的想像与抒情来表达某种强烈的情感。诗是历史最悠久的文学形式,中国是世界上诗歌最发达的国度之一。从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最早的长篇抒情诗离骚以来。汉代的乐府,唐宋格律诗,和唐末兴起的词,元曲以及五四以来的新诗。历代的民间歌谣。构成了中国诗歌无以伦比的巨大传统。相比之下西方的叙事诗发达较晚,并结合戏剧,成就很大。例如荷马史诗,但丁神曲,莎士比亚剧本。 散文散文是没有严格的韵律和篇幅限制的文学形式。与韵文相对。中国的散文从先秦诸子散文发展迩来,代有散文名家名作。其中历史散文和赋体以及奏议文告等应用文体,对后代产生了深远影响。中国自古是世界上散文最发达的国度。 戏剧是另一种古老的文学形式。它主要通过不同角色之间的对话来表达作者的思想和感情。戏剧可以用于舞台的表演,也可以阅读。 小说是以虚拟世界为内容的综合文学形式。传统上以散文为主体。庄子:饰小说以干县令。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小说,是从先秦散文中的寓言滥觞,经过汉末六朝的笔记,到唐传奇宋话本拟话本而成熟,再传至明清以中国四大小说名著为代表的长篇小说和以聊斋志异为代表的短篇小说。西方的小说称为fiction,被称为散文史诗。小说上接神话传说,作为后起的文学形式。由于其巨大的容量,深刻全面地反映了现实和人们的思想,成为近代以后主流的文学形式之一。.. 其他体裁 史传文学 笔记 骈文参见赋 回忆录 书信 游记 短文是字数相对较少的文学形式。 古文 八股文 杂文 小品文是从作者的观点来讨论某一议题。 应用文 书话 诗话 词话 文学人物 作家 剧作家 散文家 小说家 诗人 文学批评家 [编辑] 不同语言或国家的文学 亚洲文学 中国文学 马新文学 缅甸文学 日本文学 韩文学 欧洲文学 英国文学 德国文学 希腊文学 俄罗斯文学 参见 文学奖一览表 文学作品 文学创作 文学鉴赏 文学流派 文学思潮 左翼文学 文艺工作者 儿童文学 叙事学 外部资源 八斗文学 Wikisource Gutenberg网上图书馆 英文书评 文学视界 亦凡公益图书馆
参考: web

当前文学的边界问题
每一个热爱和关注文学命运的人都会深切地感受到,近年来,文学的概念和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了。在以往的数千年人类历史中,文学的特点相当固定而清晰,那就是:以书面文字为基本媒介,以人性和审美为精神主导,以教育、知识、趣味娱乐为辅助,承担着人们宣泄情感、传输思想的任务,是人类精神文化中历史悠久而有独特意义的重要部分。
但是,自20世纪初开始,这一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是审丑对审美的颠覆,自波德莱尔将丑作为欣赏对象拉进文学中,文学中美的内涵就受到极大的挑战和颠覆,丑与美一道分享着文学的荣耀。文学形式上也一样,鄙俗与优美并存于文学形式中,口语取代优雅书面语的中心地位。这使文学的评价标准变得含混,也预示着传统文学观念的深层危机。
20世纪末,这一危机有了进一步的发展。随着文学传播媒介向网络系统的扩散,“文学”的范围被迅速扩大,虚拟的网络取代传统的纸质成为文学的承载形式,使以往遥远的文学突然变得亲近而轻易。储存量庞大的文学网站需要大量的作品粘贴,尤其是手机小说、短信文学的盛行,使文学标准失去了以往的严格和限制,以至于无论意义、深度,也无论文采辞藻,只要有基本通顺的笔墨,有一定的故事情节或抒情意味(甚至只要有能够哗众取宠的卖点),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发表,成为文学。
在这种情况下,文学的功能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许多人不再视文学为神圣,不再将文学当作认识世界的工具和教育的手段,而只看中它的娱乐和趣味性,将它混同于商品世界里一种普通的消费工具,博取人们一点同情的眼泪或者满足他们一点怀旧的感伤。在这方面,一本言情小说、一篇怀旧散文,与一则晚报猎奇、花边新闻,一场肥皂剧,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别。一个作家的情感花絮或文坛争斗,也完全可以混迹于各种娱乐节目,与歌星影星争奇斗艳。
这直接导致了两个后果,一是“文学”的概念迅速失去了以往的准确内涵,甚至可以说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边界,因为既然什么都可能是文学,什么人都可能创作文学,那么,文学概念也就失去了意义,作家身份也不再像以往一样神圣,而是随之显得暧昧和广阔。什么是文学,什么是好的文学,也随之而失去了判断和评价的标准。其次,很自然地,人们开始质疑文学的意义和价值,质疑文学在整个社会文化中的身份定位,并对文学在未来存在的可能性失去信心,“小说消亡”、“文学消亡”的观点时见报端。
在将文学视为“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将作家称作“人类灵魂工程师”的以往时代,这种情形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但这也许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随着社会经济和传播媒介的高速发展,文学的生存空间和方式发生变化,其概念和内涵的转变是自然的,传统文学理论的许多方面,如“经国之大业”、“认识功能”、“寓教于乐”以及书面表达等观念和评价标准,必须做出适当的调整。事实上,这也并非全是坏事,它既是一场危机,也是一次自我蜕变的契机。比如它从传统的神圣殿堂跌落到大众中,有所失落却也未尝不是新的发展。王国维说过“一代有一代之文学”,确是箴言,也是历史的规律。
我个人以为,文学最需要明确的边界有三个方面。首先是对人类精神的关注。因为与物质文化相比较,文学所关心的只能是人的精神,它所承担的是表现人类精神世界、传达人类思想情感的任务。这应该成为我们判断是否文学以及判断文学优劣的重要标准。其次,美也应该是文学的重要前提(尽管方式比以前要更宽阔,但不应该背离其基本特性),不管是什么时代,不管其媒介物是什么,都应该尊重文学美的特性。最后,我们还应该提到理想主义。因为单纯的科学主义很可能最后走向末路,只有以人类精神为最终目标的文学(艺术)才能给人类以光明前途。在这方面,我以为诺贝尔当初确立文学奖将一个重要标准确定为“理想主义”是非常有深意的,它表现出一个思想深邃的科学家对人类未来的深远关注和远见卓识。
文学作品的定义是什么?
文学作品是作家根据一定的立场、观点、社会理想和审美观念,从社会生活中选取一定的材料,经过提炼加工而后创作出来的。它既包含客观的现实生活,也包含作家主观的思想感情,因此,文学作品通过相应的表现形式,具有很强的承载性,这就是作品的具体内容。
什么样的作品才能算得上是文学作品?
文学作品(literature,literary works),指散文或诗歌或小说或戏剧等形式的作品,尤指形式或表达优美并表现具有永久或普遍兴趣的作品。
跟电影作品的表示形式无关,与内容有关,但是电影作品基本上都是改编自文学作品,其范畴大于文学作品,在文化/艺术这个更大的范畴内(文化艺术包含文学) 。
这个看似“1+1=2”的问题,其实不少人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大有弄清楚的必要。
问题里包含了两个概念:作品和文学作品。前者为大概念,后者为小概念。小概念包含于大概念之中。
那么,首先要明白“作品”这个概念。
一般来说,文学艺术方面的成品叫做作品。就是说,作品包括文学创作的成品和艺术创作的成品。这当然是通俗的解释。
如果以著作权法上的术语来解释,“作品”是著作权客体,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中具有独创性并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也包括美术、摄影、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还包括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甚至包括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显然,在这么多种类的智力创作成果中,还不是所有文字作品都能够称为文学作品,而口述作品、民间文艺作品却往往可以称为文学作品。
这就涉及到“文学”这个概念了。
文学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中外古代都曾把一切用文字书写的书籍文献统称为文学。现代专指用语言塑造形象以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作者思想感情的艺术,故此文学又可称为“语言艺术”。这里的语言当然包括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但主要应指书面语言。中国魏晋南北朝时期,曾把文学分为韵文和散文两大类,现代通常把文学分为诗歌、散文、小说、戏剧、影视文学等体裁,在各种体裁中又有多种样式。
至此,“文学作品”的定义呼之欲出: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塑造形象以反映社会生活的客观现实、表达作者思想感情的艺术创作的成品,包括诗歌、散文、小说、戏剧、影视文学等创作成品。
我想,我们给“文学作品”的这个定义除了涵盖“文学”概念之外,还注重了两大要素:
一是“创作”。创作是具有显著个性特点的复杂精神劳动,是极大地发挥敏锐的感受力、深邃的洞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充分的创造力以及相应的艺术表现技巧的过程,是作品产生的必由之路。不付出这种劳动,不历经这个过程,不能称之为“创作”,很可能是“抄袭”、“仿造”;其产物不能称之为“作品”,至多是“复制品”。
二是“成品”。成品是加工完毕的产品。没脱稿、待出版的文学产物只能称之为“草稿”、“稿件”、“稿本”,不能称之为“作品”。同样,学生的习作只能叫做“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