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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校提高班级向心力的系列活动方案

| 徐球

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通过教育活动进行全方位的交流,拉近了教师与学生的心理距离。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中小学学校提高班级向心力的系列活动方案5篇,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小学学校提高班级向心力的系列活动方案篇1

一、 实施对象

石家庄市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

二、 考试分值

(一)中考体育分值满分为30分。

(二)进一步规范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的考核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按要求做好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和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内容的评定工作。

三、考试项目、时间

(一) 考试项目:

1、男生考试项目:立定跳远、1000米、充气软实心球(2千克,直径:15cm左右),共三项。

2、女生考试项目:立定跳远、800米、充气软实心球(2千克,直径:15cm左右,使用时充气圆周为450-510mm。),共三项。

(二)考试时间:定于20__年5月进行,具体时间以市教育局和各县(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四、考试办法

石家庄市中考体育将全部使用电子测试设备进行考试。

(一)市内五区、高新区、矿区和有关直属校的中考体育测试由市教育局组织。

1、各学校按照20人一组自行编组,检录入场时男生一组、女生一组进行检录。

2、考生现场测试时须携带中考准考证,并将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在准考证背面,考生信息条形码由市教育局统一办理。

3、考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三项考试。

4、考生检录完,进入考场后不再允许申请缓考。

(二)各县(市)的中考体育测试由各县(市)教育局负责。

五、违规处理办法

为确保我市20__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规范、公正进行,维护考试纪律,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办法: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体育考试成绩为0分,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免试(缓考)资格的;

2.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4.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5.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6.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7.威胁、侮辱、feibang、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

8.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的;

9.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二)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管理、组织等工作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取消其参加当年的考试工作人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1.利用从事监考工作之便,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的;

2.在考试期间擅自离开考场的;

3.在考试标准掌握上有严重失误的;

4.擅自更改评分标准的;

5.擅自更改考生成绩的;

6.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秩序混乱的;

7.因玩忽职守,致使考生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8.利用考试工作便利,索贿、受贿、以权徇私的;

9.其他违反监考和工作人员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市区(包括矿区)和有关直属校的考试,各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本辖区考生的考试、成绩核对及成绩录入工作,且成绩合盘与市教育局一致,并于6月11日前报市教育局思政体卫艺处。

市内各区的社会考生报名由各区招办具体负责(各区教育科或体卫科协助办理)。

七、考点设置

考试场地应全封闭,必须是400米或300米场地,并符合考试要求。考点设置要以方便学生为原则。

八、组织管理

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必须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县(市)教育局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力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九、具体要求

(一)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中考体育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务必抓实、抓好。

(二)各教育局要召开专门会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加强对学校的宣传力度,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县(市)教育局要做好对参加中考体育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加强中考体育期间的安全教育防范工作,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中考体育要公平、公正、公开,在报名、考试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扰乱考场秩序,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市教育局将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六)中考体育考试是中考的一部分,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报名和考试的学生,过期不再受理。

中小学学校提高班级向心力的系列活动方案篇2

邓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由邓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考试结果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是对各学校平时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锻炼和测验工作的真实检验,也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参考。

一、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为20__年参加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项目及计分办法

1、考试项目: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800米跑(女)或1000米跑(男)。

2、计分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单项计分办法计算,折算后,考试成绩以满分为70分计入中招成绩总分。

三、考试的时间和形式

1、体育考试时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每位考生只能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参加一次体育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该生升学考试总分,且不得因任何理由进行补考。

四、考场及考试器材

1、有确保各项目顺利进行,免受外界干扰的全封闭条件;

2、具有保障体育考试所需要的设施、器材和其它有关条件。

3、我市中招体育考试考场全部使用智能化测试仪器,以实现考试手段的现代化、科学化。

五、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全封闭方式进行。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初中学校的体育教师应予以回避)应与外界隔离,不得以任何理由外出或与外界人员接触。为了便于统一标准,监考人员必须保持稳定,考试期间不得更换。

2、考生报名及考试顺序编排采用微机管理办法。考生准考证内容及照片由市教体局统一按中招序号由微机编号打印。

3、每个单元时间内测试完毕后的原始记录必须加封,并由两名机要员直接送往微机室。

六、考试规则

1、考生参加体育考试,要身着运动服装或轻便服装,穿运动鞋或平底轻便鞋。

2、体育项目考试按照先进行柔韧性项目和力量性项目,最后进行耐力性项目的顺序。

3、每位考生三项考试应在一个单元时间内完成。如因天气变化考生不能在一个单元时间内考完三项,可延长至当天完成。当天不能够完成三项考试的考生,已考项目成绩无效,另行安排时间重新进行考试。

4、立定跳远

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每人连续试跳三次,测试仪自动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5、坐位体前屈

受试者赤足,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平地上,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向前伸直,用两手中指尖轻轻地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移为止。每人连续测试两次,测试仪自动取最好成绩。以“厘米”为单位记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测试时,不得有两腿弯曲或两臂突然发力动作,否则视为犯规,成绩无效。

6、800米跑(女)或1000米跑(男)

受测者10—20人一组进行测试,站立式起跑。受试者在监考人员的指导下佩戴终点信息接收器,当听到“跑”的口令后开始起跑。计时员看到旗动开始计时。当受试者的躯干部到达终点线垂直面时仪器自动录入该生成绩。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成绩。

7、考生每考完一项,考生可当场知悉本人的考试成绩。

8、考生参加各项目考试,每项目点名三次不到者,按放弃考试处理,该项成绩按“0”分计算。

七、对体育考试特殊情况的处理

因伤、病、残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免试,免试生应参加正常的考试报名。

1、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初中毕业生,可申请免试体育,按上一年度中招体育考试的平均成绩计算。因病、伤在体育考试之前已在学校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初中毕业生,也可申请免试体育,其体育成绩按满分(70分)的60%计算。上述两类免试生,均应在体育考试一周前,持残疾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免试申请表(一式三份),到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办理申请免试手续后,经审核批准,并把免试生的医院诊断证明或者残疾证复印件及免试表装入该生中招考试档案中,以相应免试条件计分标准记入该生总成绩。

2、因病、伤或女生月经期,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在当天考试测试前,由考生学校的带队教师,持考生本人或家长的书面申请和学校出具的证明,向本考场主考申请办理缓试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缓试。缓试学生统一由考务办公室在体育考试时间内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考试。缓试生的体育考试,按正式考试的各项规定执行。

3、考生在体育考试中因伤、病等突发事件而中止体育考试,已考项目成绩有效,未考项目按无成绩计算。如果该生申请缓试,必须经主考批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同缓试生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重新进行考试;如该生因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其考试成绩按已考完的项目统计计分。

八、严格体育考试纪律

1、为确保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教体局将加强领导,做到严密组织、严肃考风、严格纪律,同时要使考试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体育成绩按“0”分计算,并取消该生报考重点高中的资格。

3、凡徇私舞弊、违反考试纪律的考务人员,一经查实,应立即停止工作,并视情节轻重,按考试纪律严肃处理。

4、凡有意破坏考场秩序,故意延误考试时间的人员,一经发现,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九、体育考试的安全工作

1、各单位在体育考试前要加强宣传工作,结合体育学科特点,科学地指导学生进行锻炼,同时要教育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考,既不要隐瞒病情,也不能虚报疾病。

2、各初级中学要做好考前体检工作,对不应参加体育活动的心脑血管疾病患者要做好劝阻工作,不准他们参加体育考试。

3、对赴城区考试的考生,学校一定要做好路途安全、驻地安全和饮食卫生等安全工作,确保考生的安全。

十、考试的收费标准

体育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规范我省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文件执行,每位考生应缴纳10元考务费。

中小学学校提高班级向心力的系列活动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健康第一为指导,发挥考试导向作用,为学生提供多项选择和多次考试机会,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上好体育与健康课,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二、范围与对象

20__年全市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考试。

三、考试内容

20__年青岛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考核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过程管理考核和目标效果测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过程管理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目标效果测试。

㈠过程管理考核

考核内容:《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评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大课间与课外体育活动等。

过程管理考核评定满分为30分,其中,初一、初二、初三每学年为10分。具体量化标准如下:

1.体育与健康课成绩4分。优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4分。优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此成绩应与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数据一致)。

3.积极参加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和冬季长跑2分。无故缺勤或因病事假缺勤超过1/3者,该项目不得分。

过程管理考核成绩18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以下为不合格。

㈡目标效果测试

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规定,确定每个考生必考1项,选考2项,共计3项。3项考试须在半日内完成。

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选考项目:

第一类: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任选一项;

第二类:足球运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任选一项。

场地器材、测试规则和评分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规定执行。

考试时间和地点:20__年4月下旬,考点待定。

目标效果测试每项目10分,总分30分,成绩18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以下的为不合格。

四、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__年8月31日。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中小学学校提高班级向心力的系列活动方案篇4

一、考试目的

通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成绩,激励学生主动自觉地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形成健康运动的观念和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切实增强学校体育教学的实效性。

二、参加对象

所有参加升学(指升入普高、职高、中专、中技等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

三、考试项目、分值、评分要求及标准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体育考试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学生整体素质要求与个体发展差异相结合,增强学生的选择权与发展权。依据浙江省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试项目分为学校日常体育项目和集中考试项目,集中考试项目又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共40分。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按体育课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结合学生平时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分值10分;

2.集中考试项目:

(1)必测项目: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分值10分;考生最多可以参加2次中长跑测试,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参加第一次中长跑测试后,若考生对测试成绩不满意,可以在测试结束48小时内,通过学校向县教育局考试中心提出第二次中长跑测试申请,由县教育局考试中心统一安排测试。逾期申请无效。

(2)选测项目:包括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60秒)、掷实心球(2千克)、篮球运球投篮、引体向上(男生)或仰卧起坐(女生,60秒),分值20分。20__年起,选测项目中增加足球项目。

选测项目由市教育考试院于20__年3月组织抽签仪式,从中随机抽取3项(以下简称随机项目),再由考生从这3项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20__年,考生可从足球运动和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1项或2项进行测试。

(二)评分要求和标准

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按附件2执行;其他项目考试场地器材、考试要求及评分标准按附件3、4执行。

四、考试时间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于20__年4月29日前结束,考核成绩于5月10日前上传至县教育局考试中心。

2.集中考试项目中,选测项目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如下:

五、考试地点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由各初中学校自行安排。

2.集中考试项目:集中测试地点分设石浦中学、丹城教育园区体育场两处。各校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六、有关规定

(一)学校体育课(活动)考核项目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核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县教育局普教科303室核准、备案,考核方案及结果按规定公示。集中测试项目采取以县为单位集中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体育中考成绩全大市范围内予以认可。在县外市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原学校所在地参加体育中考(需持当地有效成绩证明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普教科公章)于5月10日前送交县教育局考试中心,也可以向户籍地初中报名。其他在宁波大市范围外就读的具有本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往届初中毕业学生向户籍地学校或原毕业学校报名。回象山考生及往届毕业考生需参加中长跑(必考)及随机项目考试,参加测试的项目数不少于4项,并不得重复。

七、组织实施

1.体育考试工作具有考试规模大,开放程度高,组织工作复杂的特点,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由奚际曹任组长,袁定玉、高延营、陈桂明、王潇、钱明明为成员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集中考试由县教育局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操作办法由县教育局考试中心制定。

2.聘请纪检监察干部及体育专业人员组成体育考试仲裁小组,负责考试过程中的监督、咨询、审定等工作,以保证考试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3.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试期间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为提高体育考试透明度,当场告知学生个人测试结果,由计算机录入成绩。

4.体育考试工作是对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一次检验,各校要充分认识体育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家长了解体育考试的目的及意义。要坚持按照学校体育工作要求,安排好体育课、两操及课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要把注意力集中到推动学生经常、科学锻炼这个根本环节上来,注意防止和克服只抓考试、忽视锻炼过程的做法。

5.体育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考试规则、考试工作人员守则均遵照市教育局规定执行。

八、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各学校应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确定一名校级领导负责体育考试工作,及时做好学生的动员、组织工作。要高度重视考前训练和体育考试过程中的交通、运动安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考试时须领导带队,有关教师和校医陪同。严禁搭乘拖拉机、摩托车或其他无交通部门颁发的营运证的车船。凡需乘车的,严禁超载,并与当地交警、运管等部门联系,按相关要求办好有关手续。

2.严格把关,消除不安全隐患。各学校要在体育考试前,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做好考生对考试项目的适应训练,结合体育考试的特点,加强科学指导,考前组织学生锻炼,运动量强度要适宜,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参加考试时,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派出校领导和教师组织学生赴考。要特别重视往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要教育学生并同家长联系做好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思想工作,实事求是,既不隐瞒,也不虚报疾病,要教育学生不参加与自身身体状况不适宜项目的测试,并在考试前作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患有疾病(尤其是心脏病)或其他身体状况原因,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须如实申报,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杜绝各种事故隐患。若考生隐瞒病情,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考生及家长自负。平时锻炼要严格遵守纪律,注意安全,切实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中小学学校提高班级向心力的系列活动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不断提高体育教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不断提升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二、考试对象

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中考体育考试。

三、考试分值

体育考试总分40分,由体育平时成绩和现场测试两部分组成。体育平时成绩6分,初一、初二各3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2分、运动爱好评价1分;现场测试34分。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四、现场测试项目

现场测试考生每人须测试四项。考生在以下4类项目中各选取1项进行测试:

类 别 分值 可 选 项 目

第一类 6分 单杠、双杠、支撑跳跃、技巧、武术

第二类 7分 篮球运球、排球传垫球、足球运球、

乒乓球推攻球

第三类 9分 掷实心球、立定跳远、男生引体向上、

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第四类 12分 女生800米跑、男生1000米跑、

2分钟跳绳、50米游泳

往届生和初三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体育考试不计体育平时成绩,现场测试在第一类或第二类项目中增加1个项目(如增测第二类项目,该项目测试得分减1分为实际得分),第四类中不含游泳项目。

五、免试及缓试

1.对确实丧失了运动能力获准免修的残疾学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40分计。考生须凭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并面试(可与中考体检同步进行)确认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相关审批手续存入学生档案。

2.因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持有当地主要医院证明,可申请免试。申请免试考生须填写《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考生及家长签名并经学校审核、盖章,报教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免试。批准免试的考生现场测试成绩计21分,加体育平时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总分。往届生和初三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批准免试的,其成绩以24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免试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3.因伤、病临时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持有当地主要医院证明,可申请缓试,补测时间安排在5月10日前完成。手续不全者以弃考处理,现场考试不得分。

六、考试时间

体育考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于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50米游泳测试单独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严格管理。

2.各校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加强对本校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考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和考试纪律教育,加强对交通车辆的安全检查,严禁租用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运送考生。要重视做好考生的考前指导工作,指导考生合理选择考试项目,熟练掌握考试规则和测试方法,积极主动配合考试工作人员操作,认真参加考试,发挥出应有的水平。

3.体育考试收费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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